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你应该也知道我爸妈决定搬出去住,不会再回来了。我在外面住着也开心的,回来住反而不习惯,就不在你这边多打扰了。” 那些弯弯绕绕的心思被时景直白地说出来,也让老太太脸上的笑意有几分凝固。 不光是老太太,时枚脸上也有点不太好看。 她心里想的是,分家没有问题,但她是不想再在老宅住了。 自从宋玉锦离开之后,这家里做饭的事情就落到她和思雨头上了。 她都多少年没进过厨房了? 真要是按照时盛和宋玉锦那种分家的法子,他们一家是都搬出去住了,这家里的各种琐碎岂不是都落到她娘俩头上? 这可不成! 于是时枚适时开口:“小景啊,你这孩子也别轴,不管怎么样这里都是咱们家。真要以后和姑姑分了家,也应该是姑姑我和思雨搬出去,你们一家搬进来。你啊,回去就和你爸妈好好说说,改天搬回来住,晓得伐?” 时景虽然性格孤僻,平日里不大爱讲话,可他也不是一个傻子。 别人话里面是什么意思,听得是明明白白。 他笑,难得称呼了时枚一声姑姑。 “我回去和我爸妈说让他们搬回来,那姑姑觉得,分家的话,应该怎么分呢?” 大概是脑子一快,时枚当即就道:“当然是你我两家平分呐,还能怎么分?” 时景笑意加深,那张宛若漫画绘制的面庞倒显得有几分病态。 “姑姑是不是过于理想化了?爷爷奶奶还没离世呢,你说你我两家平分,那两位老人花什么?您是算盘打得好,拿了钱就带着思雨表姐出去住,留下两位老人谁照顾呢?” 还能有谁,自然是时盛夫妻。 都不是傻子,听了这话心里都有些底。 倒也不是说时盛夫妻不该赡养父母,只不过这对比看着,时枚吃相未免太难看。 既要又要,末了还要来一句父母偏心。 直白的话音落下后,明显看到时阎丰和老太太脸色都不大好。 “好了,分家的事情等家里人到齐了再说,今儿都别说了。” 还是时阎丰将话题打断,顺带送走时景。 “小景有事就先走,等什么时候圆圆过来,你再一起回来,怎么样?” 时景也没有再耽搁,稍稍点了点头,“那爷爷,我就先离开。” 时阎丰拍了拍他的肩膀,“路上小心。” 时景道了声好,又向老太太打了声招呼就走。 至于脸色难看的时枚,他也懒得施舍一个眼神。 他心想着,哪怕时枚稍稍有一点长辈的样子,即便是贪财了一些,他也不至于做得这般。 早在时枚刚离婚住进老宅的晃儿,时景也不是这样。 在后面日复一日的相处中,不耐也随之增长。 索性,他也懒得再回家。 现在父母搬走,他更是懒得再装。 都要分家撕破脸了,又何必还要装得兄友弟恭、亲人相亲相爱的模样。 真要相亲相爱,他也是与大姑姑那边,而不是与时枚。 相对比起两位老人的不舍,时枚脸色就难看得很多。 待看不见时景身影,时枚便不满地埋怨。m.biqubao.com “爸妈,你们是不是太惯着小景了,你看看他,怎么对我这个姑姑的,一点礼貌都没有!” “你自己要是有点长辈的样子,小景会这样?” 这次不止时阎丰,连老太太都忍不住小声骂了时枚两句。 但到底是自己生出的姑娘,也舍不得骂得太过分,更多的还是仔细地说教。 老太太让时枚扶住自己,朝着沙发那边走,一面缓缓开口。 “你岁数也不小了,别还把自己当个小孩一样。你离婚回来,家里可没亏待你,这次分家呢,我和你爸爸商量,也不会少你的,别总觉得自己得少了说我们偏心。就算真的要偏心,你自己摸着心说说,爸妈·的心是偏向你、还是偏向你姐姐哥哥。” “我知道了妈妈。” 时枚嘟起嘴,说到正事上面,她显得还算懂事。 她挽着老太太的手臂,亲昵得很,“反正妈妈你愿意给我多少就给多少,像小景说的,你们自己也得多留点钱,可别都给我和哥哥了。” 借花献佛的话,老太太还是被哄得心花怒放,笑得合不拢嘴,温热宽厚的手掌拍了拍时枚。 “话是这么说,等我百年后,身上这点钱还不是给儿女,只要你们过得好,都给你和你哥哥都行!” “都给他们可不行。” 正当沙发上母女俩正在温存的时候,不合时宜的话忽然从旁边传过来。 却见时阎丰在沙发上坐下,端着自己的水杯喝了一口。 时枚和老太太脸上的笑意沉下来,静默地等着老爷子的话。 久久不见老爷子再开口,看着他慢吞吞地吹着杯沿上的水雾,终于让老太太不耐烦。 “怎么,不给小枚和盛哥,难不成你在外头还有私生子不成?” 老太太的拐杖在地上重重戳了戳,发出两声闷响,似敲在人心头,令人发颤。 时枚在一旁都不敢再开口说一句话。 不敢她心里也打起小算盘,不免担心老太太话里的意思。 难不成父亲真的,在外头还弄成个私生子出来? 父亲看着也不像这种人呐。 可万一呢? 那她还能分到多少? 两人的表情表现得多余明显,时阎丰只瞥了一眼,就知道两位女士心里在想什么。 当即,水杯就在茶几上磕出声响,水也随着含怒的声音跟着溅出。 “都给我想什么呢?还我在外头养私生子,合着你们是真不把臻臻当时家人?” 还分家只分给时枚和盛哥儿,那时臻就不是他姑娘了?! 那丫头本来就命苦。 出生最早,干的活儿是最多的。 盛哥虽然是二哥,可因为他是男孩子,家里也过多看重,总是让时臻带着; 时枚岁数最小,虽不至于老来得子,可因为她会撒娇又总叫苦叫累,便多得了许些偏爱。 只有时臻,因为是老大,又懂事,在时家总是被边缘化,老是被大家给遗忘。 这不,这么大的事情也差点被母亲忘记。 回头想想,时臻最被时家关注的时候,大概就是她坚持要嫁给商建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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