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错房间后,总裁每晚都想招惹我_第769章 庆功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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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是莫桑打来的。
  “老板,老板娘还在sk的工作室卸妆。她说今天晚上不回来吃晚饭,还有可能会比较晚,让您别等她了。”
  晏承之又开始郁闷。
  他想起那个sk的吕晋楠,长得也还算可以,也算是事业有成吧。
  但有一点格外讨人厌——喜欢装嫩!
  吕晋楠明明就比他年轻三四岁,可是跟他站一起,总是显得嫩很多。
  就算明月说过是他的气场太强大,让别人在他面前都显不出半分沉稳来。
  这种话以前听着很顺耳。
  现在回想起来,不就是拐着弯说他年纪大!
  晏承之很不高兴。
  他亲自给陆明月打电话,“典礼不是六点就能结束了吗?怎么不回家吃饭?”
  陆明月在那边解释道:“因为要跟sk的工作人员一起去吃个饭,庆幸一下。”
  这次颁奖礼,她跟吕晋楠合作的作品拿了大奖,虽然在吕晋楠看来不是特别重大的奖项,但却是明月迈向国际的一大步。
  虽然工作人员没有参与,但老板拿奖,请员工吃顿饭也是应该的。
  晏承之嘀咕道:“吕晋楠是老板又不是你,你跟着凑什么热闹。”
  陆明月没听清他说什么,又听到吕晋楠在那边叫她,快速道,“我先不跟你聊了,晚上回来再说。”
  晏承之被挂了电话,脸拉得老长。
  陆明月现在身上还穿着拽地的长裙,去参加庆功宴显示不太合适,她原想着把自己原来那一身换回来。
  结果一回到工作室,又碰到那个年轻小姑娘蹲在门外。
  这小姑娘也是有韧劲,两年了,几乎是一有时间就会过来找吕晋楠。
  吕晋楠从刚开始的沉着脸赶她走,到后来的无可奈何,到现在,已经习惯了。
  有时候太久没有看到她的身影,他还问一句,“灵秀这阵子没有过来?”
  那小姑娘叫楚灵秀。
  虽然她父母待她不好,起的名字倒是怪好听的。
  今天是个雨天,小姑娘的鞋子弄脏了,正蹲地上有些不知所措。
  陆明月让店员拿了张湿巾给她擦鞋子。
  小姑娘擦完鞋子,还小心翼翼地把纸巾折好,似乎不舍得扔的样子。
  陆明月难免有些心酸。
  她把整包湿巾都递给她,关切地问:“你这两年经常过来,就没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吗?”
  楚灵秀连忙道:“我有事情做的!”
  “我每一节课都不会缺的。”
  “还有,在风情街那里晚上有好多大排档,我去给人家洗碗,有一百多元一晚上呢。”
  这是一个乐观向上,积极生活的好女孩。
  陆明月这两年陆陆续续跟她聊过几次,已经了解到,她为什么会一直跟着吕晋楠。
  楚灵秀跟农雪英是同一条村子的。
  但她没农雪英幸运。
  她的父母生了六个女儿,才得一个儿子,宝贝得不得了。m.biqubao.com
  楚灵秀排行第五,是六个姐妹当中长得比较好看的。两年前她刚满十八岁,高考一结束,她爸爸就收了邻村一男的彩礼,要把她嫁给过去。
  六万六的彩礼,在那条村子里算是特别豪横的,她爸爸说要拿这些钱给儿子读贵族学校用的。
  楚灵秀知道要娶她的男人已经四十几岁了,由于性格暴戾古怪,没人肯嫁他。
  她当时刚读完高中,分数都没出来,但她自己估了估,至少可以上个重一本。
  结果被父母压着她去嫁人,她万念俱灰就想跳河自尽,正好吕晋楠的父母经过,把她救了上来。
  了解情况后,吕叔替她把彩礼钱退了。
  之后吕叔又问过儿子的意见,给她弟弟找个好学校,她的爸爸这才作罢没再带她嫁人。
  从那之后,楚灵秀就把自己当成吕家的人,每天在吕叔家里帮忙干活。
  吕叔吕婶虽然挺喜欢小姑娘,但小姑娘年纪轻轻的,总不能让她一直待在家里。于是等分数出来,发现她考得不错,就提出替她交学费,让她先去读个大学。
  楚灵秀上的大学,就在京海。
  她知道是吕晋楠帮忙出钱退了彩礼,也是他帮弟弟找学校,所以辗转打听到工作室的位置,就过来找他了。
  吕晋楠没想到自己只是一时好意,竟然会帮了一个怎么赶都不肯走的人。
  虽然他头疼,但陆明月倒是挺喜欢小姑娘。
  陆明月看着她明亮的眼睛,不由道:“你年纪比吕晋楠小很多,怎么就认定自己是他的媳妇儿了?”
  楚灵秀认真地回答:“他替我还了彩礼钱,就等于是他给了彩礼,那我这辈子就是他的人了。”
  陆明月又问:“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吕晋楠他根本不喜欢你。你年纪太小,不适合他,你这样天天过来,会给他造成很大的压力。”
  楚灵秀有些怅然,低头小声道:“我知道的。”
  过了一会,她又重新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那我就不做他的媳妇儿,我可以帮他做饭洗衣服,还可以拖地,我可以给他做任何家务的!”
  “不管做点什么,我总要报答他的。”
  陆明月叹了一口气,没有接着再说。
  吕晋楠坐在不远处的沙发上,一直沉默着。
  陆明月走到他身边坐下,无奈地一摊手,“你也听到了,这姑娘心眼实,我劝不动。”
  吕晋楠明显有些心烦,“算了,先不想这些。”
  他看看明月身上的礼服,“对了,我给你准备了衣服,你去换了看合不合适。”
  陆明月进去换好衣服出来。
  楚灵秀还坐在外面的阶梯上。
  两年了,她始终不敢走进sk的工作室,怕吕晋楠会觉得她冒昧不懂事。
  陆明月见她的背影瘦瘦小小,看起来孤伶伶的,不由有些怜惜。
  “leo,要不庆功宴带上楚灵秀吧?”
  她看得出来,吕晋楠其实对小姑娘有些心软了,只是他不知道在别扭什么劲,总是不肯心平气和地好好跟她说话。
  吕晋楠下意识又觉得烦。
  但是陆明月道:“你看天都黑了,小姑娘一个回学校也不安全。要不你安排个司机送她回去?”
  吕晋楠不知想到什么,眉心拧了拧,淡声道:“让她跟着一起去吧。”
  楚灵秀听说可以跟着吕晋楠一起去吃饭,显得格外高兴。
  来到旋宫大酒店门前时,她小声地问:“明月姐姐,我到时候可以坐到你身边吗?”
  她从小到大连顿饱饭都不怎么吃得到,更别提来这种明亮富丽的地方。
  陆明月看得出她的拘谨,轻拍她的手背,“不用紧张,到时候你就跟在我身边。”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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