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药膳美食成为古代团宠_第120章 酒鬼花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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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生米其实是不需要浸泡太长时间的,只要可以将花生衣剥下来就可以了。
  穆婉知道有不少方法,一个是直接用水浸泡,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但这样的浸泡,可能会让花生米吸饱了水分,等油炸的时候可能就没有那么酥脆了。
  另一个方法就是直接用开水浸泡,五分钟左右,花生衣就可以完全搓落下来了。
  穆婉是用开水浸泡的,然后再放到水井里面冰镇一个晚上。
  这也是没有办法,大夏朝是有冰块了,但她现在有这个能力去买冰块,但做不到能让四季堂一直有冰块供应。
  所以,穆婉就只能将需要冰镇的东西都放到井口里面。
  也幸好,大夏朝这个时代,气温还不算很高,基本放到水井下面,都能达到冰镇的效果。
  当然,要想和冰箱冰块相比,那自然是没有可比性的。
  花生米准备妥当之后,接下来就是调料了。
  大夏朝的调料十分稀少,基本就只有简单的油盐糖醋,其他的辣椒粉、花椒粉等等,基本都是用来煮茶的。
  是的,古时候的茶,和后现代是完全不一样的。
  穆婉知道,但没有喝过,对此感到很好奇,可也没有想过要去泡一壶茶。
  她是厨师,不是泡茶师啊。
  冰镇过的花生米会有一种白巧克力的口感,很奇特。
  这个时候,花生米要开始油炸了,但不能热油下锅,得冷油。
  油炸这一步骤要用小火,需要耐心,不能着急。
  穆婉做这个的时候,很安静,周围只听得到花生米在油锅里面翻腾的声音,等到花生米发出脆响之后,穆婉就拿起竹筛子将花生米都捞起来,放到一边沥干油分。
  夏荷一直都在厨房里面做零碎的活儿,每天都能看见穆婉做菜,可每一次抬头看过去,穆婉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都不一样的。
  需要静下心做的菜式,穆婉表现很平静,很有耐心。
  就像是这一道酒鬼花生米一样,夏荷见过高飞鹏做,他总是等不及,想要快一点将油炸中的花生米捞起来。
  又或者等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就想去搓花生衣。
  高飞鹏很着急,夏荷想不明白,既然时候不到,完全可以做别的事情来消磨的。
  但高飞鹏不会,他就紧紧地盯着一个步骤来。
  不过,夏荷发现,穆婉有的时候也不会去做别的事情,也会和高飞鹏一样盯着一道菜,但是穆婉没有着急,她真的会很细致地等待。
  “夫人能做出那么美妙的菜肴,不是没有道理的。”夏荷嘟囔着。
  另一边,穆婉捞起了花生米之后,油锅剩下一点底油,接着就放入干辣椒进行爆炒,香味炒出来之后,再加入其他调料,最后放入花生米,再一起翻炒。
  等上碟子之前还要加入一勺子的白酒拌均匀。
  这样的花生米,才是正宗的酒鬼花生米。
  花生米的香味浓郁,夏荷忍不住舔了舔唇瓣,她想吃,但穆婉说这些油炸过的食物很容易上火,吃多了会喉咙痛,面上还会长小疙瘩。
  夏荷昨天已经尝过一碟子了,她再想吃,也不会吃了。
  两样小吃都已经准备好了,穆婉让春风进来上菜,抹了一把额际上的汗水后,走到厨房门口稍微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
  接下来,她还有得忙。
  ——
  冬阳到了苏府,将挑战书退回去了。
  苏永轩没有想到四季堂竟然会不愿意接下挑战书的。
  方大厨知道后很是不屑地勾唇笑,“苏公子,这是一件好事啊。”
  “他们不敢接,那就证明心中有鬼。”方大厨本来就没有把四季堂放在眼里,“等厨艺比赛开始了,我就当着所有的人面挑战四季堂,到时候,他们想要不接下来,那都不可能的。”
  苏永轩认为这么做事没有问的,可他心里总觉得有些不对劲,“方大厨,我认为还需要从长计议。”
  “那是你们的事情,跟我没有关系。”方大厨大手一挥,“我是来做菜的,不是想办法让人参赛的。”
  方大厨冷哼了一声,“如果你们做不到让四季堂来参加比赛的话,那我们的合作也就没有必要了。”
  方大厨以后是要开一家酒楼的,四季堂的名声在短时间内就在清丰县响当当了,他打败了四季堂,日后就能在清丰县站稳了脚步。
  从此都不用愁了。
  苏永轩不满方大厨的话,合作是两个人的事儿,现在方大厨把责任都推到自己这一边来,这让他很不满,但又不得不忍耐。
  至少要找到比方大厨更厉害的厨师之前,都不能轻易撕破了脸面。
  “这件事,我会想办法的。”苏永轩只能这么说。
  方大厨知道了,起身,不再逗留在苏家。
  冬阳换了挑战书就回去了。
  此时此刻的苏家大门,方大厨拧着眉心,一脸不爽地出去了,而在不久之前就离开的冬阳,则是脚步轻快,心情愉悦。
  苏家。
  苏永轩在方大厨走了之后,直接砸了茶杯,“找,都给我找,方圆十里找不到名厨,那就到府州去!”
  苏永轩就不相信,整个大夏朝还没有人能比得过四季堂的穆婉了!
  ——
  四季堂内。
  陈百祥吃上了酒鬼花生,花生米经过小火慢炸之后,酥脆爽口,另外有干辣椒,麻椒等配料,吃起来又脆又香,还带着一丝丝的麻辣。
  刚开始吃两口,陈百祥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等半个碟子的花生米吃完了,他开始觉得辣了。
  陈百祥开始忍不住倒吸冷气了,水喝过了几杯,但仍然是没有办法缓解。
  陈百祥不得不放下筷子,但鼻息周围依然萦绕着酒鬼花生米的麻辣鲜香,让人既想吃,可又吃不上。
  这种感觉,是真的让人讨厌。
  虽然吃不上酒鬼花生,但还有酒鬼鸭掌,这和酒鬼花生是完全不一样的做法。
  陈百祥当了几十年的厨师,虽然不清楚里面都有什么调料,但是能看得出,这是经过一遍又一遍地煮,让酒的味道浸透到鸭掌里面。
  而陈百祥也是第一次看见,原来鸭掌也可以去掉骨头的。
  还有,骨头去掉之后,鸭掌几乎没有破坏。
  这刀功,是陈百祥不敢想象的。
  “穆婉的实力竟然如此恐怖如斯。”陈百祥吸了一口冷气,竟然萌生出想要拜师的冲动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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