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千金重生,这恶毒后娘我不当了_第129章 大傻子与我们后娘有奸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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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嘞!”姜大嫂已经馋得不行了。
  不是她馋,是她肚子的小馋虫,馋得不行了。
  大家一起开动,万海也跟着吃。
  一吃就停不下来了。
  太香了,太好吃了!
  姜明月给每个人碗里,都放了一块猪蹄,桌上菜碗里只剩下最后两块。
  最后两块,姜明月给孕妇姜大嫂一块,给万海又加了一块。
  万海推辞,“给姥爷吃,我吃好了。”
  “你娘给你,你就吃,你看你瘦成什么样子了?你现在正长身体的时候,你吃了将来长得高,我一把年纪了,用不着这么大补了。”姜老头笑眯眯道。
  万海眼眶红润,他埋头苦吃。
  在万家,所有好吃的,第一个先尽妞妞吃,接下来就是大哥,四弟等……
  最后一个才是轮到他。
  食物的分量也是他在几人当中排最少的。
  他以前觉得没什么,兄弟之间,总要有人排最后的位置。
  他以为他的付出,别人能懂。
  没想到,吃饭的先后位置就是决定了他在众人心中的重要位置。
  最先舍弃的人,也是他。
  在万家,他就像是一根草,仅次于姜明月的地位。
  还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认为他做家务,照顾残疾人老四是理所应当的……
  来到了姜家,享受到了在万家不曾有的疼爱,他现在才发现,他也是一个需要被照顾的小孩子啊!
  之前的生活太苦了。
  苦,他不怕,怕的是不值得。
  一家人吃完饭之后,姜明月开口道,“小海,今天万妞妞她们来了一次,以后,可能还会骚扰你,你是怎么想的?你是真想和他们断了,还是说说气话?”
  万海小脸坚定,“不是气话,我对他们已经寒心了,是真的想断了来往,不想再看到他们了。”
  姜明月道,“那好。你要只是说气话,过几天,我再带你回万家去。或者让他们好好认错一番,我让万敬业来接你。”
  “你要是真不想看到他们了,那我有个提议,你在姜记杂货铺,离万家村太近了,他们会天天来骚扰你,这样吧,我送你去县城里念书去,你学几个字算算术什么的也好,不指望你将来考举人状元什么的……”
  是怕万海有压力。
  哪有那么多能考得上状元,举人的?
  普通人家送孩子读书,也都是学字识数,做个有见识的人。
  姜家其他人没有插言。
  他们也在思量。
  姜明月说得有道理。
  这孩子总放在镇上,过得不安生。
  可是送去读书?读书是要花大价钱的,好多都是举全家之力,供一个读书人。biqubao.com
  万家也只能供万江读书。
  其他孩子们都没有钱送去。
  姜明月要送万海上学堂的话,这银钱哪里来?不是亲生的孩子,花这么大价钱培养值得吗?
  将来,竹篮打水一场空的话……
  都要值得好好考虑一下。
  要是以前的姜明月,她说出这话来,姜家人肯定会反问提醒她。
  现在嘛,自家闺女与以前大不一样了,她的话,没有人敢胡乱插言了。
  这边,万海也在思考。
  他想了一会儿,开口道,“娘亲,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不想去读书,读书花费银子,加上我对读书也不感兴趣,我想去县城里当学徒,学门手艺什么的可以吗?好早点学门手艺了,以后早点挣钱,能养家糊口……”
  “这?”姜明月为难了。
  姜老头接口道,“小海要是这样想的话,我倒是有条路子,我以前有个老友是做铁匠的,现在在省城里开大铁匠铺子,招收学徒,前段时间还给我来过信,说要是乡村里有适龄的男娃娃们想要学手艺的,可以推荐给他。”
  姜青峰道,“爹,省城是不是太远了一些?小海才不到十岁,他一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妹妹会担心的吧?”
  这是个问题。
  谁知道万海却回道,“我愿意去,去省城更能长见识,离万家村也更远,他们就找不到我了。”
  姜明月忙问,“爹,您这好友靠谱不?”
  “靠谱的,以前也是咱们金水县的人,与爹是儿时好友,他是父母双亡,跟着师父学铁匠,师父有个独女,嫁给了他,他就接手了铁匠铺子,把铁匠铺子越做越大,上省城都开了分店,你们小时候都见过他,铁柱叔,你们还记得不?”
  姜青峰回,“自然记得了,铁柱叔以前好稀罕妹妹了,妹妹生下来,铁柱叔还给她打了一把银锁呢。”
  姜明月也有印象。
  可惜,那把银锁,她出嫁的时候,带去了万家。
  早已经当了,给万家人花了。
  姜明月惭愧。
  “原来是铁柱叔,如果是铁柱叔的话,那我是放心的。”
  而万海又相信姜明月,这事情就这么说定了。
  事不宜迟。
  姜明月给万海去成衣铺子里,买了两身换洗的衣裳,给他准备好随身用的物品,还给了他几两银子,路上花费。
  第二天,就送他去金水县坐船,去南楚府。
  ***
  万家村。
  万江他们回去了,和躺在床上休息的万敬业说了情况。
  “爹,后娘是什么意思?故意不让三弟跟我们回来?明明三弟都在考虑了,后娘说我们吃您的肉,三弟就坚决不和我回来了……”
  万敬业沉声问,“她是怎么知道的?”
  万妞妞抢先道,“还不是隔壁的大傻子,这大傻子昨晚上回来了,看到了,就跑去和后娘说了,我看呐,后娘与大傻子来往密切得很,非一般正常的关系,爹,您也不管管……”
  万敬业脸色难看。
  他想到了几次三番,大傻子与姜明月之间发生的事情。
  上次大傻子替姜家出头,若不是与姜明月关系好,怎么会替姜家出头,打跑暴民抢匪?
  还有,大傻子不顾生死在火里救了姜明月……
  这些事情,往深里想,确实令人遐思。
  万河阴阳怪气道,“爹,上次柳如意给大傻子下了药,说大傻子与我们后娘有奸情,会不会是真的?所以,大傻子才次次为后娘拼命?对后娘这么好?”
  万敬业眼眸一暗,
  “大傻子脑子不正常,还是个孩子心性,他做事情没有你们想得那么多,你们别误会你们后娘,你们后娘这次带小海回娘家,也是替我们解围,等小海的气消了一些了,我就去接他们母子回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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