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无奇小画师_第121章 西北望,射天狼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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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空阴沉的可怕。
  伴随着呼啸哀嚎的北风,令人不寒而栗。
  即便在如此糟糕的环境中,却依然充满了肃杀之气,所有人都知道决战就要来临了。
  景安城内,将士们枕戈以待。
  骑兵上马,步兵持盾。
  弓箭手忙着蘸取粑粑弄在箭头上,百姓们捂着口鼻热火朝天的熬着金汁。
  滚木不够,百姓们就将门板给拆了下来。
  龙元帝国这边,辎重被劫掠了好几次,缺衣少食的他们开始宰杀牛羊,甚至连一些战马都给宰杀了,只为好好吃顿饱饭,发起最后的攻击。
  大营之中,被宰杀的战马堆积成山,但不是给士兵们吃的,而是给五千天狼卫的座狼吃的。
  天狼卫是比重骑兵更加恐怖的存在,每一只天狼的身躯堪比猛虎,不仅能跑甚至还能飞,乃是龙元帝国最精锐的部队。
  这支队伍成立至今,没有一败!
  也是龙元帝国皇帝的亲卫队。
  两位供奉刺杀不成反被杀,说明大景国还有未知的力量,他们已经不抱希望攻下大景国了,此时只想再赢得一次胜利,然后与大景国谈判,将已占有的土地归入龙元帝国的版图。
  为此,连帝国最后一位供奉和天狼卫都用上了,争取一战拿下竟安城然后在谈判中占据优势。
  “呜呜~~~~”
  伴随着苍茫的号角声,龙元帝国的士兵朝着景安城冲去。
  一场激烈的攻城战再次上演。
  眼前的攻城战,消耗的都是普通士卒。
  作为防守方,唐明峰指挥若定,虽然对方人数占优,但想要攻克城池,必然要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
  “嗷呜~!!!”
  敌方阵营中一阵狼嚎声响起,嘹亮的声音甚至盖过了号角声。
  随即座狼扇动翅膀,五千天狼卫飞升了半空中,他们眼中带着嗜血和不屑,根本不把敌人放在眼里。
  白浩天惊呼道:“是天狼卫!战神宗所属,即刻登上城墙随时迎战。”
  天狼卫的名号,他们自然都听说过。
  战神宗弟子一脸的凝重,这次看来要战死沙场了。
  总算是来了!
  一切都如唐明峰所预料的那般,既然天狼卫都出现了,那位逃亡敌国的供奉也该出现了吧?
  就在这时敌营中一道身影脚踏经书冲天而起。
  唐明峰见此将指挥权交给慕城主,一人脚踏诗经迎了上去。
  两个曾经的至交好友,两大儒修站在了彼此的对立面。
  “唐兄好久不见,一别已有十八年,这些年来老弟我过的很是滋润呐!”孙子安调侃道。
  “子安兄,当年我醉酒做出了一首半圣诗,你偷窃我的诗词成为半圣,这么多年过去还是如此的厚颜无耻,着实令人感到钦佩。”唐明峰回怼道。
  “唐兄何必如此呢,当年那件事确实是我不够厚道,但读书人的事,又怎么能叫偷呢?况且我还给你留了十两银子的润笔费。”孙子安丝毫没觉得愧疚,成为儒道半圣后他投靠了龙元帝国,小子日过的倒是很滋润。
  “呵呵,你可知在大景国别人都称呼你为什么嘛?”唐明峰反问道。
  “哼,不就是窃圣吗?还不都是拜你所赐!”孙子安恼怒道。
  “多说无益,手下见真章吧!”唐明峰算是看明白了,这家伙就是个恬不知耻的小人,恨只恨当年他年少不更事,错把陈醋当成墨,写尽半生纸上酸。
  “好,我倒要看看,这些年有没有长进,能否超越当年的你!”孙子安强忍着笑意说道,他剽窃成圣后,唐明峰一直耿耿于怀,止步于大儒不得寸进。
  而他今天就要用唐明峰当年所做诗词,来再次击败唐明峰。
  不得不说这极具讽刺,但确实够酸爽。
  孙子安大声念诵道:“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一首气势恢弘的诗词念出,原本就威风凛凛的天狼卫,瞬间再次得到文气的加持,天狼卫的身形暴涨两三倍。
  看上去就像是天神下凡,更加的凶猛,城墙上的士兵生出无力抵抗的感觉。
  孙子安嚣张的说道:“上吧!天狼卫,你们将在老夫的诗经加持下,无所畏惧,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天狼卫领命朝着城墙上杀去。
  唐明峰自然不会坐以待毙,大声的呵斥道:“来的好!尔等且听好了,看老夫如何破你天狼卫!”
  撂下这句狠话后,唐明峰念诵道:“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犬,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
  为报倾城随帝王,亲射虎,看孙郎。
  酒酣胸胆尚开张。
  鬓微霜,又何妨!
  持节云中,何日灭龙元,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不得不说,这首战词实在太应景了!
  简直就是用这首战诗将天狼卫按在地上摩擦。
  诗词一出,文气直达七尺!
  这本是一首半圣诗,但在唐明峰压圣文气的加持下,硬生生的给提高了一个档次。
  左手牵猛犬,右臂托苍鹰。
  带着大部队就像疾风一样,席卷平坦的山冈,让大家看看我当年搏虎斗狼的英姿。
  畅饮美酒!
  心胸开阔!
  胆气雄壮!
  即使两鬓微微发白又有何妨?
  待灭龙元之时,我将使尽力气拉满雕弓就像满月一样,瞄准西北,射向龙元军队。
  一首诗词射天狼,文气加持在唐明峰身后的诸军身上,令他们得到了极大的加持,与此同时,从诗经中射出一道文气,径直覆盖了整个天狼卫。
  原本被孙子安文气加持过的天狼卫,瞬间就被破防了,身形急速缩小回到了最初状态,甚至一个个出现了萎靡不振的状况。
  方才如猛虎,此时如丧家之犬一般。
  孙子安暴跳如雷的吼道:“七尺文气?不可能,绝不可能,七尺乃亚圣,你怎么可能突破到亚圣!!!”
  亚圣在整个修真界,都是绝无仅有的。
  有史以来儒修只出过一位亚圣而已,早在数十万年前就已然飞升仙界了。
  而唐明峰居然成为了亚圣,这实在令他无法接受。
  更令人感到惊讶的是,面对凶猛的天狼卫,唐明峰居然做了一首专门克制破了天狼卫的诗词,这简直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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