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河怒道,“我大哥都是童生了,准备考秀才的,要是耽误了学业,考不上秀才怪谁?你退了我大哥的学费,回来还一声不吭,还看着我大哥去上学了不吱声儿……你怎么这么恶毒!” 其他几个狼崽子们也听到了,纷纷都停下手里的活计。 赶了过来。 “姜氏,枉我大哥叫你一声后娘,你竟然这样对他!” “天啊,大哥现在定然私塾出丑了,夫子与同窗们不知道怎么看他的。” “大哥说不定哭着回来了。” …… 群情激愤。 姜明月叹口气,“好吧,你们既然这么说,都怪我自作主张,不该给老四救腿,我也是看出来了,你们几个小的,都偏疼你们大哥一点,认为你们大哥会读书有前途,将来带你们过好日子是吧,老四是个残疾人,你们觉得他不重要,他不配治腿,他不配好起来,是不是?” 一席话,让几个小得又安静下来。 姜明月不放过任何一个离间他们兄妹感情的机会。 哪怕不能成功,也要在他们心里先种点小种子。 看他们以后怎么狼狈为奸。 老四一向阴沉,此时,他不说话,只是目光扫了几个兄妹一眼。 老二道,“我们没有这个想法,你满嘴胡言!” 老三道,“就是,我们也希望四弟的腿能治好。” 老五道,“你为什么不去别处借钱,非要退我大哥学费?” 姜明月回,“我要是能去别处借到钱,我不去借了?我得陪嫁好几十两银子,都给你们花了,你们看我像是个藏私的人吗?天知道我多心疼老四,我一个妇道人家,我能怎么办?你们爹又不在,我不是被逼急了吗?好吧,都怪我,那包神医说不定还在邻村治病,还没有走远,我拿着这些药,去找他多少退点银钱回来,让你们大哥继续去上学,老四的腿就不管了……” 以退为进。 老四现在尝到了希望,让他这样半途放弃,不无异于杀了他。 还有其他几个狼崽子们也纠结了。 到底是要让大哥上学,还是让四弟治腿。 姜明月将所有药材都收拾起来,就要出门。 这时候,门从外面打开了。 正是老大背着书箱回来了! 老大满脸疲惫,“你不用去退了,给四弟治腿,等四弟的腿好起来了,以后我们一起去私塾……” 姜明月在院子里说话,基本上就是掐准了老大差不多这个时辰该回来了。 高声说话,故意让他在外面听到的。 她这个坦白时间,刚刚好。 要是一直瞒着不说,等老大回来,几个孩子们大闹,炸开了锅,就会不好收场。 但也不能早说,早说了,老四万一发挥了兄弟友爱精神,宁愿不治腿了,让老大读书,姜明月就前功尽弃白忙活了一场。 所以,这个时候刚刚好。 姜明月展露笑容,“老大,你也是真心疼你四弟的,我就和夫子说了我们家的难情,夫子说,以后让你随时有了束脩费,随时去上学,你在家里学习也不耽误你的课程,等你爹回来了,凑到银钱了再去上学不迟。” “而你四弟的腿,错过这次机会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再遇上神医了,我一早就看出你不是那种非要上学,不顾家人死活的人,你是家里的老大,他们都是你的弟弟妹妹,你的责任心又这么强,肯定不会为了一己私利见死不救的。” …… 老大万江满腹话想要说,想要骂姜明月。 听到她叭叭叭完,他又不知道从何骂起了。 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 只希望爹爹早点打猎归来。 老四感动得眼泪汪汪,“大哥!对不起!” 老大轻拍他的肩,“四弟,你没有对不起我,你的腿早点好起来,我在家里自学温习功课,也不会落下的。” 他为什么这么迟回来? 姜明月退了学费,私塾不让他继续念了,他不甘心。 他说他愿意打欠条,先读书,以后,有钱他一定来还上。 可是,私塾夫子拒绝了他。 私塾夫子让他回来照顾重病家人,家里条件不允许,就先缓一缓,他年纪小,考秀才也不急云云…… 其实一句话,就是没钱不让进私塾。 他一向自认为才华出众,夫子们光看他的才华,就能让他继续读书的…… 结果。 大大打脸。 回来想找姜氏大干一架,结果,还未进门就听到她这么理直气壮,拿他们兄弟间的感情来拉扯说事儿,他要还计较,大骂姜氏,就有可能失去四弟的心。 兄弟情谊,重于泰山。 种种气都憋在了肚子里。 还不能对人言,更是丧气。 只能狠狠地瞪了一眼姜氏,回屋去了。 姜明月看在眼里,表面是担心的神色,实际心里暗爽得很。 她要的就是他有苦说不出! 万江可不是好东西,以状元出身,后面官居高位,擅长用阳谋,玩弄了好多权贵,其中有一位皇后所出的帝姬,处处针对万妞妞,万江就故意博得了这位帝姬的欢心,娶了这位帝姬之后,将她禁锢于后院,给她洗脑,虐待她,让她变成了尘埃一样低贱的疯女人,不再是万妞妞的对手,最后,又休了她…… 旁人还都说是这位帝姬自己作死,做出来的。 与他无关。 她现在对付万江,就是阳谋。 正大光明地让他选择,你到底是选自己读书,还是给四弟治腿? 老四万河是阴沟里的老鼠,上不得台面,都是用的阴贱见不得人的手段。 那么,她同样这样对他。 请包神医给他治病,就是暗戳戳的,设计他。 姜明月笑眯眯地盛了一碗刚熬好的药,“来,老四,喝药了。可莫辜负你大哥的一片心意。” 众狼崽子们…… 很想臭骂姜明月一顿,又不知道从何骂起。 姜明月眼一瞥,看到了墙边上有半个人头。 万家与柳家是邻居,只有一墙之隔。 墙也不算矮,一般是看不到人头的,能看到人头的,只有一个人。 那就是大傻子。 长得高。 能站在墙边上就看到万家来。 见姜明月看过去,他把一条裤腿搁上了墙头…… 姜明月瞬间明白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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