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上,天色阴暗。 坐在车内的沈朝惜,靠在后座上,闭着眼,黑发披散着,稍显得凌乱,面容虚弱。 余墨在开车。 他骨节分明的手指,握着方向盘,透过后视镜,看到披着黑色外套的少女,闭着眼睛,在那睡了过去。 不知为何,他又看到她忽然睁开了眼睛,蹙着眉心,表情挺冷的。 “大小姐,您——”余墨皱了下眉,想着她是不是在担心什么,或是身体哪里不舒服,就听到沈朝惜启动薄唇,对他说。 “余墨。” “这三年,你跟在我身边,后悔么?” “大小姐为何突然问这些。” “我想知道,你跟着我这样一个坏事做尽,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后悔么。” 沈朝惜声音压低,好似在询问他一件极其认真的事。 “属下的命,是大小姐给的,属下。” 余墨开着车,狭长的丹凤眼里,溢出一丝的复杂神色,抿着薄唇说道,“不会后悔。” 听到这个,沈朝惜弧度细微的挑了下眉,随即眼睫垂下来,好似他的回答,在她意料之中。 是啊。 他的命是她给的。 是她救了他。 所以这三年,他一直跟在她身边,恪尽职守,当着她的贴身保镖,寸步不离地守着她,保护她的安全。 但是沈朝惜忽然,心情很复杂,像他这样的人。 应该不喜欢被拘束着吧? 被困在w集团这恶势力之中。 虽然,他们的初见,也很不愉快,甚至是,充满了仇视杀意。 “你不必怕我。” “我说过,我们会再次相见的。” 阴冷的雨夜里,黑漆漆的长街,东洲某都有一名年轻男子身着黑色冲锋衣,被人追杀,他淌过地面的脏水,猛地倒在了雨幕里。 淋漓的大雨,浇灌在他的身上,将他浑身打湿,身上的伤血流不止,慢慢融合了雨水流进水坑里。 就在这时,一把黑色的雨伞倾斜,少女一袭黑色皮衣,长发微卷,那双漂亮的眼睛落在他布满了伤痕血水的脸上。 这让她想起来,前两天突然闯进她家中,在奢华敞亮的客厅里,当她从楼上洗了澡下来而拿枪抵在她的头上,将她摁在墙壁上,冷声威胁她的男人。 “被人追杀?” 沈朝惜挑起眉,一双染着胭脂的眼睛,眼尾上挑着看他。 长睫打湿,少女身上穿着的浴袍,露出一截莹白的脖颈。 诡异复古花纹,凌乱地缠在她的颈部,衬得她那双眼落在男人身上的时候,透着一丝不动声色的控诉,好似撩拨。 豪华庄园内部,喷泉水静谧流淌着,白色纱帘被风吹起。 落地窗破裂,他是从那翻窗进来的。 玻璃渣上沾着血! “你知道我是谁么?” 就敢这样,荒唐的拿枪指着她。 也是那一次。 余墨第一次见到有人被枪指着脑袋,却丝毫不畏惧的少女。 男人的眼神,似狼鹰般,阴狠,带着一股凌厉,杀戮的气息。 裹挟着黑夜的冷,落在沈朝惜的脸上。 “你受了枪伤,不是我的对手。” 看到男人将她按在墙壁上,小腹的伤却在流血,男人阴郁俊美的脸上浸湿着冷汗,沈朝惜抬起手,握住了男人手里的那把枪,柔声开口道,“不过你放心。” “我不会喊人来抓你。” 他们的第一次初见,是他拿枪抵着她脑袋开始。 而很快,第二次见面,她救了他的命。 从此,这个看她似狼鹰一般眼神的男人,将为数不多的,仅有的耐心都给了她。 此后,他成为了这位w集团大小姐的首席保镖,她的左膀右臂,在集团内替她处理一切事务,同时保护她的安危,令人畏惧。 车内光线昏暗,看不清沈朝惜的那一张苍白失去血色的脸,只听得到她的声音传来:“等回到赢都——” 猛地,手握着车方向盘一个打转,在路边停靠下来! 他的手掌十分宽大,手指修长,骨节分明,薄薄的皮肤下映出浅淡的青色血管,指腹有薄茧,手腕绑着一条红绳,莹白的月牙石吊在下方,格外好看。 “大小姐,是觉得我哪里做的不好么?” 沈朝惜话都没说完。 就被他突如其来的急刹给打断! 听到他冒出来这么一句话,沈朝惜挑了下眉,透过后视镜,男人低垂着眉眼,瞳眸幽深,脸色暗暗的,似乎根本不敢去看她的那双眼睛。 沈朝惜:“余墨,你在想什么。” 他该不会是以为她回到赢都,要被老头子问罪吧? 余墨的心事,只有今晚的月亮知道。 难得的,余墨没有回答。 而是手握着方向盘,继续发动了车辆前行。 沈朝惜受了伤。 而且还伤得不轻。 回到赢都得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 “大小姐好!” 忽的,一道齐整宏亮的声音穿过云霄。 东洲某都。 奢华的大楼内部,透明直升电梯,滴的一声打开。 一袭黑色皮衣的沈朝惜,带着几名黑衣保镖,出现在电梯门口。 经过一天一夜的车程,沈朝惜回到集团总部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黑沉沉的夜,几栋奢华大楼伫立在云层里,到处都是黑衣人看守。 璀璨刺眼的灯光,宛若欧式宫廷风格的黑金色大厅,黑压压的一片人,站在大厅里俯身,朝她行礼。 她带着人上电梯。 “二爷。” 就在电梯门关上后,一名年轻绛紫色西装的男人带着墨镜,手插在西裤口袋里,朝直达高层的电梯望去。 “我没看错吧!” 男人摘下墨镜,看着那一袭纤瘦的身影,被黑衣保镖包围,从透明电梯内升上去。 “那是,宫神曦?” “大小姐,老爷子在顶楼等您。” 电梯,只能到达最上面第二层,这栋奢华的高楼,集团顶层,一般人是上不去的。 所以沈朝惜进来,穿过水晶灯敞亮的高楼内部,往里,是vip私人专属电梯。 她就看到身穿着黑色西装的数十名黑衣保镖,都是集团里一等一的打手,并排着站在那,有人恭敬对她开口。 “我知道了。” 说着,沈朝惜看了眼跟在自己身后的余墨。 那眼神,就是在告诉他,先去处理他的事,可以先不用管她。 因为反正余墨也上不去顶层。 “嗯。” 看到沈朝惜的眼神示意,余墨抿紧了薄唇,轻轻点头回应。 从来,他都是跟在沈朝惜的身边,寸步不离。 倒也不是说一步都没离开过,而是在集团的时候,绝大部分时间,他都是跟在沈朝惜身后的。 也就没有人,能轻易对沈朝惜做什么。 做他们这一行的,阴狠毒辣,手里头不知道沾了多少人命和鲜血,在集团内部,黑吃黑的情况那是时有发生。 所以往往很多时候,也怕被人报复,也就得时刻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这就是他要保护沈朝惜的职责和意义所在。 上到顶层,沈朝惜是被收了武器的。 没有人可以带着武器装备来老爷子这。 一扇雕刻龙纹的黑金大门,就在大厅前方。 那气氛庄严肃穆的地方,门边站着十几名高大健硕的黑衣保镖,看守在那。 “大小姐!” 看到她过来,这十几名黑衣保镖纷纷低下头,恭敬的称呼她。 这时候从旁边来了一名穿着灰色西服,装扮得体的老人。 他是w集团的老管家,是跟在集团董事长身边待了几十年的老人。 他走到沈朝惜面前,看着她笑了笑说道:“大小姐,老爷子在里面等候您多时了。” 他的语气是尊敬的。 沈朝惜的眼神暗下来。 前方,那扇黑金大门打开。 沈朝惜走进去。 “回来了。” 一道浑厚苍老的声音从空旷的书房里传出,旁边的桌上摆放着刚沏好的茶,冒着一丝热气。 “爷爷。” 沈朝惜轻启红唇,柔声喊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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