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缈的话一出口,整个空气突然沉静得可怕。 陆明月原本要过来劝架的,听到这里大脑都当机了,突然不知道做出什么反应。 莫桑心里连喊三大声“卧槽。” 这都是什么孽缘! 然而唐缈不关心其他人的反应,只是仰头静静地看着金绅。 她看到金绅整个人都僵住,一脸无法置信的样子。 她慢慢低头,又看到金绅缓缓握住的拳头。仿佛隐忍到极点,由于太过用力,他的手臂肌肉都鼓了起来,根根青筋暴起。 唐缈心里一凉,慢慢松开金绅,一步步朝后退。 金绅却像终于反应过来。 他眼底喜悦的光甚至都来不及涌起,就迅速被更深的绝望所取代。 “孩子不能要!你去打掉他!” 金绅突然拽住她的手腕,抓得很用力,脸上透着一股不顾一切的狠戾。 唐缈被吓到了。 她疯狂挣扎,“金绅你是不是有病!这是你的孩子!你为了外面的小三,连自己的亲生骨肉也不要吗?” 金绅脸色很吓人,抓住唐缈的手用力到几乎捏碎对方。 “好痛!”唐缈大声哭喊,“你放开我!明月救我,金绅他是不是疯了,他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要!” 陆明月这才过去拉开二人,“金绅,有话好好说,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可以慢慢商量……” “晏太太,不关你的事!”金绅猛地朝陆明月看过去。 他的神情似哭似笑,也不知道是笑命运无常,还是哭他和唐缈之间已经可以预见的惨淡结局。 陆明月还从来没有在一个男人脸上,看到过这种绝望的表情。 她惊了一下,连忙给晏承之打电话。 金绅好像真的有点疯了,大概只有晏承之能压得住他。 晏承之接到陆明月电话时,还在公司总部开会,得知事情经过后立即叫停会议,用最快的速度开车赶到云海湾。 然而晏承之终究是迟了一步。 金绅强行把唐缈拉上车,带着她飞奔到医院。 陆明月看着扬尘而去的车,瞪了莫桑一眼,“你怎么不拉住他?” 莫桑还没有从那几声“大卧槽”中回过神来,被老板娘这么一瞪,也有些讪讪的。 “老板娘您先别生气,您仔细想一想,绅子和唐缈的关系本就乱糟糟的。现在唐缈还怀孕了,这不是乱上加乱吗?” “孩子,确实不能留啊!” 陆明月也知道孩子肯定是不能生下来的。 但是金绅今天的状态太糟糕了,行为毫无章程逻辑,就怕他把唐缈也伤着了。 她说:“开你的车去追。” 明月的车比较适合女性使用,开起来不会太快,大概率是追不上金绅的。 莫桑这回反应倒是快,很快把他那辆保时捷走出来,载着老板娘去追金绅。 陆明月一进车里坐定,马上给晏承之打电话。 “金绅已经带着唐缈去医院,你直接去那边吧。我们两个不管是谁先到医院,都一定要想办法拦下他。” 晏承之的语气沉静,“你别急,我会尽快赶过去。” 金绅把唐缈的双手用领带绑着,又给她系上安全带,油门几乎踩到尽。 唐缈疯狂扭动身体,双手挣不开,她就低头去咬打了死结的领带。 金绅面无表情地说:“你乖一点,我会安排最好的医生给你做手术,不会很疼的,别怕。” 明明是这么温柔的话语,可是他的表情却让唐缈心底阵阵发寒。 她突然侧过头去,用力咬在金绅的手臂上。 金绅只是嘴角的肌肉抽了几下,表情却没怎么变,就好像已经感知不到痛觉一般。 唐缈心里有恨,用尽全力去咬。 可是金绅不避也不让,甚至连点反应都没有。 唐缈的眼泪疯狂地涌出来。 明明几天前,他们还那么开心地聊着电话,一起憧憬着未来。 金绅说结婚之后要带她去很多地方度蜜月,说结婚多少年后再要孩子,说他完全尊重唐缈的意愿,想什么时候生就什么时候生…… 只是突然间,金绅就不再是她的金绅了。 他变得这么陌生,陌生到让人心寒,恨不得从来没有遇见过他。 金绅把车开到市中心医院,冷着脸让安排最好的产科医生,给唐缈做手术。 唐缈绝望地软了膝盖,跪倒在地上不肯起来。 “金绅你个王八蛋,你今天要是敢打掉我们的孩子,不管你有什么苦衷,我都不会再原谅你。” “我一辈子恨死你!” 金绅的心脏有一瞬间仿佛不会动了,但他仍然木着一张脸,把唐缈抱起来,亲手送进手术室里。 “别怕,闭上眼睛睡一觉,等醒来就会雨过天晴。” 以后,你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金绅这个人吧。 缈缈,我们终究是有缘无分。 金绅克制着想最后亲一亲她的念想,强迫自己扭过头。 陆明月和晏承之赶到的时候,手术门已经关上。 晏承之一脸严肃地看着金绅。 “发生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不先跟我商量?” 金绅低着头,第一次对自家老板没有半点恭敬,“你只是我的老板,怎么也管不到我的私生活吧?” “我不管你谁管你?”晏承之拧着眉心,“你那个金叔嗜赌成性,他不会关心你。现在他还被辜燕鸣弄出来朝唐父要钱,在唐家大闹,分明就是不想给你半点活路。你没有亲人了,只能跟我商量。” 晏承之平时高冷话少,也就对着金绅,才会这般语重心长说这么多。 金绅难受地用力抓自己的头发。 “这种事还怎么商量?缈缈怀孕,如果不赶紧打掉,等到以后胎儿大一点,就来不及了。” 金绅的话音刚落,医生从手术室里走出来,告诉他—— “胎儿太小了,看不到宫腔内的孕囊情况。暂时不能做人流手术,建议金先生在10天以后再过来检查一遍。” 确诊宫内孕,才能做人流手术。 金绅有些着急,“还要拖十天那么久?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医生看金绅的眼神有些怪异,甚至有些生气。 现在这些小年轻,仗着身体年轻,胡作非为。结果怀孕时舍不得打掉,等孩子大了又各种借口不闻不问。 “可以用药物,但怕流不干净,会对身体造成一定损伤。” 金绅犹豫了一下,最终只道:“我还是再等十天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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