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子高不可攀!搂怀里娇妻细腰亲_第33章 传闻中的沈朝惜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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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不言给惊讶的。
  仿佛发现了什么很隐秘的事情一样。
  在京圈谁人不知道。
  陆家这位太子爷有个未婚妻,叫沈朝惜。
  是沈家的大小姐。
  而传闻中,被千娇百宠着长大的沈家小公主,实际上是个病秧子。
  她打从出生起,疾病缠身,体质很弱,所以被养在沈家,保护的很好。
  这也是为什么京城人人都知道这位沈家的小公主,却没有人,亲眼见过她!
  就在江不言盯着那一抹纯白色礼服裙的少女上了沈家那辆车,有专门的司机,还有沈家的那名老管家来接。
  他就以为眼前那名女孩,是沈朝惜。
  “不是。”
  陆云洲眼神一黯,声音冷漠说道。
  他的表情冰冷冷的,好似没有什么情绪起伏。
  也是,像他这样清心寡欲的人,又哪里会有在意的女生?
  在他眼里,即便是沈朝惜,他的未婚妻,他也未必会上心,在意。
  江不言:“不是?”他愣了下。
  “怎么不是,二哥,你又没见过你那——”
  传闻中病弱的未婚妻。
  “云洲他说得对。”
  江不言话都没说完,顾随州就猜到了他的想法,给江不言温和的声音解释道,“他的这位未婚妻,自幼体弱多病,绝不会是这样。”
  从出生起就被疾病折磨的人,不会出落得如此亭亭玉立,更在这名女孩身上看不出来半点身体差的样子。
  就算是这些年身体好些了,最起码,常年生病的人,脸色和状态不会是这样的。
  “可是她明明就——”
  江不言皱起眉。
  “那人不是沈家的管家吗?”
  “他刚才都已经这样称呼女孩为小姐了。”
  “还不是沈家那位大小姐么?”
  “而且我记得,沈家就只有一位大小姐,不是她还能是谁,总不能是沈朝惜的某个,未知的姐姐吧?”江不言又开始随意揣测了。
  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们。
  毕竟传闻中这位沈家的大小姐体弱多病,不曾出过远门,也不经常出现在众人的视线里。
  所以京城几乎没有人见过她。
  因此,才会对这位沈家的大小姐好奇。
  心想着这位沈家小公主,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就连顾随州他们也是这样想的。
  看着沈家那辆车走远后,顾随州这才回过头,看着眸色幽深的陆云洲说道。
  “我听说,沈老爷子自从六月份入夏开始,就去了京郊十里外的三清峰避暑,还带上了沈小姐,说不定你去拜访沈老爷子的时候,还能见到。”
  #
  京城八月份,三清峰,云遮雾绕,天气闷热。
  山上枇杷树,亭亭如盖,遮绿荫,在一片天然湖泊中,粉嫩的荷花露出水面。
  娇艳欲滴。
  一簇碧绿荷叶上还有蜻蜓停住,在那煽动着翅,忽然有一只纤细白皙的手,将蜻蜓捉住!
  没太用劲。
  沈朝惜坐在轮椅上,就这么慵懒低垂下眼睛,看着这只蜻蜓被夹在葱白细长的指尖。
  “沈朝惜?!”
  隔得不远,就听到一声娇俏的声音,一名少女看到她发出诧异的疑惑声,然后朝着湖心亭快速奔来了。
  “沈朝惜,你要做什么!”
  瞧,过来就是嗔怒的眼神扫向凉亭中的另外一个人。
  接着,少女明显带着质问的语气,瞪着沈朝惜。
  沈思思,沈家的二小姐,也是沈朝惜小姑姑的女儿。
  她跟沈家有着半熟不熟的牵扯,两个人却没有丝毫血缘关系。
  因为所谓的小姑姑,是爷爷领养的。
  “沈馨姐姐,你没事吧?”
  瞪了沈朝惜一眼,沈思思连忙看向身旁在凉亭中站着的人,满眼关心。
  原来,在沈思思跑过来之前,就早有人在这了。
  “我没事。”
  沈馨摇着头。
  她今天穿着件素白的裙子,脸上花着淡妆,气质娴静,微笑着看向跑过来关心自己的沈思思,柔声说道,“思思你不用担心我。”
  “沈馨姐姐!我就说你应该叫上我跟你一起来,昨晚你跟我说你回来了的时候,我还想着今天陪你一起来三清峰看爷爷,没想到,一觉睡到天亮,有些起晚了,对不起啊。”
  沈思思说着,略有些愧疚的神色,声音也不由得放低。
  好似在她面前的人,是个被沈家大小姐欺负了似的柔弱女子,需要她保护。
  但确实是这样,沈馨从小生活在沈家,就是那种看上去很乖,模样怯生生的,小心翼翼地说话,谨慎做事。
  所以小时候的沈馨看起来,寄人篱下,倒像是吃了不少的苦,连带着那时候经常跟着母亲回沈家的沈思思,在看到沈馨以后心生同情,怜惜,便跟沈馨关系走得近。
  虽然沈思思后来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但沈老爷子突然把沈馨送出国,沈思思和她也已经好多年没见了。
  仔细算算,应该有十年了吧。
  沈思思一直觉得,是沈朝惜心胸狭隘,怕被寄养在沈家的沈馨抢走了她大小姐的位置。
  所以故意装病,算计沈馨,当初才让沈家把沈馨姐姐送走的。
  毕竟那时候,沈馨在沈家,性子乖又文静,很得沈老爷子的照顾,就连着沈家的其他几位少爷都是护着她的。
  所以,沈朝惜是嫉妒,这才让沈馨姐姐受了那么多年的苦。
  “思思,我没事的。”
  看到沈思思这么关心自己,沈馨也很欣慰,连忙轻笑着摇头,“你不用责怪你自己。”
  “沈馨姐姐,发生什么事了。”沈思思还是觉得抱歉。
  想要弄清楚沈朝惜到底对她做了什么,“是不是沈朝惜她欺负你?”
  “不是,思思你别误会,朝惜没有欺负我。”
  听到沈思思说出来这样的话,是沈馨万万不敢乱说的。
  沈馨连忙解释,“是我自己,在上山来的路上捡到一只小狗,我看它可怜,就抱来了,没想到朝惜她不喜欢,所以……”
  沈馨越说着,怯怯低下头,好似做错了什么一样,看得沈思思维护心又上来了。
  “不过你别担心,我刚刚已经在跟朝惜道歉了,以后绝不会这样。”
  沈思思一听,又哪里是什么大事,值得沈馨姐姐她在这,低着头像是受尽了委屈一样。
  而且坐在湖心亭中的少女,始终,那张苍白脸蛋都笼罩在稀薄的光里,连眼睛都没有抬起来过,这哪像是接受人道歉的样子?
  “沈朝惜,就算你不喜欢狗,可沈馨姐姐她这些年一直在国外,她又不知道你的喜好,既然她都已经跟你道歉了,你为什么还要不依不饶啊?”
  听到这里。
  沈朝惜轻轻挑眉一笑,“这话都被你俩说完了。”
  “还要我说什么?”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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