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缈原本就是想逗逗这个便宜男朋友。 但在接触到对方柔软的双唇时,她心底突然一荡,只觉得心尖有万千鲜花在绽放。 她突然一点都不想放开了,双手紧紧揪住对方的衣袖。 金绅也同样懵了。 他没有谈过恋爱,读书时是个高冷学霸,一句“你今天作业做了吗”就把无数爱慕者拍死在作业堆里。 毕业后进了盛世集团,一直跟在晏承之身边工作。 老板是个工作狂人,能力超群。 他一个小助理,要怎么才能赢得老板信任? 答案是,只能比老板更狂人! 每一天起得比老板早,走得比老板晚。在谈每一笔生意之前,他都能提前把意向客户的资料查个底朝天。 时间长了,已经形成了一种工作本能,永远能在老板需要时,第一时间提供准确有用的信息和资料。 终于,他成为晏承之最信任的助理。 所有人只看到他的专业的强大,却没人知道,他熬到深夜的每一个夜晚,哪怕熬到双眼通红,工作没完成绝不睡觉。 以及二十四小时待命的本能。 在这种状态下,除非金绅本人愿意,否则谁也别想轻易近他的身。 后来,亲眼看过老板跟陆明月谈恋爱后,那种患得患失阴晴无常的精神状态,金总助觉得有句话说得特别有道理—— 智者不入爱河。 谈恋爱真的好麻烦,只会影响他赚钱卖爱车的速度。 这一次,唐缈是个例外。 见金绅没有推开自己,唐缈胆子就变大了,忍不住舔了舔舌。 “轰”的一下,金绅感觉自己的脑袋里仿佛有烟花在炸响,整个大脑空白一片,所有的坚持都已经统统丢到脑后面了。 什么智者不入爱河? 这一刻,他连自己姓谁都不记得了。 他突然抱紧唐缈,加深了这个吻。 这两个都是第一次,亲到最后,都不知道是谁更主动一点了。 金绅的动作略有些生硬,但男人的本能又让他有点着急,有些没轻没重的,好几次差点磕到对方的牙齿。 唐缈的心跳也跟着起起伏伏的。 明明是她先出手,但是现在她腿脚发软,觉得自己才是被调戏的那个。 等二人分开的时候,唐缈整个人还挂在金绅身上。 “这里没有蟑螂。”金绅的嗓音有些哑,“你可以下来了。” “我脚软。”唐缈紧紧扒在他身上,仰头看着他,“男朋友,再抱一会儿行吗。” 这时她的眼神没有那么明亮了,带着一层桃花般的雾色,嘴唇也晶莹透亮。 这模样,简直能要人命。 金绅滚了滚喉咙,抱在唐缈身上的手不由有些发紧。 “我先抱你到车上吧。” 一直到把唐缈放进车里,金绅才缓缓回过神来。 唐缈今天骗他过来,他本应该好好教育她的。 怎么最后变成了这种结果? 他马上板起脸,“今天你撒谎的事还没完,如果再有下次,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唐缈没他定力好,过了好几分钟才缓过神,也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男朋友,我还没吃饭呢,好饿的。可不可以先不要骂人?你请我吃饭成吗?” 金绅对唐缈已经毫无办法,给她系上安全带,“能吃辣吗?附近有家湘菜馆,菜色不错。” 唐缈点点头,“我都可以,我不挑食的。” 她只是对男人比较挑。 现在她就相中了眼前这个男人,就是不知道要用什么办法才能把对方吃了。 金绅还不知道,有人一脸清纯无害地坐他对面,正想着怎么把他吃干抹净呢。 他认真点菜,时不时问唐缈喜欢吃什么。 唐缈让他拿主意,只有最后的时候主动点了一瓶酒,白的。 金绅有点无语,“你一个女孩子,如果没有必要,不要喝这种酒。” “我刚才被爸爸骂得好惨,我心情不好。”唐缈眼睛红红地看着他,“我就喝两杯,待会你送我回家就行了。” 那么漂亮的脸蛋顶着这样委屈的表情,哪个男人顶得住? 金绅轻咳一声,避开她的目光。 “你少喝点。” 这算是同意了! 唐缈得寸进尺,不但自己喝,还让金绅喝。 “你还是不是男人?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朋友不开心喝酒,你都不陪着喝两杯?” “我还要开车。” “可以叫代驾。” 在唐缈的软磨硬泡之下,金绅跟她碰了两杯酒。 这种酒度数不高,喝的时候也不上头,但后劲很大。 金绅送唐缈回公寓时,头也有点痛,到了小区就想回家。 唐缈拉住他,“你送我回屋里去。” 金绅看她眼神飘忽,醉得不轻,也不放心让她自己走回去,牵着她的手走进公寓楼里。 这个时间点有些晚了,唐母已经睡下。 唐缈一看母亲房里的灯都熄了,立即竖起食指放在唇上。 “嘘!” 这鬼鬼祟祟的模样,竟然还有点可爱。 金绅真是被她打败,“我们现在不是作贼,你正常点。” 唐缈摆摆手指,“现在不是贼,一会你就是贼了。” 金绅只当唐缈是喝醉酒胡言乱语,无奈地牵着她继续走,“先回房。” 一进卧室,唐缈就重心不稳地扑向地面,金绅连忙去接她,也被她一起扑倒了。 唐缈低头疑惑地看着他。 “我怎么找了个不够帅的男朋友?” 金绅无语。 难怪会找自己假冒男朋友,原来是瞧不上自己这种类型,怎么开玩笑都无所谓。 所以,刚才那些亲密的举动,真的只是练习而已。 金绅说不出心里是松口气,还是低落,他努力把唐缈拔到一旁,打算起来。 唐缈却用双手箍住他,翻个身。 这下子,变成金绅压在她身上。 虽然金绅不想谈恋爱,但却是个正常男人。现在这么暧昧的姿势,身底下的女人又软又香。 他喉咙干燥得厉害。 突然就不想起来了。 “男朋友,现在是作贼环节了。”唐缈双手圈住他的脖子,仰头亲他下巴,“我要把你吃干抹净啦,你今天晚别想跑了。” “你醉了。”金绅沉着脸去扒开她的手,唐缈却按在他的皮带扣上。 皮带扣被她按开,飞快扯了出来。 “我醉没醉自己清楚,裤子都脱了,你到底是不是男人?是男人就赶紧来。” 金绅仔仔细细地看着唐缈。 “女朋友,这也是练习的一部分吗?” “少啰嗦了。” 唐缈伸手去扯他的衣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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