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瑶点点头说:“嗯,好的张总我懂了。” 张鹏说:“但是咱们企业的管理者,可以放宽聘用条件。另外咱们所有的工厂,在生产和经营方面,可以聘用那些,有用的技术人才,也可以花高薪,但是记住一定要给他们派助理,而任用的助理,一定要有偷师的本事,在技术这一块,在一年之内,一定要偷师成功。” 孟瑶点点头说了句:“好的张总,我懂了。” 张鹏说:“也许你认为我这么说,我一定会很卑鄙无耻,我给你说个故事,也许你听完后,就不会这么想了,能不好还会认为我说的对,对我大加赞赏也说不好。” 张鹏继续说道:”在明朝时期,咱们闽南有一个叫陈振龙的商人,出海到了吕宋岛,他当时发现这个吕宋岛上有一种非常好吃,且耐旱的植物,也就是红薯。于是这个陈振龙便想把这个红薯,往咱们国家倒卖。可是这个红薯它是西班牙人,从别的地方弄来的,所以西班牙人不想卖给咱们,于是这个陈振龙便在当地学习,怎么种植红薯,后来他学会了,得知只要是,能把这个红薯秧,一段一段的弄段,栽到地里,它就能长出果子来,也就是现在咱们国家栽的地瓜。” 于是这个陈振龙,便想到了要偷一些地瓜秧回来。于是他便琢磨,怎样才能把这个地瓜秧,偷偷的拿走,他知道当时无论,藏到身上任何地方,都有可能被收出来。那样他想把这个地瓜秧,偷回国的事,也就破灭了。所以他思虑再三,决定把地瓜秧,藏到一根大绳子里,于是他就把这根大绳解开,然后把地瓜秧,又放进了大绳里,把大绳编好。就这样,他就把这个地瓜秧带上了船,等上船后,又想办法把地瓜秧从绳子里,取了出来,并把红薯放到了瓷盆里,等回到闽南后,马上把这点地瓜秧种到了地里。biqubao.com 据史料记载,当时闽南一带,当时的大米,一亩地才能打粮300斤,而这个红薯一亩地产量就是4000多斤,而且种子还繁殖特别快。据说因为闽南有了这个红薯,人口才突飞猛进。由原来的170万,后来发展到1500万,到了清朝康乾盛世时,这个红薯又在全国推广。并使我们国家的人口,达到了三亿多,试想要不是有这个高产的红薯,人们连肚子都填不饱,又如何生孩子。所以为了民族大义,有时候,偷他就不会是好事,而会成为一件好事。 孟瑶点点头说:“好的张总。我会按照你的吩咐,这样安排的。” 张鹏拿起两瓶饮料,递给了薛凯琪和孟瑶,两个人喝了几口说:“嗯,好喝。” 这时薛凯琪看了一下手机,然后对张鹏说:“中午了,咱们去食堂吃饭吧。张鹏看了一眼孟瑶说:“走吧孟总。” 孟瑶点点头说了句:“好的张总。” 饭后张鹏和薛凯琪,刚想到办公室休息一下会。这时张鹏的手机响了。 张鹏拿起手机一看,正是自己二嫂王巧打来的。立即按了一下接听键。 只听王巧的声音说:“四弟,你马上到土产日杂批发城,这个工地来一趟。” 张鹏说:“怎么了二嫂,你别着急,慢慢把事说清楚。” 王巧说:“咱们这个工地,有一片地方,有一个人,他养了好几十头猪,说是咱们要想拆除这块,得让咱们给他拿二百万元钱。” 张鹏一听,立即给王巧说:“二嫂,你别和他们争吵,我马上就到。” 说完张鹏对薛凯琪说:“老婆,你好好休息,要是有事,就让路月开车拉着你去。” 薛凯琪说了句:“好的老公。你就去吧!” 张鹏点点头,然后开车,往土产日杂批发城工地驶去。 四十分钟后,张鹏开车到了工地。看二嫂王巧,正站在一片有猪的地方,来回踱步。 张鹏锁好车门,走到二嫂王巧跟前问:“二嫂这是怎么回事?” 二嫂把张鹏往外拉了几步说:“这个地方,昨天还啥都没有,不知咋回事,今天上午,忽然多出了这些猪,后来我问是怎么回事?这时一个叫韩老五的走过来给我说,这些猪是他的,要想占这个地方,就得给他拿二百万动迁款。” 张鹏说:“二嫂,你让技术员来一趟。我问问他,这个地方,是这个韩老五的,还是咱们的?” 王巧说:“不用问:“这个地方是原来土产日杂商店的综合市场。根本就没有这片养猪场。” 张鹏听完,然后回到车上,然后拿出自己的照相机,“啪啪啪啪啪”拍了十多张照片。 这时一个三十多岁,身高一米七二,长脸,光头,黑红脸庞,身穿一件红色夹克衫,黑色烫绒裤子,老人头,棕色皮鞋,一位男人走了过来说:“你他妈个逼的,你是那里来的三毛野兽,敢上我们这拍照。” 张鹏把眼睛一瞪说:“你他妈的这个三毛野兽骂谁?” 对方说:“三毛野兽我他妈的骂你。” 张鹏说:“对,你这个三毛野兽他妈的骂我。” 对方一听,眼前这人,在给他逗嘴。 于是生气的从身上拿出一把左轮手枪,然后在手里扒愣了两圈。 张鹏一看这小子想用枪吓唬自己。立即从身上摸出两枚玻璃球,然后猛的弹到了对方的手腕上,把对方手里的左轮枪,弹到了地上。 这时只听对方骂了句:“他妈个逼的敢用暗器伤我,你是不是,不想活了。”说完就想弯下腰捡地上的枪。 这时张鹏又弹出了手里的另一枚玻璃球,一下弹在对方的膝盖上,只见对方单膝下跪,一下就跪在了地上。 张鹏笑着说:“乖儿子,你不用这么客气。这不年不节的磕啥头呢?” 对方一听,气的瞪了张鹏一眼说:“你用暗器伤人,算什么英雄好汉。有本事咱俩真刀真枪的干一架?” 要知道后事如何,请看下集分解。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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