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算了,跟一个傻子也说不通。 不过,他的一片心,当真是好的。 啥好玩意儿就给她往家里掰扯。 现在就感觉是,她对一只野猫好,这只野猫呢,时不时地就给她叼几只大耗子来回报她…… 大傻子摇头,“没伤,吃了果子,力气大,打大虫,不费劲。” 姜明月……?! 她吃了果子,觉得自己身轻如燕,扎马步能扎半个时辰,已经超级牛了。 没想到,人家吃了果子,打大虫都不费劲了? 好吧!大傻子,你强! 姜明月松了一口气, “没受伤就好,你是怎么找到大虫的?你是一个人打死的吗?有没有谁看到?” 担心其他问题来。 大傻子回道,“走着走着就找到了,我自己打死的,没人看到,我悄悄地打死了,给小媳妇,别人看到了要抢,不能让别人看到……” 姜明月…… 灵泉水确实给你长了智慧啊! 谁敢抢你这么大的大虫? 人家见了都是绕道走吧。 姜明月看到这只大虫有些发怵,这样放在这里,也不太好,“算了,我先把大虫收起来,以后有空再处理,你这一身血的,让人看了害怕,先去外面河里洗一洗去。” 这里是浅山,很有可能有来往的人经过。 活大虫别人怕,这死大虫可是浑身都是宝来着。 别人见了,见者有份,姜明月也不太想分。 大傻子拼命给她打回来…… “好!”大傻子满口答应。 姜明月手一摸到大虫的尸体之上,一只两三米的大虫就凭空消失了。 大傻子目瞪口呆。 “大虫呢?” “装入宝贝了。我有宝贝的事情,你别和任何人说,知道吗?咱们俩之间的任何事情都是秘密哦!谁问你,你都不能说,听到没?小阿玉?”姜明月交代。 大傻子嗯嗯点头。 “你先出去老地方河里洗澡,我把这些血迹处理了再来。” 大傻子听话地走了。 姜明月把小灰灰又召唤了过来。 “小灰灰,你让小鸟们把大傻子沿途拖大虫留下来的血迹痕迹清除一下,把带血迹的叶子草都埋起来,不让人发现,可以吗?” 小灰灰领命,“叽!血迹!埋!叽!” “乖,帮忙干了活的小鸟兄弟们,都可以来我这里喝灵泉水,我也不白让它们干活……” “叽叽叽叽……” 鸟群一下子集合完毕,远远看过去,乌压压的一大群。 姜明月这才放下心来。 朝山外面走。 还不忘剥了几块大树皮。 前世,这大虫是万敬业配合官兵一起打死的。 镇衙门里还给万敬业颁发了一块打虎英雄的锦旗。 回家之后,那身份地位,在万家村里,又高了一截。 衙门里头给奖励了他几十两银子,村里也觉得他立了大功,给他奖了一亩旱地。 收获不小。 万敬业只是受了一点轻伤,换来这么大的荣誉。 现在大傻子把大虫打回来了,有没有用处,先不说。 不让万敬业拿到打虎英雄的名声,就很棒。 万敬业是个不要脸的东西,打虎的时候,故意等衙门官兵先耗去大虫的体力,大虫重伤了好几个官兵,他才出场收尾。 故意以最小的损失,做利益最大的事情。 就是个奸猾的老匹夫! 大傻子完胜他一万倍! 万敬业打死了大虫,可以去领功,领奖,可是,大傻子打死了大虫不能去,因为他是个傻子,他的功劳他领不到,只会便宜了柳家。 所以,姜明月直接打消了这个想法,把大虫尸体先收回来再说。 她当初真是瞎了眼,嫁给了万敬业。 早知道,把大傻子招去老姜家,给她当个上门女婿什么的,都比嫁给万敬业强。 反正大傻子也喜欢她。 咳,想多了。 大傻子的喜欢,只是傻子的单纯喜欢,他都不知道啥叫媳妇,媳妇有啥用吧! 她也没对大傻子有别的想法。 就单纯地拿他当弟弟一般看待。 他身体强健,但脑子单纯幼稚,这不就是一个大号版的孩子嘛。 再说了,她对男女之间的情情爱爱,没有什么兴趣。 她重生来,就是为了复仇的! 报恩,复仇。 是她这辈子活着的目标! …… 出了树林,心里还有点余悸。 毕竟小木屋里,放了一只大虫尸体,她之前捡石头,做灶台,烤蘑菇吃的心情,全然没有了。 到了老地方,小河边上。 大傻子已经在河里洗干净好了。 没脱衣服洗。 衣裳上也是血迹,索性连人连衣裳一起泡水洗。 姜明月见他的裤子衣裳又破损了,打大虫损坏的,她从小木屋里拿出一套干净的旧衣裳来,是之前给他买的。 “这衣裳是给你买的换洗的,你一会儿自己洗完,换好。罐子里有灵泉水,荷叶包里有肉包子,还有瓜果,都给你放好,我先回去,你自己吃饱喝足再回村。” 大虫给她带来的冲击太大了。 她得回去缓缓。 “好!”大傻子在河里闷声回答她。 等姜明月走远。 大傻子那单纯清澈的眼神,一下子就沉暗下来。 他玩味道,“什么神奇的空间,能装得下,这七八百斤的大虫?” 她一个村妇是怎么拥有这样的好东西的? 这东西,他能抢吗? 万家村,村口河岸。 老二与老三在这里网鱼。 这里有座小桥,连通外面大路,大路边上有别村的人路过。 河里也不仅仅只有老二他们,还有其他村的小孩子们在这里捉鱼摸虾。 因为这里水流浅,能看得见河里的鱼虾。 乡下人其实不爱吃这些,大家都喜欢吃猪肉,牛羊肉,只有穷苦人家吃鱼,吃鱼有刺,一不小心卡了刺,浑身难受,搞不好有生命危险。 只有家里穷的小孩子们,才会聚集这里捉鱼。 捉鱼人多了,这里没啥大鱼,都是些小鱼,还鬼精鬼精的,捞回去做点鱼汤什么的,算是个屁荤。 老二赤着脚,卷着裤腿,手里拿着简易的网兜,这是自家的工具,万敬业经常没事的时候会来捕捕鱼。 老三在旁边与其他村的小孩子们,边说话边捉鱼。 “万海,听说你们爹在山里遇大虫,被大虫咬死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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