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封誉脸色不对,助理连忙低头,快速简洁地把佛珠的来历讲清楚—— 这是开元寺的佛珠。 开元寺的佛珠只赠有缘人,一年最多只赠出两串佛珠,每一串佛珠都做有记号,独一无二。 封誉神情几分恍惚,不由喃喃自语: “独一无二?难怪买不到同款。” 他又问助理,“那寺庙现在还能求到佛珠吗?” 助理迟疑了一下,低声道:“开元寺今年已经赠出一串佛珠。” 开元寺并非每年都会赠出佛珠,毕竟有缘分的人,不会年年都有。 封誉很快回过神来,淡声道:“你下去吧。” 就算是独一无二,但已经送出去的东西,他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铃兰如果因为这件事而生他的气,那也未免——太过矫情! 封誉心里很是瞧不上这样的小家子气。 可是一低头,他看到了桌面上摆的那个毛毡小公仔。 拿起来,小公仔只有半个掌心那么大。一只浅灰色的汪星人小狗,姿势是趴着,头微微往回扭,眼睛大大的,看人很无辜。 又丑又可爱。 封誉想起,这是铃兰自己亲手捏的,在他前年生日的时候收到的。 封誉的脸色慢慢变得柔和。 这天晚上,封誉做了一个梦—— 三年前,叶铃兰刚被叶家赶出家门。 当时她还没有被兰叙然收为徒弟,一时间从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变成鸠占鹊巢的假千金。 但封誉并没有因此而嫌弃她,还把她接到身边一起生活。 而因为私生子的事情败露,封誉那时的情绪也不太好,整个人时常充斥着阴冷低沉的气息。 有一阵子,阴雨连天,连续下了一个星期的大雨,炎热的夏天都变得凉飕飕的。 这天封誉半夜才回,浑身湿透,倒在沙发上就睡。一直到后半夜叶铃兰迷迷糊糊醒过来,才发现他躺在客厅,人已经发起高烧。 她慌忙送他去医院。 可是送去的太晚,伤寒入肺,加上他之前总是熬夜伤身,心思又重,身体底子并不怎么好,医院用尽办法也没能让他醒过来。 叶铃兰跑去开元寺大门外跪了一晚上,大雨瓢泼,她冷得瑟瑟发抖,唇色发紫,却不肯回去。 后来开元寺的主持也被她的诚心感动,亲手把那串保平安的佛珠赠予她。 …… 梦醒后,封誉习惯性把手往一旁摸过去,可是枕头是空的。 “铃兰,你又半夜起床喝水了?” 一句话出口,封誉自己都顿住了,猛然想起叶铃兰已经离他而去。 心头突然一阵怅然。 他在黑暗中坐了很久,最后确定自己的后半夜注定要失眠了,干脆穿好外套下楼。 开车来到叶铃兰住的地方。 叶铃兰离家出走后,就再也不肯原谅他,连她住的地方也不肯告诉他。 要不是他成了封家继承人,也没有能力查出她的住处。 她住在六楼,从左数起第三个窗户。 封誉抬起头看上去,窗口一片漆黑,如同他此时的心情。 他现在有钱有势,可是最爱的人却离他而去,连他们共同的孩子,都没有了。 他的成功和喜悦,无人分享。 封誉就这么仰头看着上方,突然,那一扇窗灯亮了,窗帘好像撩开。 封誉屏住呼吸,几乎要以为是叶铃兰知道他过来了。 可是不到两分钟,亮起的灯又灭,那扇窗又重新变回漆黑一片。 封誉这才想到,也许是铃兰起床喝水了。 想到这里,封誉又有几分怨怒。 他明明没有做错任何事,他和冰冰之间清清白白,为什么铃兰不肯相信他? 还为这么件小事,闹得分手,玩失踪,为此失去了他们的孩子。 他恼怒地拿出手机给叶铃兰打电话。 这一次,他无论如何都找叶铃兰出来说清楚。 漆黑的卧室里,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叶铃兰吓了一大跳。 她刚才起来喝水,不知为什么会撩起窗帘往楼下看过去,一眼就看到楼下停的那台车,还有倚在车身上的那个人。 封誉! 叶铃兰慌得立刻放下窗帘,心脏突然跳得有些快。 她喝过水后,呆呆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再无睡意。 手机铃声响了很久,她没有接,直到手机铃声响到自然停。 可是铃声一停,那边立即又打了过来,好像如果她不肯接电话,就不肯罢休似的。m.biqubao.com 叶铃兰不用接电话,就能猜到封誉要说什么。 无非就是一些不痛不痒的解释,说他跟霍浅冰之间没有任何关系,让她别疑神疑鬼的,还会要求她跟他回去,他会好好补偿她。 这种猜都能猜出来的话,叶铃兰只觉得无比厌恶。 她走回卧室,把手机铃声摁灭并关了机。 叶铃兰19岁就认识封誉。 当时她还是人人追捧的叶家大小姐,漂亮,温和。但由于不喜欢说话,自带一股孤傲清冷的气质。 当时追她的公子哥很多,可她一个都瞧不上,怎么就偏偏看中了封誉? 在他身上耗费了四年的青春,最终被伤得体无完肤。 她发过誓要彻底放下过往,不会再为他动摇半分。 叶铃兰吃了两颗褪黑素躺在床上,没多久就重新进入睡眠中。 等她再醒来,天光已经大亮,温暖的阳光透过窗口照进来,照在那束鲜艳的玫瑰花上。 生机勃勃。 叶铃兰深吸一口气,洗漱,换衣服,化了个一个淡雅的妆,拿起包包就出门。 出院后,她已经在家丧了一个星期,是时候迎接全新的生活了! 叶铃兰穿着五公分高跟鞋,米白色的羊角大衣盖过膝盖,整个人显得年轻而鲜活。 封誉就这样看着叶铃兰越走越近。 原来在他看不到的角落里,她又重新变得光彩夺目。 叶铃兰早就认出了他的车牌。 他竟然在这里等了一整晚? 但她只是稍稍迟疑,就不闪不避,径直朝那边走过去。经过车身旁,仍然不急不缓,直接越过车身。 面不改色地走了过去,叶铃兰暗暗舒一口气。 她做到了! 以后不用一看到封誉就绕道走。 只要把他当成陌生人,她就成功了。 然而封誉突然拉开车门,怒气冲冲地追了过来,一手拉住她手腕。 但想到她的右手受过重伤,又立即放开。 “叶铃兰,你假装看不到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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