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看了一眼张鹏问:“那我这个病,要是治好,那得需要多少钱?” 张鹏笑着说:“大娘,我以前是宝塔县中医院的一名中医,我这里有一些专门治疗胃病的药,今天我免费给你拿一些,你回去试试。”张鹏说完,从急救包里拿出一盒肿瘤祛除丸说:“大娘,你把这个药拿好,这上面有说明。” 这时那位农村美妇,看了一眼张鹏,笑着说:“娘,这回你可遇到贵人了。他就是我领你去宝塔市中医院,要找的那个神医张鹏。” 老太太一听,给张鹏跪下说:“多谢张神医。” 张鹏赶紧把老人扶起来说:“大娘,咱们不兴这个。我是一名医生,救死扶伤是我的责任和义务。” 张鹏看了一眼美妇说:“我这个药,上面有医嘱。要按照医嘱吃药。” 美妇点点头说:“谢谢张神医。我从小贫血,张神医,你看看我是咋回事?” 张鹏一伸手,摸了一下美妇的脉搏。十五分钟后说:“你小时候下河摸鱼,脚被玻璃割破了,当时得了破伤风,但是你和你家大人都没在意,所以得了贫血,以致你现在都没有结婚。我给你拿一副药丸,保证你吃了准好。” 说完,张鹏从急救包里拿出治:“败血症的药,血脉通递给美妇说:“这个是我炼制的血脉通,这个药盒上也有医嘱,按照医嘱吃药就行了。”张鹏说完,看了一眼美妇说:“好了大姐,你们回去吧!” 张鹏说完,和刘佳琪往工地走去。 到了工地,张鹏把茶具好好冲洗了一遍,然后煮起了功夫茶。 下午薛凯琪,看王丽萍到了工地,和武所为办理完交接。薛凯琪笑着对武所为说:“武经理,你是不是家里有啥事啊?” 武所为摇摇头说:“没啥大事,就是我们那里,有一家煤矿要对我们村进行拆迁。所以我要回家,进行搬家。” 王丽萍笑着说:“那武经理要发财了。” 武所为摇摇头说:“我发啥财,那个房子是我租的,我老家原来在新安镇,后来因为曹忠诚,把家搬到了现在住的地方。” 薛凯琪一听,对武所为说:“这么说,武经理现在还没有住的地方呗?” 武所为点点头说:“可不是咋的!” 薛凯琪说:“那武经理要是没有住的地方,你可以先搬厂里住。等有了住处,再搬家也不迟。” 武所为点点头说:“谢谢薛总。那我今天下午,或者是明天早上,就先搬到咱们厂里住几天。” 薛凯琪笑着说:“谢啥,你也是咱们集团的人员。听张总说: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要在各个镇和宝塔市,给工人们建宿舍。” 武所为笑着说:“还是张总,干啥都为全体员工着想。” 薛凯琪一听武所为夸奖张鹏,自豪的说:“是啊,我们家张鹏,这个人真不错。” 武所为点点头说:“嗯,张总这个人有正义感。他做事,让人对他心服口服。” 王丽萍点点头说:“嗯,的确是这样。” 沐青笑着说:“大家都赶紧工作吧!以后再议论。” 武所为笑着对薛凯琪说:“薛总我先走一步了。回家收拾收拾,明天早上我就先搬来厂里住。” 薛凯琪点点头说:“嗯,好的武经理。你去忙吧!” 王丽萍在工地又转了一圈,看所有工人,干活都有条不紊。在心里对武所为,佩服的五体投地。 薛凯琪看工地已经安排完领工者,和王丽萍打了一声招呼,然后沐青开车,往水果罐头厂驶去。 张鹏煮好功夫茶,说了句:“刘总,来喝杯茶?” 刘佳琪笑着坐在张鹏对面,然后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说:“嗯,这茶真香。张总这是什么茶?” 张鹏笑着说:“大红袍,这是我去魔都,给一些领导家属看病时,有时候领导家属送给我的,当时我不知道这些茶是好东西,所以我去磨盘山时,送给了我师父不少。后来又去赛三山,给陈清泉哥俩拿了一些。后来陈清泉告诉我,这些茶可是好玩意。所以我后来去魔都,再得到这些好茶,我就留了下来。” 刘佳琪笑着问:“这种茶叶,值啥价?” 张鹏笑着说:“这个我没去茶行问过!但是据我看大清皇宫秘史所知,这种茶叶,在清朝皇宫,可都是按银两计价的,一两好的茶叶,比十两银子都贵。还有,不论是路地的丝绸之路,还是海上的丝绸之路,茶叶都是经商的主要商品。你知道吗?宋朝和明朝,他们之所以有钱,就是因为丝绸之路,把咱们国家的丝绸,瓷器,茶叶换回了外国的金银珠宝。” 刘佳琪点点头说:“嗯,这说明,咱们的祖先有多么的聪明。刘佳琪说着,又看了一眼张鹏说:其实张总你也是个了不起的天才,古人用丝绸、茶叶、瓷器换取外国的金银珠宝,而你用咱们国家的水,换取中东国家的石油。而且你买给他们的水,比石油还贵。这说明你比古人更聪明。” 张鹏笑着说:“其实我有今天,这些都是古人的功劳。” 刘佳琪不解的看了一眼张鹏说:“张总这话啥意思?我咋没弄明白!” 张鹏说:“假如我不是会中医,也就研制不出那些救死扶伤的医药,假如我研制不出这些药,我就不可能给一些有不治之症的人把病治好,甚至是治好了他们的命。特别是我老婆薛凯琪。如果我不是把她的病治好,她能给我做老婆吗?她没有做我老婆,我就不可能有第一桶金,那也就没有我的今天。” 刘佳琪听完,点点头说:“嗯,这不光有运气。还于你的为人处世之道,也是分不开的,就拿刚才那两位病人来说,其他人见到,也不一定会给她们两人治病。” 张鹏点点头说:“所以说,我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为什么要办蔬菜生产基地,就是为了要共同发展致富。” 要知后事如何,请看下集分解。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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