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明流要来公司后很多员工都很兴奋,有的只是单纯想见明星,而有的则是明流的粉丝,他们已经商量好待会儿人来后一起去要签名的事了。 江白也表现的很兴奋,她时不时地就会看一眼手机,这些都被盛年看在眼里。 等到下午两点半,明流带着他的团队准时到场,在众人的目送中进了会议室。 没事的员工既好奇想在会议室外面瞅一眼又不敢擅自离开办公位,就这样心不在焉地等了一个小时,盛年和明流等人从会议室里出来。 眼看明流要离开,有员工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立马跑到他面前:“明流,可以给我签个名吗?我是你的粉丝。” “还有我!” 有了第一个,剩下的员工们也都围了上去。 明流个子高,就算是被一群人围着也很是显眼。程初雪没有过去,只安静地坐在办公位上看着他给同事们签名。 他很耐心,一个个地给员工们签名。 等员工们拿到签名开心地回到座位上后,盛年走到明流面前,他将手中的笔记本递过去:“明先生,方便给我签个名吗?我的朋友很喜欢你。” “当然可以,我很荣幸。”明流欣然接过本子,边签边笑道,“没想到盛总也会替朋友要签名,看来你们的关系一定很好。对了,需要我给你的那位朋友写什么话吗?” 盛年没想过这个问题,怔了一下后回:“那就写:希望你以后天天开心,不会再受伤。” 前半句明流还能理解,但是后半句…… 他虽然很好奇却也没有多嘴地问出来,可能是这位盛总的朋友职业比较特殊吧。 “好了!”明流签完字,把笔记本还给盛年,后者道谢。 “不客气,希望和贵公司合作愉快。” “嗯,合作愉快。”两人握手。 离开的时候,明流对着员工们挥手告别,程初雪察觉到对方投射过来的视线,垂下眼帘。 明流见状剑眉上挑,哼笑一声后进了电梯。 …… “啊!真的吗,你替我要到签名了?啊,我好开心!谢谢你,盛先生。” 总裁办公室里,回荡着江白激动的叫喊声。 盛年弯起嘴角:“不客气,顺便的事。” 江白抱着签了名的笔记本:“盛先生,我一定要请你吃饭!就今晚吧,怎么样?” “好啊。”盛年扶了下眼镜,“看你这么开心,看来要签名是个十分正确的决定。” “嘿嘿~”江白憨笑,“这都多亏了盛先生,给你当保镖真是一件幸运的事,老板派我来可算是派对的了。” 盛年微愣,随后抿着笑“嗯”了一声。 晚上下班两人去吃饭,江白没带盛年去路边摊应付一顿,而是正儿八经地找了一家评分高,价格也不便宜的餐厅。 请人吃饭就要有请人的诚意嘛。 反倒是盛年还担心这一顿花的太多,让她不要点太多的菜, 恐怕都忘了她是一个身价高达百万的“富婆”了。 大手一挥,桌上的菜多到摆不下。 盛年:“你不用点那么多的。” 江白:“你放心,吃不完还有我呢,我能吃得下,吃不下也可以打包。” “那,好吧。” 中途,江白接到了金烁打过来的电话。 对面:“你现在在哪儿?公司还是公寓?” 她:“在餐厅吃饭呢,怎么了?” 对面:“和盛年?打电话给你是想告诉你两件事,第一个是袭击你们的人的身份已经查出来了,对方就是个小喽啰,是之前派人袭杀盛年的前经理的儿子,这件事纯是他个人的报复。至于第二件事,盛年周边的危险我们已经排查干净,你可以回来了。发个餐厅的定位给我,待会儿我过去接你。” “啊?这么突然?” “怎么,舍不得这位盛总?” “人家出手大方,我还能赚点外快,舍不得不是也理所当然嘛。” 江白说这句话的时候盛年看过来,直觉她嘴里的人是自己,眼中闪过询问。 “行了,不跟你扯,把定位发过来,老板这里还有一大堆事用得着你呢。” “行吧。” “嗯,挂了。” 挂了电话,江白跟盛年说:“那个盛先生,刚才金哥打电话过来跟我说你身边的危机已经排除,用不着人保护了,所以我得回到原来的岗位上了。”m.biqubao.com “……” 一切都好像那么的猝不及防,让人措手不及。 盛年放下筷子:“所以你要回去了是吗?” 江白点头:“金哥待会儿就会过来。” “啊……” 盛年一时语塞,他连挽留的资格都没有。 “这段时间,谢谢你保护我。” 他能说的好像也只有这些。 “拿钱办事嘛,盛先生你太客气了。” 钱。 这个字眼在此刻听起来过于的刺耳。 “只要给钱给你,你也会在爆炸的时候救别人吗?” 他脱口问道,镜片反射出冷光,连他的眼睛都被映衬出凉意。 这个问题突兀地让江白第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下意识“啊”了一声,总觉得这个问题带着些攻击性。 对上她茫然的眼神,盛年才察觉到自己的失态,他拿起水杯灌了一大口水以掩盖眼底的锋锐,“抱歉,我就是随口问问。” “哦。”江白信了。 “我们算是朋友吗?” 菜在没有停滞的沉默中逐渐变凉,盛年又一反常态地问。 “当然了。”江白眨眼,“盛先生,你可是给了我五百万诶!而且我觉得我们相处的还挺融洽的。” “是吗。”她的回答让人啼笑皆非。 好在盛年不再钻牛角尖,他望着对面的江白:“既然我们是朋友,以后我可以联系你吗?”怕她误会,又多解释了一句,“有时候身边也会遇到危险,所以想临时雇佣你当保镖,不知道你接不接受当我的临时工。” 江白欣然接受:“可以啊,如果我没有其他任务的话。” 盛年:“那就这么说定了。” “嗯。” 金烁开车到餐厅的时候江白两人刚好吃完饭出来,他打开车窗淡淡地瞥了一眼盛年,对江白说:“上车。” “金哥。”江白走过去,“我们得先回一趟公寓,我要收拾行李。” “啧,麻烦。你待会儿指路。” “金哥,你跟在盛先生的车后面不就行了?” “少废话,上车。” “哦……” 江白跟盛年打了声招呼,就要往后面走。 金烁翻了个白眼:“坐副驾驶,你把我当司机啊。” “哦哦,之前都习惯跟老板一起坐后面了。” “呵,是吗?难道你坐盛总的车的时候也坐后面?” “嘿嘿,那倒没有,这不是一看到金哥你就下意识往后面跑了嘛。”江白拉开副驾驶的车门,熟练地系上安全带。 盛年还站在车外,看到江白坐上车后才准备去找车,中间碰巧跟金烁对上视线,他客气颔首,转身往前面走。 金烁扯了下嘴角,启动车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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