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 沈朝惜走到厨房里的时候,就看到瓷罐里闷着药汁。 那浓郁的气息,扑面而来,上面还盖着一块干净的帕子。 沈朝惜眉头一皱,视线落在上面,就听到这位阿姨笑着说。 “沈小姐。” “这是陆少爷特意让我给您煎的药。” 沈朝惜听到后,抬头看向这位阿姨,眼底仿佛闪过了一丝的打量。 所以,陆云洲是自从去了趟南江镇,从萧老头那里得知她的身体情况后。 回来,第二天就把药方上的药材全都买回来了? 想着,沈朝惜没什么胃口,只吃下去了一点点东西。 赵姨也没有闲着,看到旁边煎着的药好了,便上前,忙碌着。 那碗黑色的药汁,就被这位赵姨从瓷罐里倒出来,装在一个白玉色的小碗中,放在了她的右手边。 然后,沈朝惜皱眉,她看着眼前进了厨房,在收拾餐具的赵姨,出声询问。 “赵姨,能不能麻烦您,帮我去楼上拿一件外套?” “就在衣柜右侧。” 她穿这条水墨色的裙子,黑发轻挽,也不知道是不是她受了伤,气血不好的原因。 赵姨看了,都有些心疼她。 “好的沈小姐。” 对于赵姨来说,她拿着比别人多出十倍的工资,来这里干活,是件很乐意的事。 而且来这里工作,很轻松,只需要照顾好这位沈小姐就行了。 等赵姨上了楼,身影消失在楼梯口,沈朝惜起身,蹙着眉心,然后葱白的手指,端起了那碗还散发着热气的药。 黑色的浓汁,似精心煎熬,还有一阵难闻的苦涩味道。 在闻到那股药味的瞬间,沈朝惜就全身不适了。 她觉得她可以去负重跑八百里,都不能喝下这一晚浓的发黑的药汁。 然后,她就端着药,来到了别墅外,那花园里有些枯了的枝丫底下,手腕一翻,就要倒进去。 忽的,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了车停下的声音,沈朝惜眉头一皱。 直接将那碗药,扣在了泥土里,接着回头,就看到了从军区回来的男人。 陆云洲穿着黑色的西装,出现在了别墅门口,那双漆黑的眼眸,似在发现了外面的小姑娘后。 朝她看过来。 陆云洲眉头一蹙,声音压低了些:“沈朝惜,你在这做什么?” 她不在房子里面好好休息,跑到这花园里来。 主要是这花园,他之前不常住,所以种的绿植都枯了。 现在别墅外光秃秃的一片,只有围栏边的枯枝跟黄土。 呵, 沈朝惜冷笑,要不是他的话,她也不至于到这来啊。 “种,种蚂蚁。” 陆云洲眸色一暗,似有些困惑的眼神。 “种蚂蚁?” 陆云洲蹙着眉,深深看了她一眼后,看向她身后。 然后他清冷的气息,靠近她身边,半蹲下身来。 那双手如同雕塑般白皙精致,指骨线条流畅,若隐若现地显露在白皙的肌肤之下。 他的手指端修长白皙,蕴含着难以捉摸的内敛和高贵气息,拨弄了一下。 确实,是有一只蚂蚁,被他轻轻地,摁捻了一下。 并且,枯枝下面,还有蚂蚁往那挤。 他手撑着西裤,站起身来,面对着眼前的小姑娘,眉梢微挑。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沈朝惜觉得,他是看出来了。 却没有揭穿她。 “喜欢玩这个?” “是啊,陆少爷可能不知道,我在家,闲来无事,就爱种蚂蚁。” 沈朝惜甚至,脸不红心不跳的,义正言辞说了这番话。 陆云洲认真的目光,眸色漆黑,似墨色般,眼底似乎夹着一丝的笑。 然后,他对着小姑娘说:“嗯。” “闲来无事。” 他仔细斟酌了一句。 “是我不好。” 让她搬到御清园来住,却没有时间陪她。 马上军区就要有忙的事情了。 还有两天假期,他就得回军区。 所以陆云洲才会想着,请了一位阿姨来这御清园照顾她。 但是他忘了,小姑娘一个人在家,是会无聊的。 但这并不包括,他回来看到小姑娘将药碗,给直接埋了的事。 但就在这时,赵姨从楼上下来,就看到客厅里没有人了。 “咦?沈小姐刚才还在这的……” 她手里拿着件沈朝惜要的外套,往外望去。 就看到陆云洲站在那,似乎在跟沈小姐聊着什么。 男人的面容清俊,浑身散发着清贵的气质,仿佛云中仙鹤般,孤绝至极。 大概是因为沈朝惜之前说的那句话,他穿黑色西装好看,所以他近些日子穿的,都是黑色。 突然,一阵极简的电话铃声传来。 陆云洲拿起手机,接听。 “回家?”陆云洲眉心皱着。 这个电话,是陆家人打来的。 说是他还有几天就要回军区了。 陆老爷子想让他回家吃一顿饭。 这都好久没有回京城了。 回来了也不知道回陆家去。 起初,陆老爷子只是念叨他,他回不回去呢,也全看他自己的意思。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朝朝搬到御清园住了。 怎么着,也得带朝朝回去吃顿家里的饭吧? “知道了。” 听着电话那头陆老爷子念经一样。 陆云洲沉声,“我今晚回来。” 沈朝惜看着他像是在跟家里人打电话似的,然后,挂断电话以后。 陆云洲漆黑的一双眸,落在了她的脸上。 眉头拧着。 “今晚,我可能要回陆家一趟。” 嗯,所以呢? 沈朝惜看着他,就听到他低哑的声音开口。 “爷爷说,想你了。” “想让我带你回去,吃顿晚饭。” “陆家?” “嗯。” 沈朝惜蹙了下眉,虽说她出身高贵,是沈家的大小姐。 可沈家人,不像其他人一样。 她跟爷爷,跟家里人,都是像朋友一样相处的。 而京城豪门世家里的人,人家关系复杂,她并不喜欢去掺和。 许是看出了小姑娘蹙着眉心,内心的纠结,陆云洲声音放低。 尽量安抚她。 “放心,是家宴。” 家宴,也就是说,只有陆家嫡系的人在。 而陆家其他人,都不在场。 听到这个,沈朝惜倒是能接受。 毕竟陆老爷子疼她,对她挺好的。 说是想她了。 想让她去家里吃顿饭。 这点要求,她总不能不答应的。 就这样,陆家来的一个电话,将陆云洲喊回了陆家。 并且,沈朝惜在陆家,看到了久违的一个人。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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