“没有没有,我当然高兴,就是很惊奇嘛。走走走,咱们进屋去说话,屋里还有一帮咱们同学呢,完事儿了,咱们一起去吃个饭。” 杨威搂起了林平的肩膀,笑哈哈地往屋子里走。 不过林平总感觉他有些刻意,好像巴不得将自己弄进屋子里去,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还有一帮同学?都在这儿干什么?” 碍于情面,林平也不好意思拒绝,边往里走边,边有些疑惑地问道。 “这不是周总手指不小心被车门夹了一下嘛,来医院看看情况。”杨威笑道。 “周总?你说是周毅斌?”林平一怔,问道。 周毅斌也是他的同学,自幼家庭条件就非常好,杨威比较趋炎附势,一直就是周扬的跟屁虫。 别看他在别人面前趾高气昂的,外号被叫做臭嘴杨,说话不管不顾,那叫一个难听。 可是在周扬面前,那就是常年的连环嘟噜彩虹屁。听说,杨威现在跟着周毅斌混呢,既然他说“周总”,应该就是周毅斌没错了。 说起这个周毅斌,林平就想笑。 因为上学那时候,周毅斌仗着家里有钱,整天牛逼闪电的,周围还带着几个走狗,谁不服就打谁的那种。 结果有一次就惹到林平了。 那时候林平身体强健,将他还有几个走狗揍得鼻口蹿血,狼狈不堪,打那开始,周毅斌再见到他都绕道儿走,真被他打怕了。 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小孩子嘛,打打闹闹都正常得很。 后来走上社会了,各忙各的,就没怎么再联系过。 “什么周毅斌啊,那是周总,人家可是干大买卖的。 对了,我想起来了,你不是有个小公司吗?据说以前也是上亿身家了?可在人家眼里,根本都不算啥,最多,相当于人家一个零头而已。” 杨威不满地瞪了他一眼,随后用拇指摁着小指指尖儿道。 “哦,既然这样,那我也不好意思见这么大的一位老总,我还是回去了,改天有时间再聊。” 林平眯了眯眼,止住了脚步。 他终于有些明白杨威的意思了——这货没安好心,分明就是想让周毅斌看看自己现在落魄的样子,顺便也向周毅斌表个忠诚! 槽,这么多年过去了,臭嘴杨还是这副势利小人的德性,而当初趾高气扬的周毅斌也不是什么好鸟,来看他的那些同学想必也都不是什么善类。 既然如此,自己还跟着瞎凑什么热闹? 道不同,不相与谋。 不是一类人,别往一起混! 同学之间当然有真友谊,但绝对不适用在这些人身上。 林平转身就要走,可就在这时,对面的急诊处置室里,就走出来七八个人…… 当先那个人西装革履,一副成功人士的派头,手指头上缠满了纱布,还在不停地吸着凉气。 “他玛德,好痛啊。这新买的劳斯莱斯敢情还欺生啊,车门居然还把我手指头夹了,真耽误事儿啊,都影响我今天晚上开我的那辆七百多万的大牛出去兜风了。” 那个人边往前走边牛逼带闪电地道。 可刚说到这里,他无意中一抬头,就看到了林平,登时有些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林平?” 他叫了一声,随后就快步地向着林平走了过来。 那个人就是林平的同学,周毅斌。 林平叹了口气,看起来是躲不过去了。 他只得转身,面向周毅斌,微笑点头,“毅斌,你好。” “我很好,倒是听说,你不太好啊。据说全身瘫痪,大小/便都不能自理,而且还被你认为的那个哥们儿当着你的面儿上你老婆,你说你这命啊,咋这么苦啊!” 周毅斌伸出宽肥的手掌去拍林平的肩膀,摇头晃脑地叹气道——对于他这种人来说,高中辱人反被辱的事情是他一辈子的耻/辱,他一直念念不忘,今天终于逮到机会了,他哪里肯放过?必须要好好地羞辱一下这个王八蛋。 唔,杨威这小子,很会办事嘛?回去之后可以考虑再给他涨涨工资。 周毅斌的一番话说完,旁边也都是一些高中的同学发出了只有男人才懂的低低哄笑声。 林平眯起了眼睛,跨前一步,躲开了他拍向肩膀的手掌,望向了周毅斌,沉声道,“周毅斌,都是同学,这样说话就有些伤人了吧?” 这一瞬间,他已经明白,周毅斌必定是对高中时候的事情耿耿于怀,总想着找回场子。 而臭嘴杨也肯定明白主子一直以来的心结,今天无意中撞见他,自然要将他送到主子面羞辱一番讨主子一个欢心。 仅此而已! 林平心中冷冷一笑,最好别惹自己,否则,这种事儿他绝对不惯着。 “周总只是在关心你而已,伤鸡毛人啊。林平,你想多了吧? 你说你现在都落魄成这个德性了,见到周总还不说几句软话求周总提携提携你?还在这里瘦驴拉硬屎地装壳子,有劲没劲啊。都白瞎了我这番替你引荐的苦心了。” 旁边的杨威撇着嘴帮腔道。 可他刚说到这里,突然间林平闪电般伸手,一把就掐着他的喉咙将他举起在空中。 杨威登时脸色憋得酱紫,人在空中手刨脚蹬,眼睛瞪得跟鱼泡似的。 “臭嘴杨,原来你是这样的好意啊,那我谢谢你。”林平微笑道。 将他在空中晃了两下,眼看他脸都已经憋青了,这才将他放下来,替他抻了抻衣服,“好意很好,下次不要再好了,好吗?” “你,你……”杨威腿一软险些摔在那里,捂着喉咙,嗓子嘶哑,都说不出话来了。 “我嘈,林平,你也太开不起玩笑了吧?偶遇同学很激动,关心你一下,你就出手打人啊?还是那么粗鲁没教养。 要知道,这个社会里,越是粗鲁没教养的人,命运越不好,越是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这个道理,看起来你永远都不懂啊……” 周毅斌瞪着林平,摇头晃脑地道,一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样子。 “啪”,一个耳光打在了周毅斌的胖脸上,几乎要甩出半两油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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