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为了不成为社畜她只好穿越_第1085章 这个胖妞有点凶(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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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晓月还在想着该怎么跟杨氏开口说自己想做吃食生意,急需一笔钱,意外先来临了。
  因着心情烦闷,她隔天再次来到后山闲逛。
  看到三妹和小弟在那忙活,她走远了些,走走停停到处看,结果还真找到了几颗栗子树,那果实被绿色的刺包裹的严严实实。
  栗子的成熟时间一般在九到十月,现在才六月初,还得等几个月。
  到时候就可以做糖炒栗子了。
  糖……又要糖。
  “唉~”
  算了,实在不行到时候就自己吃。
  将这处标记后,元晓月继续逛。
  可能今天比较幸运,她还在一片灌木丛里找到了一棵花椒树,那果实红艳艳的,看上去十分喜人。
  她惊喜地将上面的果实摘下来丢到篮子里。
  正摘着,她忽然听到了什么动静,好像什么东西碾碎了地上的树叶发出的声响。
  不会是蛇吧?
  她有些害怕地站起来,一时没敢乱动。
  声音不见了。
  她犹豫了一下,朝着发出声音的地方走。
  走着走着,草地上忽然多出了一滩血,她寻着血迹走,看到了一个模样比她大一些的俊朗少年靠在树边生死不知。
  ……
  杨氏正忙活着午饭,听到篱笆被推开的声响,想着应该是那几个孩子回来了。
  那成想人还没见到,就听到他们在院子里叫喊。
  “娘!快过来!”
  杨氏听出不对,跑到门口一瞧,大惊。
  “你们怎么……”怎么还带个男子回来了?
  她先是望了望周围,幸好这会儿大家都在自己屋里,他们住的又偏,没人瞅见。
  待三个孩子将这个受伤昏迷的陌生少年带回屋里,她出声就是一顿训斥。
  “你们怎么能把外男带回来,要是被发现可怎么是好!”
  ”娘,“元晓月主动站出来,“是我在后山林子里发现他,又做主带回来的。”
  “晓月,你怎么能这么做!”杨氏是真的有些生气了,“晓萍和晓梅都是女孩儿,你带个外男回来,村子里的人发现了是要说闲话的,这影响的可是女儿家的名声,你知不知道!听我的,在哪儿发现的就还在哪儿把他送回去,赶紧的,趁现在没人发现。”
  “娘,他受伤了。”大姐元晓萍恰好注意到少年衣服上的血迹。
  杨氏板着脸:“晓月,我们家穷,也没银子给他治病,你给他送回去,是生是死全看这人自己的造化。”
  “娘,您先别生气。”元晓月赶忙安慰道,“我救他也是有自己的考量的,你看他身上的穿着还有腰间挂着的玉佩,一看就是大户人家,我们要是救了他,等他醒来,怎么着也得给些银子作为报答吧?”
  在杨氏的印象里,这些大户人家都不是好相与的,而且这少年还受着一身伤出现在他们大河村的后山,怎么想都觉得有隐情,万一对方是惹上了仇家可就麻烦了。
  她不想给家里惹上麻烦。
  杨氏将自己的猜测说出来,满脸的担忧和不赞同。
  “娘,你先听我说,我们只是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普通老百姓,他不说我们就当不知道,而且……家里太穷了,你看大姐还有三弟四妹瘦的,我不想一直过着这种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的日子。说远一点儿的,无论是大姐,我,三妹以后要出嫁还是小弟要娶媳妇儿都需要银钱,近一点儿的,万一真生了病也有钱去治病不是?就像我这次落水……”
  元晓月跟杨氏掰扯了很久,将家里的困境一点点分析给杨氏听。
  杨氏想了又想,最终还是答应留下这个陌生少年了。
  元晓月舒了一口气。
  只要这个少年有良心,家里就能得到一笔银钱,或许她就有足够的资金采购物资做吃食了。
  为了能顺利得到银钱,元晓月纠结了一会儿,拿走了少年的玉佩。
  ——
  项寻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十分简陋破败的小屋里,他第一时间摸向腰身,发现玉佩不见了。
  “你醒了?”
  这时,木门被推开,一个半大少女走进来,手里还端着一碗药汤。
  “我是在林子里发现你的,看你受伤就将你带回来了,你胸口的伤……我向村里的大夫要了药粉。”
  元晓月将一包药粉放到桌上。
  她倒是想给这个少年包扎一下伤口,但杨氏因着二人“男女有别”,死活不肯。她便只好找村里的大夫要了一包止血药粉,到时候让这个少年自己处理伤势。
  项寻没喝药,那双沉幽幽的眼看向眼前面容温婉秀丽的少女:“你看到我身上的玉佩了吗?”
  “是这个吗?”元晓月从腰间拿出一枚白色玉佩,“当时我发现你的时候这枚玉佩掉在地上,我就顺手捡起来了。上面的土被我擦干净了,还你。”
  她把玉佩交给他。
  “多谢。”项寻收起玉佩。
  “你好好休息,待会儿我们要吃午饭了,到时候我把菜给你端过来,对了,床边给你放了干净衣服。”元晓月没有与他攀谈,说完就要离开。
  “这位姑娘。”项寻出声,“作为答谢,还请收下。”biqubao.com
  她转身,看到这少年将一张银票放到了床边的案桌上往她的方向推了推。
  元晓月心中喜,面色平淡,“那我就不客气了。”她面带微笑地拿起银票看也不看,“你好好休息。”
  门关上。
  厨房里的杨氏几人都看过来,小声询问。
  “晓月,怎么样?他说什么了?”
  元晓月无声把银票拿出来,小声说:“一百两。”
  元晓萍接过来看了看,眼睛都瞪大了。
  “一百两?!”
  “嗯哼!”元晓月挑了下眉。
  “天哪!”元晓梅不禁捂住了胸口,连杨氏的面上都显出几分呆容。
  ……
  中午吃饭的时候,除了平日里的野菜,杨氏还特意炒了鸡蛋,米也多煮了些。
  因着项寻受伤,饭就由家里唯一的男丁元晓磊给他送到房里。
  这时,项寻已经自行处理好伤口,换上了元父从前的旧衣。
  元晓月给的药粉他没用,用的是自己身上带的。
  他的伤还需要养一段时间,恐怕还需要叨扰元家一段时间。
  因为出手大方的给了一百两,杨氏这次也没有意见了。
  ——
  元家自以为他们瞒的天衣无缝,却没想到有人早就发现他们“破屋藏男”了。
  这人当然就是江白了。
  “女主居然这么早就和男主遇上了吗?”江白躲在暗处偷偷观察元晓月的行踪,“我怎么记得他俩遇上是女主的事业步入正轨的前中期?”
  而不是现在,她连女主去镇上卖吃食的消息都没听到过。
  “嗐,不想了,剧情又不是一成不变的。而且……”
  她搓了搓手:“接下来就该我出场了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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