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 张福顺脸色顿时变得一片惨白,背后不断冒出冷汗,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这是要他退命啊! 能退吗?biqubao.com 就算能,也不敢退啊!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张福顺冥冥中有种感觉,眼前的这个人,不是在开玩笑! 旁边的杨少康和管家也是眉头紧皱,看向秦枫的眼神有些发虚,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 “我...我不退了,这...这人参就是小神医您的,拿走....拿走就是了。” 张福顺眼睛里带着一丝恐惧,战战兢兢的说道。 “那就谢了。” 秦枫重新拿起人参,看都没看杨少康一眼,径直跨出了福顺堂。 直到秦枫走远之后, 福顺堂药铺内的气氛才渐渐松缓下来,张福顺坐在摇椅上,大汗淋漓。 “该死的狗东西!别让本少爷再见到你,否则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杨少康满脸阴晴不定,他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吃这种瘪! 骂骂咧咧几句后,就气呼呼的摔门上了库里南扬长而去。 ....... 在秦枫看来。 张福顺本是个必死之人。 此前双方交易中,他用通天手段将其治好,张福顺属于是大赚的一方! 后面既然为了区区几两碎银,要反悔,那是太过贪得无厌。 不需要亲自动手,秦枫就有至少一百种方法,把对方的命悄无声息的收回来。 好在总归张福顺还没愚蠢到那种地步。 这件事情秦枫也没放在心上。 离开药铺后,手握巨资的秦枫直接去了一家大商场。 手机店里。 秦枫刚回来身上并没有配备手机,做什么都不方便。 “这最新款的手机多少钱?” “先生这款手机是鸿蒙操作系统3.0,带北斗卫星消息,是我们店的曲屏旗舰款....目前售价是6888元。” 销售小姐姐彬彬有礼的介绍起来。 秦枫不是很懂手机好坏,但毕竟是国产领跑品牌,价格也算还能接受, 当即说道:“就这款,来三台,其中有款来个红色。” “先生,您....您是要三台?” 销售小姐姐捂着小嘴,一脸惊讶的表情。 眼前这个看起来浑身廉价衣服的小年轻,刚进来的时候,她还以为只是随便看看。 却没想到,买东西这么干脆利落,还一口气买三台。 “怎么?没货吗?” 秦枫淡淡问道。 “有,都有的,我这就去给您拿。” 销售小姐姐赶紧踩着高跟鞋,一脸激动的去取手机。 很快秦枫付了钱,小姐姐得知他没有电话卡,又主动帮忙找到营业厅,一路办理了新号码,才依依不舍的送别。 这一套下来,十分钟搞定。 秦枫也不得不感叹,很多事情只要钱花到位,都会变得简单。 出来后,秦枫又去服装店,给母亲和侄子秦童买了几套新衣服。 之前在家里的时候,他发现母亲不仅手机早就旧了,衣服也是好几年前的。 至于苏晓萌,秦枫拿不准现在那小丫头喜欢什么款式的衣服,只好去电脑城,买了台七千多的笔记本电脑。 他不在家这几年,晓萌没少去家里帮忙,自己作为青梅竹马的小哥,于情于理,该送点礼物。 而且苏晓萌的身世很可怜, 小时候就没了妈,父亲又是个烂赌鬼,动辄几天几夜不回家。 苏晓萌经常饿肚子,周围邻居好心有时候送点吃的。 后来秦枫一家搬过去,母亲贺青岚便经常给苏晓萌留一份饭,把她当半个女儿养着。 买完这些东西,秦枫最后去了一趟银行。 办了张银行卡,把多余的钱存进去,便徒步回家。 当他走到一个僻静小巷时,突然停下了脚步。 回头说道:“跟一路了,你累不累?” 声音在小巷回荡,几秒钟后,躲在墙角的徐建伟手下,眼看藏不住,只好硬着头皮走出来。 小弟冷声说道:“我们老板说了,得摸清你的来路,如果你是个骗子,你就惨了!” “那张镇灵符如果没有用,不是我惨了,而是你们老板才要惨了,别跟了!” 秦枫不想让母亲最后闹得知道画符的事,否则不知道要耗费多大劲去解释。 淡淡说完,接着轻轻一跃而起,直接越过旁边四米高的围墙,消失在了小弟面前。 “卧槽!!” 这个小弟当场被吓得两眼瞪的滚圆。 飞....飞了? 特码的居然能飞??? ..... 另外一边,张福顺拿着秦枫给的药方,独自焦虑了许久。 最后叫伙计看好店,自己则是开车前往了孙神医的住处。 之前的事情发生得太快,一根金针下去连孙神医都束手无策的怪病,居然就治好了。 但后面发生的事情,居然还要让他退命..... 一下子,让张福顺感觉秦枫这人太过邪性,完全不像是表面上看起来二十出头那么单纯。 以至于冷静下来后的他,开始意识到,味觉恢复,并不代表着病真的痊愈呀。 还有这药方,上面乱七八糟的各种药材,其中有两种,就连他这个做药材生意的觉得不可思议。 琢磨着不太敢往肚子里吃了。 最好是请孙神医过过眼。 很快,张福顺到了孙神医家。 孙之邈是江城有名的中医世家传人,祖祖辈辈传承数百年,乃至在整个金州都名声远播。 而张福顺作为江城最大的药材商之一,平时两人之间就有不少往来,私交不错。 所以孙之邈见到张福顺,便笑着问道:“张老板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上次我给你开的药,没那么快吃完吧?” “孙神医,我今天不是来拿药的,是另外一件事,之前有个小伙子来我店里.......” 随即,张福顺把秦枫替他看病,以及留下药方的事情一五一十说了出来。 “你当真已经恢复味觉了?” 孙之邈听完顿时神情一惊。 “这个到是真的,当时我也激动坏了,其他也没多想,稀里糊涂就把百年人参送出去了。” “后面又花了十万,买了这么一个稀奇古怪的药方,唉,那人参错失了大几百万啊,可心疼死我了唉!” 张福顺提起这件事情,就觉得肉疼,捶胸顿足的懊悔起来。 孙之邈倒是眉头一皱,沉声说道:“那年轻人能一针让你恢复味觉,这等医术上的造诣,算得上世间中医翘楚了。至于后面退命的事,说实话,是你张老板不讲道义,小心得罪高人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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