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玉秀本来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没有想到还真是贺知文。 “娘亲——”林宏书也看出来了是贺知文了,正想要说话。 “嘘——”林玉秀抱着儿子退入了人群当中,也看起了热闹。 没有办法,只要是贺知文的热闹,她都想要看一看。 主要是看他怎么作死,所以说人不能做错事,一步错就步步错。 贺知文若是不起色心,若是依旧带着他的假面具,说不定他现在已经和高家小姐订亲,以后再也不用操心那几两碎银了。 “贺知文,不要再在这里胡搅蛮缠,你做出的这些事情,简直就是丢读书人的脸,我没有将你打出去,已经是给了你面子。” “若是知道你是这样的品性,我当初就不会收你进私塾。” 夫子气得瞪大了眼睛,不停的抚着下巴的胡须,品行不佳的人,让他再进私塾,旁人会怎么看他这个当夫子的。 “你的丑事现已传遍了整个私塾,若是你真有读书人的风骨,就该起身离开。”夫子看到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了。m.biqubao.com 贺知文的事情,传到这里已经是有好几个版本了。 那日,他被光溜溜吊在树上,有人就说贺知文这是去偷有夫之妇,所以才会被那妇人的丈夫脱了衣服倒挂在树上。 至于打板子这件事情,则是贺知文想要让林玉秀为妾,故意污蔑人,被官大人识破,才有那二十个板子。 “夫子,我真的没有做这样的事情,是有人故意传谣。” “真的,定是高家人传的谣言,夫子,您一定要信我。” 贺知文跪得膝盖都疼了,他屁股上面的伤还没有好,就跑来了私塾。 他恨极了高家,想着自己唯有读书,当官才能报复得了高家。 但是现在读书这条路也要被断掉了,贺知文心里惶恐又害怕。 “一派胡言。”夫子气得胡子都抖了起来,指着贺知文大骂。 “你现在读的私塾,便是高老爷出钱建起来的,高老爷心中有大义,对读书人也十分敬重。” “贺知文,你既在这个私塾读书,就该感恩戴德,怎可胡乱攀咬。” “你这等忘恩负义之人,不配读书,滚吧!我不想再见到你。” 周围的人听到夫子这话,自然是倾向于夫子,众人都对着贺知文指指点点,觉得这样的人简直就是畜生。 林玉秀听着周围的议论声,对贺知文没有一点同情。 恶人就该有恶人来磨,这人真是拎不清自己有几斤几两。 “高家人心中有大义,哈哈哈,夫子,我看你也是被钱收买了吧!” “就因为这个私塾是高家人建的,你就不把弟子的冤屈放在心里。” “你们等着,莫欺少年穷,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们后悔莫及。” 跪在地上的贺知文嘴上说着狠话,眼里的恨意也丝毫不减。 本来以为夫子会为他说几句话,没有想到夫子竟也放弃了他。 明明在私塾读书的时候,夫子说他有秀才之资,对他百般称赞。 果然,文人风骨在银子上面,什么也不是。 “放肆,从今日起,贺知文被逐出书院,我也会将你做下的事情,通告其他的私塾,你好自为之。”夫子愤怒地甩了下宽袖。 贺知文听到他还要通告其他私塾,脸瞬间就白了,他这是要断了自己求学的路,让自己在这里待不下去。 青砖墙里,贺知文的同窗也在对他指指点点,都觉得他做下的事情,简直就是有辱斯文。 而且因为贺知文的事情,这些同窗们也会受到外人的质疑。 没有办法,一锅粥里出现了一颗老鼠屎,那这锅粥都不能吃了。 “高家人,高家人——欺我太甚,欺人太甚——” 贺知文从地上爬起来,踉跄着泣嚎了一声,脚步不稳地离开了这里。 只不过他离开这里后,脸上的阴狠逐渐显现。 刚才那个模样儿,贺知文是做给别人看的,反正他不好过,他也不会让私塾和高家人好过。 高家人不是气他胡乱说高家小姐的事情吗?他今日就要把这个谣言再传出去。 呵,高家小姐还想要再嫁人,做梦,就让她老死在闺中。 林玉秀抱着小孩看完了热闹后,也从人群里挤出去:“走,咱们去买米面。” 看完了八卦,神清气爽,感觉精气神都上了一个层次呢! 到了米面铺,林玉秀问了下掌柜价钱:“掌柜的,白米多少钱一斤。” “客人,五十文一斤,我这米可是纯米,干净得很。”掌柜笑容满面的迎了过来。“客人要是嫌贵,也可以买糙米,二十文一斤。” 一听到要五十文一斤,林玉秀真想要口吐芬芳,怎么样样这么贵。 这两年不是没有打仗,挺和平的,米面油之类的还这么贵。 “给我三斤白米,三斤糙米。”林玉秀咬了咬牙,掏了钱。 有付出才会有回报,萧戾伤好后,若是不给自己几百两银子,那他就是一个忘恩负义之人。 掌柜应了一声,立马拿起舀米地帮她装袋。 将买好的东西放到蒌筐里,林玉秀又去割了一斤的五花肉,又花出去十五文,好在便宜买了个猪头,还买了些骨头。 猪下水她倒也想要买,但是逛了一圈,发现猪下水没有了。 问了肉铺的老板,才知道这猪下水没人买,老板就没有带回来。 “客人若是想要,提前跟我说一声,我可以帮你带回来。” 肉铺老板是个和善人,见她想要,倒是笑着回了一句。 “行,谢谢老板了。”林玉秀付了钱,又带着小孩在东市逛了一圈。 “娘亲,有小鸡崽。”小孩看到小鸡,就有些走不动道了。 昨晚吃的鸡肉,小孩现在想起来,还可以回味一番。 “娘亲,咱们买小鸡回去,我可以养的,养大了就可以吃。” 养小鸡当然不是因为小鸡可爱,而是因为小鸡养大了可以吃肉。 林玉秀听到这话后,觉得儿子说得有道理。 两个人蹲下身子,摸了摸小鸡崽黄绒绒的毛,跟老板讨价还价,以三文一只的价钱,买了五只小鸡崽。 “小书,以后这五只鸡仔就交给你养了。”林玉秀脸上带笑地摸着小孩的脑袋,将这个重任交给了他。 母子两个人对视笑的时候,罗婶儿突然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 “秀儿,我好像看到你娘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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