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件事情我再想想。”林玉秀真恨不得抱住脑袋。 这件事情实在是不太好说,特别是面对萧戾的时候。 现在看到他的背影,林玉秀脑海里都想象出了他哀怨的样子。 “那肯定,是要好好想一想了。”罗婶儿也支持她的想法。 女子的婚姻大事情,那是一辈子的事情,肯定得小心谨慎了。 至于那些想癞蛤蟆吃天鹅肉的人,那自然是不能够让他们得逞。 闲聊的时候,院子外头有村民走走着,突然哎哟了一声。 他手里面端着的药渣,全倒在了林玉秀家的院门前。 “你干啥呢!手抖啊,连碗也端不好。”罗婶儿看到这个情况后,自然是十分气愤的质问了一句。 村民听到她的质问后,倒是一点儿也不虚,反而理直气壮了起来。 “对啊,我就是手抖,咋的了,就是倒了点药渣而已。” “这不是走的太急了,就没把碗拿稳,大根媳妇儿你嚷嚷啥呢!” 说完这话的村民,拿着空碗,挑衅的看了眼林玉秀。 看着村民这个样子,林玉秀就知道他是故意把药渣倒在门前。 倒药渣在路上这件事情,对于这里的人来说,那可是十分毒的事情。 因为这里的人都相信,健康的人踩在药渣上,可以把病气带走。 算是一种迷信吧,觉得药渣可以把病气转移到别人的身体上。 “叔,手瘸了就赶紧去看大夫,别耽误了事情。” “你这病不治,要是到时候眼瘸了可就不好了,是不是。” 林玉秀看着他故意挑衅,似笑非笑的看了下他的手和他的眼睛。 这表情不言而喻,村民听到后,额头上青筋都抽了好几下。 “放屁,林玉秀,你他娘的咒我。”村民气的破口大骂。 林玉秀看到他跳脚的样子,还故意笑了几声;“叔你这话说的,我是关心你呢,哪里是咒你。” “有些人自己心思是坏的,看谁也是坏的,是不是。” 村民气的跳脚,但是又不敢进院子里面。 毕竟院子里面的大汉在,村民小胳膊小腿的,也不敢打架。 他倒了碗药渣,没有占到便宜,反而把自己气的半死。 “叔,你可慢些走,千万不要摔了,要是摔残了可就惨了。” “也不要这么生气,气坏了身体,你家也没有银子治病。” 杀人诛心啊,林玉秀专往他胸口扎,直把村民气的路都走不好了。 罗婶儿看到村民气的脸都青了,啧啧出声,觉得解气了。 “秀儿,不用跟这样的人计较,就是些得了红眼病的人。”biqubao.com “估计就是看你要过得比他们好,所以才会这么找茬呢!” “我去把外头的药渣铲掉,省得碍眼。”罗婶儿起了身。 林玉秀自己有手脚,哪能让她帮着铲药渣:“婶儿,不用,我来就行了,这药渣还得存起来,说不定后面会有用呢!” 也不知道只有这么一个村民拎不清,还是说有不少拎不清的村民。 萧戾走了过来,帮着她拿了扫帚:“我去教训下那个村民。” “虽然你不愿意对我负责任,但我还是不希望你会受委屈。” 听到他这话,林玉秀头皮都已经开始发麻了,可别再说这话了。 一说这话,她心里头的良心就再隐隐作痛。 “不用,随他去吧!估计他自己也被气的够呛。”林玉秀这张嘴也不是白长的,阴阳怪气起来,能够气死人。 把药渣铲到一边堆好,厨房里的大胖也将今天吃的饭菜烧好了。 他从厨房这里伸头,吆喝了一声:“端菜吃饭了,今天这饭菜烧的好,你们吃了肯定会喜欢上我的厨艺。” 平时给别人烧菜,虽然也用了心,但是不像是今天。 林玉秀他们一听到烧好菜了,立马进了厨房,把饭菜端出来。 萧戾和高强两个人折腾过的桌凳,现在倒是大了一截。 “正好可以用来吃饭了,倒是比以前的桌子大了些,你们加边了。” 林玉秀看着大桌子,四方形桌加了边,坏了的桌凳也弄结实了。 菜放上去,也不会发出吱呀声。 “老大,你快回去把咱家酿的米酒拿过来,今天喝点酒。” 有这么好的菜,林大根咂巴了下嘴巴,有些克制不住想喝酒。 一听到丈夫想喝酒,罗婶儿瞪了一眼:“你可不能够喝酒。” 伤也没有彻底好,现在喝酒,这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吗? “晓得了晓得了,我就是想想,哪里会真的喝酒,酒是给玉秀和大胖兄弟喝的,他们又没有啥事情。” “吃饭的时候,你们跟咱们聊聊李老爷的事情呗,我可好奇了。” 林大根真是后悔,要是他的腿没有问题,说不定可以跟着去看热闹。 李老爷的宅子,他只路过,还从来没有看过呢! “行啊,咱们边吃边聊。”林玉秀见他有兴趣,笑着点头。 萧戾拿了碗放到她的手边,又挪了凳子挨着坐了下来。 拿着米酒回来的林丰,看到林玉秀身边,已经没有位置可以坐进去了。 “爹,酒拿过来了。”林丰好想要挤进去。 萧戾似乎也感觉到了林丰的眼神,又将凳子挪了挪,不留缝隙。 看着他都要贴到自己的身上了,林玉秀不动声色的拿了筷子。 怎么回事儿,以前也没有发现萧戾是一个这么粘人的男人啊! “林丰哥,你赶紧坐下吧,咱们也不用招呼,都是认识的人。” “想吃什么菜就自己夹,菜凉了可不好吃,今天我也得感谢大胖叔,要不是你的话,我估计赶不上了,咱们碰一个。” 林玉秀拿杯子倒了米酒,站起来跟大胖叔碰了一杯,感谢他这么亲力亲为的把自己送到李宅。 大胖听到她这话后,心里美滋滋,脸上也带着真诚的笑容。 “玉秀姑娘这话严重了,您能帮着李老爷治病,其实我也有好处,李宅的管家还说要给我活儿干呢!” 这就是一举两得的事情,说起来,还是他沾了光呢! “敢情好啊,我得利,大胖叔也得了利,我心里也舒服。”林玉秀将米酒一饮而尽,觉得这酒甜滋滋,真好喝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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