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甜如蜜,在七零被兵痞宠上天_第13章 我媳妇儿当然跟我一起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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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斤肉也不可能一顿吃完,那太奢侈了。
  苏软软是把肉交给了刘秀娥,但王毛妮知道之后就去了厨房,把五花肉上面的大块儿肥肉都切了下来,熬成了猪油。
  猪油比较耐放,以后炒菜的时候用一点儿,素菜也能多点子肉香。
  剩下的瘦肉,一半放进了碗柜里,另一边才是中午吃的。
  为了让每个人都能吃到肉,王毛妮让刘秀娥把肉全都切成了薄片,和豆角茄子和辣椒一起炒。
  刘秀娥也快四十的人了,做了二十多年的饭,还是有点刀工在手上的,肉都片的极薄,和别的菜混在一起,挑都不好挑。
  当然,也没得挑。
  一人舀一勺子菜,直接盖在米饭上拌着吃,能舀到多少肉全凭运气。
  多了就偷着乐,少了也不能说什么。
  不过这也不是完全凭运气的。
  舀菜的是刘秀娥,她拿着勺子抖来抖去,让苏软软回想起了前世学校食堂的打饭阿姨。
  虽然年代不同,地点不同,但是在抖勺子这件事儿上,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给别人舀菜的时候,刘秀娥手抖的频率都是一样的。
  但是给她男人还有她儿子舀菜的时候,那手就不是那么抖了。
  苏软软虽然发现了,但也当做没看见。
  说到底都是穷闹的。
  要是顿顿都有肉吃,也不至于为了让男人和儿子多吃两口肉这样做。
  不得不说的是,加了肉炒出来的菜,是真的很香。
  哪怕调料很少,但每个人还是吃的喷香,头都舍不得抬,脸恨不得直接埋进碗里。biqubao.com
  苏软软正低头吃自己的,就见一双筷子夹着一片肉,放进了自己碗里。
  苏软软抬起头,正好和傅闻璟的眼神对上。
  “不用夹给我。”苏软软轻声道,“我碗里的就够吃,你自己也赶紧吃吧!”
  傅闻璟还没吭声,李来娣的声音就从一旁传了过来。
  “七弟妹还和七弟客气啥,都是两口子了,谁吃不都一样?再说了,也就是老七现在在家,才能给你夹菜,等再过几天老七回部队了,你想让他给你夹,他也给你夹不了了。”
  李来娣说别的苏软软并不怎么在意。
  但是李来娣这一番话,却说中了苏软软的心事。
  苏软软脸上笑容淡下去,冷眼看向李来娣,“二嫂,你——”
  “二嫂想多了。”傅闻璟淡淡的开了口,“我媳妇儿到时候当然是跟着我回部队,我还可以天天给她夹菜。”
  突然听到傅闻璟这话,苏软软都顾不上李来娣了,猛地转头看向傅闻璟,惊讶又惊喜的看着他,“你要让我随军?”
  “那当然。”傅闻璟理所当然道,“你是我媳妇儿,你不跟我随军,难道还要一个人留在家里?”
  苏软软眼睛都亮了,觉得傅闻璟此时前所未有的帅,“我不留在家里,跟你去部队。”
  “啥?老七你要带着你媳妇去部队?那怎么行?”李来娣立即出声反对,“老七你这么多年都不在家,也没能在爹娘面前尽孝,现在你娶了媳妇,你不能孝顺爹娘,就应该让你媳妇来,咋你还要带她去随军呢?你这样,那不成了娶了媳妇忘了娘吗?娘你说是不是?”
  王毛妮闲闲的看了一眼李来娣,“是什么是?老七媳妇是给老七娶的,又不是给我娶的,她不跟着老七跟着我?给我生儿育女?”
  李来娣这下更震惊了,“娘,你这是同意老七媳妇去部队?这咋成呢?她要替老七孝顺你和爹啊——”
  “我不缺她孝顺。”王毛妮直接打断李来娣的话,“我有六个儿媳妇在眼前,不差这一个孝顺我。
  老七一个人在那么远的地方当兵,身边没个亲人,连个知冷知热的人都没有。我着急给老七娶媳妇,就是为了有人在他身边照顾他,不是为了娶回来伺候我。”
  王毛妮神色逐渐严肃起来,目光在院子里众人的脸上转了一圈,“你们妯娌要是觉得不公平,也不想在我跟前,想要跟你们男人出去,离的我远远的,我也没有意见。
  还是那句话,你们和老七一样,每个月给我寄二三十块钱,你们就是走到天边儿去,我也没有意见。
  做儿子儿媳的孝顺老人,要么出钱要么出力,要是两样都不想出,那就给我净身出户,一根草都别想拿走。”
  相较于王毛妮的长篇大论,傅春山的话语就简洁多了,“你们娘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
  傅春山这话一出,苏软软跟着傅闻璟去部队这事儿就算是定下来了。
  至于家里其他人心里怎么想,并不重要,因为他们改变不了这个决定。
  苏软软冲着王毛妮露出一个最甜的笑容,“娘,我肯定会把闻璟照顾的好好的,下次他再回来,绝对要比现在胖。”
  王毛妮一听这话,一张老脸都笑成了菊花,“好!有你这话我就放心了!我就把老七交给你了!”
  “娘,你就放心好了!”
  随军的事情落实了,苏软软觉得吃进嘴里的饭都更香了。
  夏收刚过去没多久,现在并不是农忙,下午也不用那么早去上工。
  吃过午饭之后,大家都回了各自的屋里歇息。
  苏软软和傅闻璟也回了房。
  苏软软并不困,把布料摊在炕上,准备先裁剪出两套衣服的材料。
  这件事儿傅闻璟帮不上忙,他就坐在一旁看。
  看着看着,傅闻璟就看出了些不同来。
  “媳妇儿,你这不是给自己做衣服吧?”
  苏软软有些惊讶的看了傅闻璟一眼,笑着回答,“你眼睛还挺毒的,这的确不是给我自己做的,是给爹娘做的。”
  原主的针线活儿是很好的,尤其是一双眼睛,就和尺子似的,根本不需要上手量,打眼一扫就能确定尺寸。
  尤其是现在人做衣服,不会做的很贴身,都是宽松的,尺寸不需要完全精确,就更不用上手量了。
  王毛妮和傅春山不为难她,直接就让她跟着傅闻璟去部队,苏软软自然也想投桃报李,给他们一人做一身新衣服,也是她的孝心。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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