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丫头似乎很喜欢姜予安,看到小姑姑朝她看就乐得呵呵地笑,好像从前见过一般。 姜予安也乐得逗她。 比起在医院初见时她皱巴巴得跟猴子一样的模样,如今两个多月大的宝宝可爱得不行。 白里透红的皮肤,圆乎乎的小脸蛋,还没有长牙齿的小嘴巴张开笑起来,可爱得让人心都要化了。 姜予安一改讨厌人类幼崽的作风,一整个下午都趴在小摇篮旁边,看着小宝贝的模样。 哪怕是她睡着了,也恨不得一直盯着。 也就是要吃喝拉撒的时候,姜予安实在是帮不上什么忙,陡然上去反而添乱,这才退居坐了一会儿。 等到他们忙空,再把小朋友放进摇篮里面的时候,她又跟个小狗似的眼巴巴地望着。 小公主醒过来,也不哭闹,看到一张放大的脸蛋,咯咯笑了起来,扑腾着小肥短臂去摸姜予安。 也不认生,就一个劲儿地傻笑。 反倒是看到商榷,瘪嘴就假哭起来,没有眼泪,嚎得可大声了。 叫人觉得稀奇。 瞧瞧,这么小的人类幼崽,都知道商榷是家庭弟位。 小公主的举动逗得大家开怀大笑,纷纷打趣商榷。 每天半夜起来换尿布的老父亲十分委屈。 气呼呼地像从前一样和姜予安斗嘴,“那么喜欢小孩,还不赶紧找个人嫁了生一个,逮着我家的薅算什么本事?” 他说着,更不满意自己家小公主假哭,趁着妻子哄小公主的时候挠了挠小公主的脚板心。 小公主咯咯大笑,肥呼呼的小脚板一脚踹在老父亲的脸上。 别看她人小小的,气力可不小。 牛劲儿上来,商榷下巴都红了。 姜予安顿时笑开了花,戳了戳小公主的脚丫:“谢谢小宝给姑姑报仇!” 温薏跟着睨了他一眼,笑着说:“这平日里巴不得小妹留在家里,甚至说嫁不出去最好,这会儿倒是违心嘴贱,小宝踹得好!” 商榷揉了揉发红的下巴,任凭姑娘数落。 他公司近年来和傅北行合作的项目不少,表面上待人是客客气气的,只不过酒一喝,那张嘴就跟没把门似的,逮着傅北行骂。 当着人面骂还不算,回家了背地里还要骂。 温薏听了不少。 听得最多的莫过于说他们家姑娘容不得别人欺负,小妹嫁不出去就算了,他们愿意一辈子养着。 可话到了后面就忽然没了声音。 那个时候谁也不知道姜予安到底还有没有活着。 生死难料。 可能连性命都没了,又哪里能够养她一辈子呢。 现在人回来了,嘴上不饶人,倒是会往自己心窝子戳,嘴贱兮兮地让人赶紧嫁出去。biqubao.com 可去他的! 商榷知道自己说不过他们姐妹们联合起来,连忙离开,跟着商承他们一起去了后院准备食材。 今天家里人多,晚餐准备在后院弄一个海鲜烧烤,如今食材回来,所有的男生都要去帮忙串串,做好准备工作,可不能让女·同志操心。 时臻已经好多年没有这样开怀过了。 她恍惚间回忆起,总觉得这样的日子在很久很久之前。 久到她还在做姑娘的时候,时枚也没有出生。 那个时候思味居在容城只有一家店,生意算不上好,但也够把她和盛哥儿养的白白胖胖的。 那时候还不兴年夜饭在外头饭店吃,人人都是要回家的。 每逢那两天,集市上都没有什么人,餐馆也歇息。 母亲就带着她和盛哥儿在家里准备食材,包饺子剁馅儿,等着父亲一展手艺。 给客人做了一年的饭菜,也终于给家里人做了一顿。 那几年,时臻觉得幸福极了。 她有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妈妈,她和弟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 直到时枚降生,思味居开始开启分店。 父亲忙不过来,母亲挺着大肚子。 作为长姐,时臻承担起许多责任。 她从前不觉得家里重男轻女,也在小妹降生之后,那股子风气逐渐开始显露。 她想,父亲母亲应该是疼爱自己的吧。 可到底是没有办法一碗水端平。 爱是有的,只不过更爱是男孩子的时盛,也更爱岁数偏小的时枚。 她时臻是姐姐,得让着弟弟、得让着妹妹、得学会帮着家里。 再后来,她嫁了人。 父亲本不同意的,觉得商家穷得很,商建邺配不上时家大小姐。 思味居那时候如日中天,在参加一档厨师节目之后名气彻底打响,趁热打铁又开了分店,一跃成为容城的大人物。 她偏偏嫁给了一穷二白的商建邺。 赶上正发展的时候,商建邺也在被逼无路时开始创业,在岳父的不待见,和对妻子的愧疚中成功发家致富。 那几年,她陪着商建邺走过最艰难的时候。 有人笑话她愚蠢,放着大小姐的日子不过,偏偏要来跟着穷小子吃苦。 她心想,跟在喜欢的人身边,才不苦呢。 她吃过苦,也不怕吃苦。 后来商家的公司日渐平稳,她拉扯着商承,又有人告诉她,得提防着丈夫。 这男人有钱了就变坏,能共患难未必能够共享福,当心年轻漂亮的女人霸占了他。 时臻不以为然。 如果历经患难最后轻易就让人把他魂勾走了,那商建邺也不值得让她留在身边。 左不过她已经有了孩子,有了自己亲生的血脉,即便时家不让她回去,她也有一个自己的小家了。 才不怕呢。 再苦再累的日子都得熬过来了,还担心一个男人跑了的事情吗? 而事实也证明,她的运气还算不错,眼光也可以。 这么多年,劫难从来不在她感情身上,倒是苦了她的孩子。 人人家里都要一本难念的经,她这本啊,叫人更加心酸难受。 好在终究是苦尽甘来。 在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之后,老天爷终于是让他们一家团团圆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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