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我看你是故意来找茬的吧!” 伙计当场一愣,长这么大还没听过这种事情,药换命?你礼貌吗? 当即就要轰秦枫走人。 这时,张福顺也被这边的动静惊动,挺着啤酒肚走了过来:“闹什么呢?” “老板,这里有个人找麻烦,说是要用店里百年人参,换您的命,我正要轰他走。” 伙计赶忙把事情原委说了出来。 张福顺一听,那暴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撩起衣袖怒道:“你什么意思?来我福顺堂捣乱,也不出去打听打听,我张福顺是什么背景!” 秦枫不慌不忙,说道:“病入膏肓而不自知,你认为自己的命抵不过那株人参?” “这……” 张福顺迟疑了一下,老辣的目光,上下打量起秦枫。 他确实有病,但这病很怪,即便是江城最有名的孙神医都没办法。 这个小年轻,又是怎么看出来的? “你知道我身体的问题?” 张福顺问道。 “你面色红润,但实则外强中虚,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近几年来,每每入夜,你就会头痛如针刺难忍,痛到严重时,甚至口鼻流出黑血,而且早已失去了味觉。” 秦枫淡定说完,问道:“我说的可有错?” “你…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张福顺眼睛里浮起惊讶的神色,秦枫说的这些症状一点都没有错。 这些年他访遍名医,都无法根治,也查不出来到底是什么病症。 结果眼前这人,一眼就说得清清楚楚! “我怎么知道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救你。条件我已经说了,选择在你,不过你只有一分钟时间考虑。” 秦枫负手而立,面色古井无波。 他不是一个贪图钱财的人,否则以他的医术,随便去一家大医院,找个有钱的绝症患者,救一命,赚个几百万,轻轻松松。 只是张福顺走运,让他看上了这株难得的百年人参。 如果对方拒绝,那就只能说命中没有这个福缘。 “我想想.....” 张福顺眉头紧皱。 他虽然家大业大,但在江城是出了名的铁公鸡,一毛不拔。 秦枫要的这株百年人参又价值不菲。 可是自己小命也同样重要啊。 但张福顺做这一行几十年,见多了江湖骗子,就怕到时候赔了夫人又折兵。 眼看一分钟很快就到。 张福顺思来想去,最后一咬牙:“行,我答应了,只要你治好我,我就把人参送给你!” “还是不算糊涂,你这辈子都会为今天这个决定而感到庆幸。” 秦枫淡淡说完,随即拿出随身携带的那副金针。 “这副金针看上去倒是挺值钱…” 张福顺半信半疑,观察着秦枫的一举一动。 寻思着自己的病也拖了这么多年,扎针、吃药、西医理疗,都试过。 就连孙神医都没有办法,他也想瞧瞧,这个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到底有什么天大的本事。 只见秦枫抽出一根约莫十厘米长的金针,接着运转真气,金针上闪过一抹难以察觉的冷芒。 反手一巴掌拍下。 唰! 还在胡思乱想的张福顺,瞬间感觉脑门一阵凉意。 整根金针,直接就被秦枫拍进了头顶! “嘶!!” 旁边的伙计顿时吓得倒抽了一口凉气。 而张福顺更是两腿一软,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小心肝是噗通噗通直跳! 这他妈也太草率了吧!招呼都不带打一个的? 但紧跟着,张福顺就感觉到有一股气流,从金针刺入的穴位,开始蔓延全身,酥麻的感觉,就像是千万只蚂蚁在啃咬,让他一度难受无比。 当酥麻到极致的时候,张福顺忍不住浑身打了个冷战,大脑都仿佛陷入了短暂的一片空白… 短短几秒后,一切异样的感觉都消失了。 再次睁开眼,只见秦枫已经收好金针:“好了,你的病已经没有大碍,以后也不会再头痛流鼻血。” “这就…这就完了?” 张福顺一脸诧异,自己可是花了一根百年人参的代价。 就这么几秒钟,打个冷战完事了?? “你的病症太简单,一针足矣。” 秦枫淡淡说道。 “你先等着,我试试。” 张福顺紧忙从药柜上,拿出一小块黄连,轻轻咬了一口咀嚼起来。 下一秒。 张福顺就脸色大变,弯腰呕吐起来, 正所谓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随着张福顺的病情加重,从去年初开始,他的味觉就消失了,吃什么都是如同嚼蜡。 如今试了一下这黄连,瞬间苦得连胆汁都差点呕出来。 “卧槽!我恢复味觉了,真给我治好了!” “神医!真的是神医啊!!” 张福顺又惊又喜,简直不敢相信。 连孙神医都束手无策的怪病,就这么治好了?你敢信! “神医谈不上,你的病症应该是某种东西辐射引起的,以后不明来路的东西,别轻易去碰,拿人参吧” “好,这就拿!” 张福顺喜笑颜开,他虽然视财如命,但真要比起自己的命,他还是愿意破一点点财的。 当即大手一挥,让伙计取来镇店之宝百年人参。 打包好之后,双手奉上交给秦枫。 “小神医,太谢谢你了,以后有什么需要,尽管来找我张福顺,保证给您办的妥妥当当。” 张福顺知道眼前的秦枫绝对是深藏不漏的高人,当下也是带着满心讨好的意思。 “不必客气,各取所需谈不上谢,至于以后,看缘分吧。” 秦枫细细打量了一番人参,非常满意。 这株人参至少有七八十年的药龄,作为大还丹的药引,也还勉强合适。 当即收拾好东西,就准备离去的时候,张福顺却再次犹犹豫豫的凑上来说道: “小神医,我还有点小事,能不能帮我解决一下?” 秦枫停步道:“什么事?但说无妨。” 张福顺压低了声音,难为情的说道:“其实我除了那个头痛怪病之外,还有一点点小问题,就是…男女那个房事,您看我这岁数也不算大,可就是每次…都挺快的。” “哦?有多快?” 秦枫认真问道。 张福顺迟疑着,缓缓伸出了一根手指说道:“就…就这么快。” 秦枫点了点头:“10分钟的话,你这个岁数,也还算正常。” 张福顺慌忙摇头,红着脸说道: “不是,是1秒左右…” 秦枫:“………”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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