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闻璟无奈又宠溺的看着苏软软,“你都这么说了,我还能说不好吗?” “老公最好了!” 苏软软笑嘻嘻的说着,拉着傅闻璟这衣角的手也并没有松开。 见周围没有人,苏软软说话也没那么多的顾忌。 “老公,你猜我买到了什么。” 傅闻璟很是配合,好奇的看过来,“什么?” “我买到了好些毛线,虽然说是瑕疵品,但也就是染色不均,质量还是很好的,用来织毛衣最好了。 你说是我织了毛衣给爹娘寄回去,还是把毛线寄回去让娘自己织?” 傅闻璟略想了想,有些不确定的开口,“娘好像....不会织毛衣。” 这也可以理解。 六七十年代,物资还处于十分匮乏的时候。 毛线这种东西,少见还不好买。 王毛妮生活在生产队里,见毛线的机会都很少,更不用说学习织毛衣了。 苏软软笑着点了点头,“既然这样,那就我直接织好,给爹娘寄回去。他们的尺寸我都知道。” 虽然几个月没见了,但生产队里的生活清苦,别说是几个月不见,就算是几年不见,身形都不会有什么变化。 傅闻璟没有立即答应,而是道,“那样你会不会很辛苦?爹娘其实有衣服穿。” 这些年,傅闻璟没少寄钱和布票回去。 王毛妮也不是会亏待自己和傅春山的人。 生产队里别人家可能缺衣服穿,但王毛妮和傅春山是真的不缺。 “爹娘有是他们的,我给他们织毛衣,那是我的孝心,你要拦着我给爹娘尽孝啊?” 傅闻璟连连摇头,“那我肯定不敢!那你慢慢织,别累着了。” “肯定不会累着的,你就放心好了。织毛衣有啥累的。” 坐在自家炕上织毛衣,不用出去风吹日晒,也不用上山下河,已经很轻松了。 “你心里有数就好。”傅闻璟说着,抬了抬手里拎着的竹篮子,“这里头是什么?” 还没开口说话,苏软软就先笑了起来。 正要回答,他们却已经走到了大院儿门口。 苏软软把到了嘴边的话咽了回去,冲着傅闻璟眨了眨眼睛,“等回去之后再告诉你。” “好!” 正是吃午饭的时候,家家户户都在自己家里吃饭,路上基本见不到什么人。 一路走过去,能闻到各种饭菜的香味儿。 原本苏软软还不是很饿,可闻着这萦绕在鼻尖的香味儿,肚子不争气的叫了起来。 声音不算很大,可四周安静,傅闻璟的耳朵又尖,听的一清二楚。 “等会儿我把你送回家,就去食堂买饭,今天就别做了。”傅闻璟道。 “不用买!”苏软软摇头,“我们做疙瘩汤,很快就能吃上饭,用不着去买。” 傅闻璟已经不再是不会做饭的小白了,他不仅会做饭,还十分的拿手。 像是疙瘩汤这种没什么技术含量的饭,他更是手到擒来。 “行,听你的。” 两人说着话,转过最后一道弯,再走上个一两分钟,就能到家。 就在两人经过李家院门口的时候,门内突然出来了一个人。 苏软软被和突然出现的人吓了一跳,瞬间停住脚步。 电光火石间,傅闻璟也挡在了苏软软的身前。 到了这个时候,苏软软才看清楚了那个倒在地上的人。 是李家的儿媳妇,黄美娟。 黄美娟的年纪也才三十出头,可是面容却格外的沧桑,看着如同四十多的人一般。 苏软软来大院儿几个月了,这还是第二次见黄美娟。 苏软软一直觉得,她自己已经很宅了,除非必要在,否则根本不出门。 但是和黄美娟比起来,还是小巫见大巫了。 黄美娟就没出过门。 苏软软上次见她,还是从她家门口经过,无意间往院子里瞥了一眼,看见了坐在院子里晒太阳的她。 那个时候天气还热着,太阳毒辣辣的。 正常人都是躲着那炽热的阳光,可黄美娟就静静地坐在那里晒太阳。 脸上不仅没有一滴汗水,脸色还蜡黄且苍白,整个人看起来了无生气。 此时趴在地上的黄美娟,和上次见面的时候相比,人更瘦了一些,脸色也更难看了一些。 天气已经很冷了,她穿的却十分的单薄。 也正是因为如此,从苏软软的角度看过去,能清楚的看到她凸起的肚子。 那肚子比苏软软的还要大一些,看样子至少也有五六个月了。 都这样的月份了,更应该十分小心,怎么会突然冲出来? 苏软软正皱眉看着,就听到了李大娘的声音。 “你个丧门!你不是要跑吗?你有本事倒是跑啊!躺在大门口干啥?你吃我家的,喝我家的,住我家的,一分钱都不赚,也不干活儿,天天吃了睡睡了吃,连个儿子都生不出来,要你有什么用? 我跟你说,趁早把你肚子里那个丫头片子给我打了,我们老李家八代单传,可不能要个丫头片子,更不会养个赔钱货!” 黄美娟用力的撑起上半身,期期艾艾的看着走到院门口的李大娘,“娘,这孩子在我肚子里都动了,我求求你了,让我留下她吧! 就算她真的是个丫头,我养活她!不吃家里的粮食!” 李大娘眉毛都竖了起来,声音也变得越发的尖利。 “你养活?你拿什么养活?就是你自己,还靠着我儿子养活呢!你不用跟我说那么多,这丫头片子说啥也不能留,不能挡了我乖孙的路。” 只听两人的对话,苏软软就已经明白了前因后果。 李家娶了黄美娟,不让黄美娟干活儿,也不让黄美娟出门,就让她在家怀孕。 但李家现在并没有孩子。 很显然,黄美娟每次怀了孩子之后,都没有生下来。 也正是因此,黄美娟才显得比同龄人更加的苍老。 这简直是没有人性! 穿越之前,苏软软也曾看到过新闻说,有当婆婆的想要孙子,逼着儿媳妇一直生孩子的,还从没听说过,一直逼着儿媳妇打胎的。 简直是没有人性。 黄美娟捂着肚子往后挪动身子,不住的摇着头,“不行,娘,我要这个孩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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