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萌娃,王爷有疾我有药_第6章 真把自己当根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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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擦净他脸上的血,还有上身的血,就发现伤处在腰间。
  被刀割了好大一个口子,内里的红肉隐隐可见,鲜血还再不停的流。
  “你算是好命了,正好我这里有治高热伤寒的药。”
  虽说药效并不是特别好,但是有药就行,穷人没有资格过于挑剔。
  林玉秀将自己喝的药拿了过来,放在旁边的小凳子上。
  随后,又从空间里拿出一套针线,准备帮男人清理伤口,顺便缝上。
  前世虽是做调香师,但是调的却不是普通的香,而是药香。
  有钱人不爱吃药,身体舒服之时,便会戴一包药香在身上。
  林玉秀就是要将药调制好,做成药包,供给那些有钱人。
  因着有空间在身,她可以在空间种植的任何药,所以她调制出来的药包,自然也是最贵,最受欢迎的。
  “我要帮你缝针了,你可得忍着点。”林玉秀看了看手上的工具。
  针刚扎进男人的皮肉里,原本晕过去的男人,突地睁开了眼睛。
  他看着近在咫尺的女人,都没有开口问,便掐住了林玉秀的脖子。
  “呜,咳……”被偷袭的林玉秀,一瞬间喘不过气来。
  这个杀千刀的臭男人,竟下手掐自己,莫不是嫌命太长了。
  “是你。”萧戾眼神清明了后,立马松开了手,刚才只不过反射性的,想将靠自己太近的人杀死。
  林玉秀见他松开手,便下意识的遮住了一双眼睛。
  不过真是奇了怪了,他那只金瞳居然变成了黑色,林玉秀虽然心里好奇,但是看到这人的动作,便知道异瞳对他来说十分重要。
  林玉秀不喜欢追根究底,心底也知道自己多问可能还会有危险。
  重新呼吸到新鲜空气的林玉秀,对着萧戾柔柔一笑:“没关系。”
  呵,怎会没有关系。
  “你也不是故意的,只不过,你待会儿要咬牙忍忍。”
  说完这话的林玉秀,一针又扎进了皮肉里,开始帮他缝起了伤口。
  不用麻药生缝的滋味儿,想来谁痛谁知道。
  萧戾痛的闷哼了一声,额头的青筋都冒了出来,但依旧面无表情。
  “是不是痛呢!若是痛就将这个咬住,虽然有些脏,但结实。”
  麻利缝针的林玉秀,用眼神提醒了下萧戾,床边上有东西咬。
  只不过当萧戾看到能咬的东西后,只觉得面前的女人是再报复自己。
  床头边上的鞋底,都黑的已经看不见原样。
  这是经历多少年的岁月,才可以脏成这样,萧戾收回了眼神,宁愿忍。
  一盏茶的功夫,腰间的痛终于缓了下来,萧戾额头的汗流进了眼睛里。
  他看到了林玉秀沾血的双手,还有缝的紧密的伤口。
  “好了,公子真是好毅力,竟可以忍的这痛。”林玉秀嘴上是这么佩服,但是眼神却是带着可惜。
  萧戾在心里呵了一声,口是心非这词,定是为这个女人量身打造。
  只不过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个他还是懂的。
  “多谢姑娘夸奖,感谢姑娘救命之恩。”文绉绉的话,从萧戾嘴里说出来,显得有几分别扭。
  林玉秀看了下自己的杰作,缝的还不错,手又稳又快。
  线缝的这么好,等伤口好的时候,定不会留太丑的疤。
  “客气了,只要公子信守承诺就好。”她现在最需要的是钱。
  萧戾咳了两声,呼出的气都带着血腥味儿,钱他现在当然是没有。
  但是那块暖玉,的确是无价,只不过现在若是当出去,定会被官兵盯上,想来面前的女子也不会把玉佩当掉。
  “姑娘放心,待我休养好了后,一定会奉上真金白银。”
  听到后面这几个字,林玉秀冷淡的眉眼,终于染上了笑意。
  有钱就好说话!
  “公子快将药喝了吧,刚散了热,正是好入口的时候。”
  “我家屋子简陋,若是有哪里招待不周,还请公子见谅。”
  “伤口处不能碰水,还有,希望公子好好在此屋休息,不要出去,毕竟抓人的官兵,也不知道何时会重返。”
  这件事情不用林玉秀提醒,萧戾也不会从屋里出去。
  他不是穷凶极恶之徒,只不过虎落平阳,被这些恶犬欺。
  处理好了这人的伤口,林玉秀端起了木盆,撩了帘子出了屋。
  盯着灶膛的小孩,时不时的往里加柴,等闻到红薯香后,立马站了起来,朝着堂屋喊。
  “娘,红薯熟了,可以吃了。”林宏书踩着板凳,打开锅盖,拿筷子插了下红薯,看到筷子轻松插穿了红薯,便知是熟了。
  一听到红薯熟了,林玉秀快步进了厨房,将木盆放下,把小孩抱起来放到了地上,寻了抹布,将锅里的红薯端出。
  “来,小书,坐这里吃,先填饱肚子。”林玉秀将最大的红薯放到了小孩的手里面,催促着他赶紧吃。
  至于屋里的病人,刚从鼠洞里挖到的稻,等会磨了壳,再给他煮粥喝。
  “秀娘,秀娘,你在家吗?”年轻男人的声音在外面轻唤。
  刚咽下红薯的林玉秀,只觉得今日来的人,是不是有些太多了。
  “娘,是贺叔。”林宏书仔细的舔完了红薯皮上的肉,又将皮折叠在一起,放进嘴巴里嚼了。
  林玉秀脑海里记忆乍现,知道外头的人是谁了,她的未婚夫——贺知文。
  两个人虽然不算是青梅竹马,但也自小一起长大。
  十二岁前两个人订下了婚约,只不过林家夫妻去世后,这婚事自然是一拖再拖。
  如今林玉秀已经十七岁了,贺家那边也没有将婚期定下。
  “我出去看看,你先把肚子填饱了。”
  知道外头是熟人,林玉秀起身从厨房出去,与贺知文打了个照面。
  看到他两手空空,林玉秀心里有些失望,这男人看着就不行。
  来未婚妻家里,竟是一点东西也不带。
  林玉秀不用脑袋想,便知两家的婚事估计是没有可能了。
  她一介孤女还带着个五岁娃儿,家徒四壁两袖清风,真正的穷鬼。
  “秀娘,我听闻你奶奶和二叔又来闹了,我提的事情,你可有想清楚。”贺知文看到林玉秀后,眉头微皱,眼里有些心疼。
  提的事情,林玉秀转动了脑子,想从记忆中找出这件事情。
  “哦——”林玉秀拉长了调子,想起来他说的事情了。
  难怪原身会神魂不守的掉进了水里,原来也有他的功劳啊!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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