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以前是傅家的儿媳妇,现在虽然改嫁了,但也是红旗生产大队的人,总不能不明不白的就把人给弄走了。 傅春山作为生产大队的大队长,负责管理整个生产大队所有的社员。 若是刘凤不明不白的消失,他定然是要担心的。 倒不如提前告诉他,也省的到时候麻烦。 苏软软目送傅闻璟去往上房,脸上的表情也逐渐凝重起来。 根据她对傅春山和王毛妮的了解,他们两个若是知道了刘凤做的这件事情,肯定会勃然大怒。 王毛妮说不定会直接冲出去,把刘凤狠狠地教训一顿。 到时候,那个场面…… 苏软软甚至有些不敢继续往下想。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听到了重重的开门声。 紧接着就是王毛妮怒气冲冲的从上房里冲了出来,脚下生风的,朝着院门口去了。 苏软软猜到了王毛妮会生气,也猜到了她会出去找刘凤,但却没有猜到,王毛妮的速度竟然这么快。 快到让她来不及反应。 苏软软还正在惊讶当中,王毛妮却已经冲出了院门,片刻之间就彻底消失在了门口。 苏软软又朝着上房看去,就见傅春山和傅闻璟一前一后从上房走了出来。 傅春山是直奔着大门口去了,脸色黑如锅底。 傅闻璟则是走到了窗边,“媳妇儿,娘要去找刘凤,我跟着去看看,你不用担心,不会有什么事儿的,我们很快就回来了。” 事已至此,苏软软除了点头,还真的不知道自己能说些什么。 苏软软只能冲着傅闻璟道,“那你还在这儿说什么?赶紧去呀,别让娘吃亏了。” 打架没问题,但绝对不能吃亏! 傅闻璟原本眉头紧锁,听到苏软软这话之后直接笑出了声。 “行,那我就去了。你放心,咱娘是不会吃亏的。” 想一想王毛妮的战斗力,苏软软也跟着笑了起来。 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王毛妮的确是不会吃亏的。 只可惜,她要在家里看着四胞胎,没有办法亲眼目睹王毛妮的风采了。 —— 王毛妮脚下生风的出了傅家的大门,直奔着赵金田家里去了。 赵家距离傅家有一段距离,按照正常速度走路,需要七八分钟的时间。 但此时的王毛妮正在气头上,速度飞快,将时间缩短了一半。 刚吃过午饭没多久,大家有的在屋里面歇晌,有的则坐在外面唠嗑。 看到王毛妮脚下生风的朝着赵家去,又是一脸的怒气冲冲,一众社员们顿时就嗅到了八卦的味道,纷纷跟了上去。 俗话说有热闹不看王八蛋,更不要说这是大队长家的热闹,那更是必须要看。 王毛妮也不在意后面跟的一长串尾巴,一直冲到了赵家门口,这才停了下来。 王毛妮并没有冲进赵家的院子,站在门口看着关着的院门,一脚就踹了上去。 年纪虽然渐渐大了,但常年干农活,王毛妮脚上的力气还是很大的。 这一脚踹上去,原本就破败的木门,直接就被踹开了,重重的砸在了两边的门框上,发出了巨大的响声。 听到这声音,看到这场面,跟过来看热闹的社员面面相觑。 他们也不是没见过对里面的人吵架,打架,但像是王毛妮这样,一冲上来就直接踹门的,还真没怎么见过。 在大家的印象里,王毛妮的性格虽然十分火辣,可并不是蛮不讲理的人。 像现在这样一个字都不说,就直接踹门的情况,还真没有发生过。 有那和王毛妮关系还不错的,此时就走上了前,试着伸手去拉王毛妮。 “毛妮啊,你这是干啥呢?有啥话不能好好说,咋一上来就踹门啊?” 王毛妮侧了侧身子,直接躲开了对方伸来的手。 “踹门那都是轻的。” 王毛妮才刚说了这一句,赵金田就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出来的赵金田黑着一张脸,“大娘,你这就有些过分了吧。我这几天可都老老实实的,没有去招惹过你,你凭什么踹我家的门?” “我呸!”王毛妮双手插腰,冲着赵金田就狠狠地呸了一声,“我为什么踹你家的门?你把你媳妇儿喊出来,问一问不就知道了。” 看着王毛妮这并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赵金田下意识就皱起了眉,“她天天上工下工,洗衣做饭,也没往你家去过,怎么惹你了?” “怎么惹我了?你把她叫出来不就知道了。” “我可以把她叫出来,把这件事情说清楚。但丑话要说在前头,要是没有原因,或者不是她的错,那大娘你——” 王毛妮直接打断了赵金田的话,“要是不是她的错,我赔你一个新大门,再赔你五块钱,十斤粮食,行不行?” 原本还黑着一张脸的赵金田,在听到王毛妮这话之后,脸上瞬间绽放出了笑容,一张老脸都笑出了褶子。 “还得是大娘,说话办事儿就是敞亮。既然大娘你都这么说了,那我也不多说什么了,这就把她喊出来。” 此时的赵金田,心中已经乐开了花。 在他看来,今天这件事情如果真的是刘凤的错,那就让刘凤认个错,以前又不是没认过,不过就是丢个人罢了。 但如果今天的事情不是刘凤的错,那他可就赚大发了。 只是在心中想一想,赵金田就忍不住的高兴,脚下的步子也更快了,不一会儿就进到了屋里。 刚到屋里,就看见了缩在角落里的刘凤。 赵金田下意识皱了皱眉,“我们刚刚在外面说话,你听见没有?你躲在这里干啥呢?还不赶紧跟我出去。” 刘凤却是不停的摇头摆手,“不不不,我不出去。” 说这话的时候,刘凤满眼的害怕。 虽然王毛妮没有多说什么,但直觉告诉刘凤,绝对是她让傅四丫做的事情败露了。 一想到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傅四丫,刘凤就恨得牙痒痒。 但现在也没有办法去找傅四丫,此时对刘凤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度过眼前这一关。 思及此,刘凤满眼祈求的看向赵金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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