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不用再被逼婚,在家里住了两天就走。 他从小在村里待的时间不长,十岁时被老师带了出去。而他小时候又是被霸凌中长大的,因此对于生他养他的故土,并没有多少留恋。 这一点,无论父母再怎么生气,怎么要求他常常回家,他也绝不妥协。 leo离开的时候,吕叔送他走出村子,走到了外头停车的位置。 父子二人都很沉默。 吕叔吕婶对自己的故土有着深沉的依恋,哪怕儿子发达了,他们也不愿跟着搬出去。 一家三口一年到头都见不到几次面,leo仍然对他们孝顺有加,也是托leo的老师教育得好。 leo坐上车,跟父亲挥手道别。 吕叔站在原地看着车越开越远,眼底终于染上一层很深的忧愁。 两年啊…… 也不知道,能不能撑那么久。 leo回到京海市的时候,封匀庭正在给陆明月打电话,要请她吃饭。 封氏在码头上盖城市广场的项目,从拿地到完工,历时三年半,早就完美收工。 而这个项目里所有的庆祝活动,基本都是交给陆氏集团来完成的。 下个月,还有一个服装品牌要入驻码头城市广场,封匀庭以此为理由,约陆明月出来见面谈。 陆明月虽然挺忙的,但关乎公司利益的事,她没有半句推辞,放下手头正在绣的图,很快赶到旋宫酒店赴约。 她过来时,封匀庭早就到了。 封匀庭很绅士地替她拉开椅子。 陆明月脱下外套后坐下,“抱歉,路上有点堵。” “没关系,我还有个朋友一会儿到。”封匀庭保持着绅士的笑容,拿过菜单让陆明月先点菜。 陆明月刚点完菜,一道修长的身影走了进来。 她抬头一看,不由惊讶。 “leo?” 开了半天车,风尘仆仆的leo也挺意外的。 他还在半途中,就接到匀庭的电话说要请他吃饭,让他无论如何过来赏脸一聚。 没想到,小明月也在这里。 他似乎猜到封匀庭为什么要这么做,一时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只能无奈地看了封匀庭一眼。 封匀庭笑着自罚三杯,“我和leo是好朋友,无意中听他提过你的名字,今天正好借这个机会,大家互相认识一下。” 封匀庭和leo都是各自领域里的顶尖大佬,他们互相认识,其实没什么好奇怪的。 但leo居然跟封匀庭提起过自己,倒让陆明月挺意外。 毕竟,明月以为像她这样的小人物,大佬大抵都不会放在心上。 “明月,你看起来很意外,其实你早就认识leo了。前两年你带敏敏去七排村治病……” 经过封匀庭的解释,陆明月才知道,原来leo的本名叫吕晋楠,是七排村吕叔吕婶的儿子。 而且,她很早之前就主动加过他的微信了。 “真是神奇。”陆明月大方一笑,“想不到我们最后是通过艾薇娅王妃认识的。” leo看着陆明月眼底明亮的笑容,心里也跟着微微一荡,温和地应:“确实神奇。” 陆明月转眸,明朗一笑,“那我以后是不是可以直接叫你一声晋楠哥?” leo笑道:“当然。” 他起个英文名字,只是为了方便在国外接单时,跟客人更方便交流。 其实,他更喜欢自己的本名。 尤其是,听到明月喊他晋楠哥,他连耳膜都会生出一种酥|麻感。 二人谈得很投契,都没有留意到,封匀庭坐在一旁看着他们,嘴角的笑意早就凉透了,差点就掩饰不住眼底的嫉妒。 明月对吕晋楠毫不设防,反而对他这个认识更久的老朋友,处处防备。 真是让人恼火! 大家都是互相认识的朋友,这顿饭吃得很愉快。 吃完饭时,陆明月和封匀庭就谈妥了品牌入驻的迎宾细节。 吕晋楠看着陆明月对于工作流程的熟悉,不由暗暗叹服。 明月在设计方面,手巧,有自己独特的创意。在工作上,又有缜密的思维。 吕晋楠自认在服装设计这一方面,手艺是出众的。但在谈生意上,他在小明月面前是自愧不如。 越是了解她,就越容易被她吸引。 封匀庭和陆明月签好了合同,二人起身握了握手。 等明月把合同收好,封匀庭突然问:“你们听过苏青黎吗?” 陆明月从小就学画画,自然听过这位国画大佬的名字。 她眼睛一亮,连忙点头:“我知道!匀庭怎么突然提起苏老师的名字?” 封匀庭先不答,而是看向吕晋楠,“你呢?” “听过。”吕晋楠虽然是做服装设计的,但他的很多作品同样会融入中国元素,自然也研究过国内的很多艺术。 苏青黎的大名,只要稍稍接触过国画的人,都知道他,而且都会尊敬地称呼他一声“苏老”。 “苏老这几天在京海市举办画展,听说今天是最后一天了,你们要不要去看看?” 陆明月连忙道:“画展在哪里举办的?我要去看!” 虽然后来因为舅妈打断了她的手骨,她治好后也没有再接着学画画了。但能见见这位国画大佬,一直都是她的梦想。 “就在市区内的图书馆,正好我有票,我带你们去。” 封匀庭亲自开车,很快来到市中心最大的图书馆。 图书馆的二楼和三楼都被包下来,来展示苏佬的生平画作。 由于来参观的人太多,需要门票才能进去。 封匀庭刚带着他们来到画展门口,突然接到了助理的电话。 说完电话后,封匀庭抱歉地对陆明月二人说:“公司有点急事,我必须马上赶回去处理。抱歉……” “没关系,你快去忙你的。”陆明月理解地说:“还有,谢谢你的票。” 封匀庭把票交给他们之后,就匆忙离开。 随后,他在门外拍了张照片发朋友圈,配上文字—— #今天带明月来看画展,很少见她脸上笑得这么开心。# 发完朋友圈,他还特意给晏承之发了张照片:是刚才下车时暗自拍到的照片,陆明月的侧脸照。 随后是挑衅一般的信息:“明月今天陪我来看画展了。” 照片里,陆明月抬头看着图书馆外面展示的打印版画展,嘴角扬着,脸上的笑容很柔和。 晏承之点开照片,突然就看痴了。 他已经忘了有多久,明月没有这样对他笑过了。 晏承之眼底的阴翳一闪而逝。 随手抓起一旁的西装外套,大步走出办公室。 金绅连忙跟上:“晏总,这是明天上午开董事会要用到的资料,您要不要先过目……” “放着。” 晏承之言简意赅,头也不回。 不过一瞬间,他的身影就消失在办公室。 金绅有些奇怪。 老板这阵子专注搞事业,他都以为老板已经不再执著于儿女情长。 没想到,还不到一个月,老板就顶不住了。 果然…… 英雄难过美人关啊。 金绅拉正领带,赶紧跟在老板身后走向停车场。 二人上车后。 晏承之对助理说了目的地后,就坐在车后座刷手机。 刷到封匀庭的朋友圈,一抹焦躁在眉宇间迅速凝固。 “开快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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