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晴长得不算特别漂亮,但是五官端庄,举止落落大方,一言一行都让人如沐春风。 她穿着浅灰色薄纱拽地长裙,站在人群中间,嘴角带着浅浅的笑容。 在他们这个圈子里,温晴几乎是所有长辈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她从小学习优异,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除了颜值不是特别能打,其他任何一个优点拿出来,在同龄人中都是辗压级别的。 温家也不是特别显赫的家族,但是高家所有长辈都喜欢温晴,一直想让她当高家的贤内助。 江野这么傲气的人,站在温晴面前,都有点拘束,小心翼翼地喊着:“晴姐,你昨天回来怎么都没有通知一声?不然我肯定要亲自去机场接你的。” 温晴只比他大两天,但他打小跟在温晴身后,像条小尾巴似的,很听温晴的话,也一直老老实实地叫她“姐姐”。 其他人也赶紧附和道:“对啊。” 温晴温和地笑了,“我家派了司机过来,没必要特意麻烦你们走一趟。” 她一边说着,一边似不经意地看高英礼那边看过去。 出国五年,她终于回来了。所有人对她都殷勤备至,只有高英礼站在人群外面,心不在焉地晃着手里的酒杯。 高英礼穿着黑色的高定西装,身材高大挺拔,五观也比印象中还要俊郎几分。 听爸妈说,高家长辈都有意与温家结亲,而且他们从小关系就不错,高英礼也一直默认他们之间的关系。 按理说,她回来后,他们双方都应该履行承诺,选个时间就能结婚了。 就是…… 想到这里,温晴心头不由的有几分悸动。 不知道高英礼心里是怎么想的。 昨天,他都没有来接自己。 感受到温晴的视线,高英礼扭头看了一眼,朝温晴举了举酒杯,算是回应。 只是一个简单的动作,高英礼做出就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魅力。 温晴心跳得有些快,她低头抿一口酒,耳根有几分发热。 江野从小跟温晴一起长大,一眼就看出她这是在紧张。 想不到才华横溢的晴姐,也会有这么小儿女的姿态。 江野是看好高英礼和温晴的,他也希望他们最后能在一起,这也是他以前为什么瞧不上邵玉萌的原因。 在他的眼里,再没有比温晴更完美,更配得上高英礼的女人了。biqubao.com 邵玉萌和闫雪之流,给温晴提鞋都不配! 好在,现在邵玉萌也识趣自己离开了,眼下他再使点手段把闫雪打发走,温晴就能毫无阻碍地跟高英礼结婚了。 想到这,他上前对温晴说:“晴姐,你这一出国就是好几年,我们都想死你了,礼哥也整天念叨着你。” 温晴心头微暖,笑道:“是吗?” 她说着又朝高英礼那边看了一眼。 她怎么觉得,高英礼对她挺冷淡的,他们之前连好朋友的感觉都没有了。 江野连忙过去拉高英礼,“晴姐好不容易回来了,你亲自给她举办的接风宴,怎么不去跟她好好聊一下?” 高英礼有几分不耐。 他以前跟温晴的关系确实不错,也顺从父母的意思,把温晴默认成未婚妻。 但是自从邵玉萌闯进他的生命中,一切都不一样了。 温晴虽然样样都好,但太过完美的女人,就跟一个没有生命的花瓶一样,摆在家里能看能欣赏,可惜冷冰冰的,不能相拥入眠。 而且她出国这么多年,他跟她之间已经变得很疏淡,再也没办法像年少时那样无话不谈。 这桩婚事,他有些抵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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