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吃过午饭,王毛妮更是打算带着三人进山捡柴。 家里的柴火是还有一些,但这东西多少都不嫌多。 现在多准备一些,以后傅闻璟和苏软软也能轻松一些。 三月了,野菜也开始冒头了,正是最鲜嫩的时候。 临近天黑四人回来的时候,还带回来了两篮子野菜,王毛妮直接给牛桂芳送了一篮子过去。 野菜当然不是什么金贵的东西。 尤其是现在开春了,他们这里又是背靠大山,只要勤快点,弄到点鲜嫩的野菜吃,那是轻轻松松的事情。 但问题就在于,勤奋。 刚开春的野菜的确很是鲜嫩,但是同样的,个头也很小,藏在野草当中,挖起来十分的费时间,也费腰费脖子。 王毛妮送一篮子野菜给牛桂芳,也算得上是礼轻情意重了。 但牛桂芳不是瞎客气的人。 两家的关系在这儿摆着,她没有任何犹豫,直接就收了下来。 王毛妮没有多留,和牛桂芳说了两句话之后,转身就打算回家。 谁知道才刚转过身,就和一个小姑娘的视线碰撞在了一起。 王毛妮不认识对方,也没打招呼的想法。 可才刚刚收回视线,还没挪动步子呢,就听对方用甜甜的嗓音喊了她一声。 “大娘,你是傅连长的娘吧!”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虽然王毛妮不认识对方,但对方这么笑呵呵的和自己打招呼,也不能真的视而不见。 王毛妮先是客气的笑了笑,这才问,“是,你是?有什么事儿吗?” “我叫赵漫漫,是李家的保姆,我和赵大娘是邻居呢!” 听着这话,王毛妮觉得更奇怪了。 别人家的保姆,对自己这么热情做什么? 还不等王毛妮想出个所以然,就听赵漫漫再次开了口,“之前我还想帮软软姐照顾孩子呢,不过软软姐拒绝了,我还伤心了好一阵子。大娘,你那几个孙子孙女长得可真好,和傅连长一样好,一看就知道以后很有出息。” 赵漫漫笑着说这些话,眼中还闪着光,把一个小姑娘的崇拜表现得淋漓尽致。 但王毛妮没有因为赵漫漫的表现而觉高兴,相反连脸上的笑容都淡了下去。 王毛妮只淡淡的看了一眼赵漫漫,“小孩子都一个样子,能看出来什么,我家里还有事儿,就先走了。” 说完,王毛妮也不管赵漫漫是什么反应,直接快步回了家。 才刚一进院子,王毛妮就差点撞上苏成才,这让王毛妮眉头紧皱,“你站在门口干啥呢?” 苏成才一脸讨好的笑,往外看了一眼后,赶忙摇了摇头,“没什么没什么。” 王毛妮狐疑的看了苏成才一眼,但也没过多的管她,快步进屋去了。 苏软软正在屋子里陪着四个孩子玩儿,见王毛妮快步进来,且脸色不是很好看的样子,还觉得有些奇怪,“娘,你这是怎么了?” 难不成是苏家三口又闹事儿了? 苏软软正想着,就听王毛妮道,“软软,对面那家的小保姆,是不是来过?” 虽然不知道王毛妮是怎么知道这件事儿的,又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件事儿,但这也不是什么不能说的事儿,苏软软直接就点了点头,“是,她之前来过一次,说是看赵大娘的,但是进来之后,又说要留下来当保姆,咱们家哪里用得着两个保姆,我直接就拒绝了。” 苏软软才说完,就见王毛妮一脸赞赏的看着自己。 “拒绝的对!以后她要是再来,不要让她进门。” “好。”苏软软下意识的答应了一句,还是没忍住,问出了心中的疑惑,“但为什么啊?” 王毛妮有些恨铁不成钢的看着苏软软,“你这丫头什么都好,就是性子太单纯太软和了,当然我也知道,这不怪你,都是你成长环境的问题。 那个赵漫漫,刚刚见了我就一顿夸,夸了我夸孩子,还夸老七,还跟我上眼药,说你不让她当保姆。小丫头片子,年纪不大,心眼儿倒是不少,真当我这么多年都白活了啊?一看就知道没安好心!软软,你可别搭理她,离她远点。” 听到王毛妮这一番话,苏软软总算是明白了怎么回事儿。 但想到刚刚王毛妮说她性子太软,苏软软又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她的性子,真的不软啊! 这简直是王毛妮对她最大的偏见了! 苏软软倒是想解释,可看王毛妮那样子就知道,她就是解释了,王毛妮也不一定会相信。 没有办法,苏软软只能叹了一口气。 软就软吧! 让王毛妮这么认为,也没什么不好的。 至于王毛妮为什么见了赵漫漫一面,就直接透过现象看到了本质,苏软软也丝毫不觉得奇怪。 王毛妮可是以后这七个儿媳妇的人。 傅家的妯娌们,那是各有千秋,性子也各不相同。 赵漫漫虽然是个穿来的,但也是人,还不至于让经验老道的王毛妮看不透。 想到以前看的小说里,总有人给女主的婆婆上眼药,从而让女主被婆婆为难的桥段。 可现在苏软软所经历的事情,和小说却是完全相反的。 王毛妮丝毫没有被挑拨。 从这方面来看,这的确是一件好事儿。 可是从另一刚面来说,是不是也证明了,她不是女主? 脑子里出现这个想法后,苏软软自己都不由得笑了起来。 什么女主不女主的。 她又不是生活在一本书里,她是真实存在着的! 想通之后,苏软软也没再纠结,而是对着王毛妮保证,“娘你放心吧,我肯定不会让她进咱家的。” 王毛妮满意极了。 这个七儿媳妇,虽然性子软了一些,面了一些,好欺负了一些,还有那样的爸妈和弟弟,但也是有好处的。 有学问,听话懂事,还漂亮。 更重要的是,还能生啊! 这才结婚一年,就生了三个孙子一个孙女,谁家能有这么好的儿媳妇? —— 王毛妮已经离开好一会儿了,可赵漫漫仍旧有些不可置信的站在原地,愣愣的盯着傅家紧闭的大门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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