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讨论着的林玉秀和罗婶儿,听到她这话后,下意识的愣了下。 她们两个人也没有想到,李二娘居然会反对的这么大声。 况且,接亲爹回来,不让他在京城给人做奴仆,这不是件好事吗? “娘,为什么不许,难道爹不愿意回来,这不可能吧!” “在大户人家做下人可不轻松,若是犯了事情的话,轻则打板子,重则会要了爹的命,我可不想爹在京里出事情。” 林玉秀十分不解的看着李二娘,怎么会不让她将人接回来呢! 接到家里来,至少不用再干下人的事情了,也可以是自由身。 试问,哪个当下人不愿意赎身,他们都是愿意回家当个自由人的。 “不是,娘不是这个意思。”李二娘遮掩的摸了摸自己的头发。 她刚才之所以这么大的反应,就是听到玉秀说要去京城接人。 如果两个人碰面了,说不定就会出事情,这事情她绝对不允许。 “我当然想你爹回来了,只不过你爹会自己回来的,他已经攒免了赎身的钱,用不着你吃一趟苦去京里接他。” “你看看你,医馆这么多的活儿,哪里还有时间去京城啊,是不是。” “大富的事情,我来处理就好了,到时候也可以写信给他。” 李二娘当然不会让自己的丈夫回来了,他们还得在京城会合呢! 只要把这里的事情办成了,她就不会再待在这里,也不会与这里的人有任何的交集。 所以没有必要再像以前在村里似的,还和以前的人有太多的交集。 “原来是这样啊,也是,你爹肯定可以自己回来的,真是吓死我。” “你刚才那一声吼,真是把我的魂都要喊飞了。” 罗婶儿拍着自己胸脯,觉得她这话说得也十分的有道理。 至少,大富是个男子,出门在外肯定会比女子更方便一些。 若是玉秀真的要跑到京城去,这么远的路,出事了可怎么办呢! “是我太急了,玉秀,你爹会自己回来的,你就不用担心了。” “况且,你真去京城找人,我心里也不放心,是不是。” 李二娘尽量保持表情的镇定,她拉着林玉秀的手,脸上带着担心。 看着她握着自己的手,林玉秀眼神闪动了下,随即回握了下。 “娘,我晓得了,既然爹可以自己回来,我自然是开心的。” “不过,爹在哪里做事情啊,我得写封信过去,跟爹说说话。” “我开了医馆的事情,能赚钱的事情,都要跟爹好好的说说呢!” 干活儿的罗婶儿,听到这话后,笑着拍着自己的手,觉得有道理。 大富要是知道自己的女儿现在这么有出息,他肯定会高兴死了。 这要是自己的女儿,罗婶儿这会儿就得在外面放鞭炮摆酒席了。 “啊,你爹做事情的地方,娘一时间有些想不起来。” “你也晓得,娘不识字,记这些大户人家的名字也记不太清。” “让娘想一想,你先不要急,想好了,娘再告诉你,成不成。” 亲生女儿所在的地方,李二娘怎么可能会愿意说出来。 只不过也不能够不把地址说出来,只能够随便说个地址糊弄下。 林玉秀看她说地址,眼里竟带着闪避,心里对面前的人越发的疑惑了。 自从她回来后,林玉秀总觉得她心似乎飘在哪里了,根本不在这。 “知道了,娘你慢慢想不用着急的,对了,娘,你真不识字啊!” 她这话一问,李二娘心惊肉跳了一会儿,脸上的笑容也变得勉强了。“是啊,娘哪里识字,娘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呢!” “咋了,你是不是要教娘识字呢!娘年纪大了,记不住这些字。” 一无所知的罗婶儿,听到这话后,也哈哈大笑了起来,觉得她俩真像。 “就是啊,我也觉得这字看着太麻烦了,反正它认得我,我不认得它。” “真要现在识字,估计晚上都会睡不着的。”压力太大了。 反正罗婶儿只要学一些自己不懂的东西,就感觉压力十分的大。 “咱们可以慢慢学的,不急啊!又有病人来了,我先进去了。” 林玉秀心里虽然有不少的疑惑,但是并没有在她们面前表现出来。 她只觉得面前的李二娘,隐瞒了好多的事情,而且总觉得有些怪。 但是,林玉秀又觉得这是自己的亲娘,再怪也不会害她吧! “师父,刚才有位病人腿被割伤了,我刚按着您说的方法处理了。” 小梅脸色发白,手上还带着血的小跑了过来,她还有些不太适应。 主要是伤腿的人,血流的太多了,小梅看到后,两条腿都发抖。 “我知道了,我现在就去处理。”林玉秀拿起了自己的药箱。 伤了腿的是个妇人,已经推进了小屋子,正躺在床上等着她处理伤口。 其他来这里治病的妇人,看到这个人腿上的大口子,都吓了一跳。 “这怎么弄的啊,怎么搞的这么深呢!不会出事情吧!” “是啊,这怎么里面的肉都能看见了,哎哟,这么不小心呢!” “这是上山砍柴砍到的吧,她丈夫还蹲在院子里面哭呢!” 说这些话的妇人,转头就看到蹲在院子里面哭的男人。 因为这里全是妇人治病的屋子,男人也不能够进来,只能在外面等。 林玉秀看到伤口后,十分熟练的处理了起来,先将血止住了。 随后,又将小梅喊了过来,让她去弄毛巾和热水。biqubao.com 受伤的妇人躺在床上,面色苍白,眼里全是惊恐。 “大夫,我,我不会死吧!”妇人来的时候就一直再害怕。 她的腿伤的这么严重,她肯定会死的,肯定会活不下来的。 早晓得,砍柴的时候,就不要用这么大的力气了。 “不会死的,你放心,我现在处理你腿上的伤。” 林玉秀面色沉静,安抚的拍了拍她的手臂,让她放心。 将血止住后,伤口也可以看的很明显了,林玉秀开始给她止痛,再给她缝针,将伤口缝合起来。 这伤和林大根的伤很相似,缝了一次,第二次自然十分手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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