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建南回过神来,给乔安意捏了捏肩膀:“你太辛苦了。” 谢建南还记得,之前有妍妍的时候,乔安意吐成了什么样子。 所有人都说他对闺女太好,疼闺女。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那完全都是看在安意的面子上,因为那是安意千辛万苦生下来的宝贝。 乔安意拉着他的手,放到自己的小腹处:“这是我们的孩子啊。” 所有人听到有孩子,都应该是高兴要做爸爸吧? 可是谢建南却是压根想不到孩子,只能记得她会受苦。 她乔安意这一辈子,是幸运的,怎么能舍得错过谢建南呢。 妍妍自己玩了一会,爬了过来:“妈妈,故事。” 谢建南:“我讲。” 妍妍挽着乔安意的胳膊,小奶声非常的坚决:“不要!” 爸爸讲的故事一点都不好,根本就不会讲故事。 谢建南眼神有些茫然:“......” 他就是按照乔安意的故事,原模原样的讲的,并没有一丁点的添油加醋啊,怎么就不可以了? 乔安意憋着笑:“来吧,妈妈给你讲故事,躺好了。” 大队长听说别的村里有考上大学的,都要给办宴席的,回来之后和家里人一合计,办,必须办。 他们家女婿考上了大学,那是光宗耀祖的事情,咋能不办呢。 大河嫌弃的冷笑:“我嫂子可比他还厉害呢,南哥,你也办。” 大河倒不是瞧不上大学生,毕竟他连个初中都没有上过的人,哪儿好意思啊。 他就是单纯的瞧不上赵书成这个伪君子而已。 他嫂子比赵书成厉害啊,他就嘚瑟了怎么了,谁能反驳他啊? 谢建南摇摇头:“安意不喜欢,明天的事情你自己处理一下,我就不去了。” 谢建南也并不是没有想过,老杜和杜婶也跟他提过一次。 但是乔安意说了,没有必要那么大张旗鼓的。 谢建南支持乔安意,不过,想了想,去电影院查了一下,今天有乔安意喜欢的电影,特意买了票。 走在路上乔安意把糖葫芦送到男人的嘴边:“尝一尝,这个叔做的特别好吃。” 谢建南难得懂浪漫,妍妍交给大嫂照顾,今天就他们俩。 谢建南咬了一颗:“不错。” 谢建南感觉到欣慰的一点是,上一次乔安意吃什么吐什么,根本就什么都吃不下去。 这一次好了,想吃东西,对什么都感兴趣。 他本来是一个不喜甜的人,但是乔安意喜欢,好像就没有那么糟糕了。 从电影院出来之后,两个人又去了照相馆。 倒不是因为今天有多特殊,而是,每一年他们都会拍一张合照,这是乔安意的习惯。 她想要把他们在一起的每一年,都以这样的方式记录下来。 这个时候的照片,都是灰白色的,哪怕是如此,看着上面的面孔,乔安意都觉得是一种甜蜜。 “谢建南同志,我今天很高兴,不对,是我嫁给你,一直都很高兴。” 谢建南淡定的回应:“好!” 谢建南大脑有点反应迟缓,在结婚的时候他就暗暗告诉自己。 绝不可以让乔安意后悔嫁给他。 乔安意的目光落在男人通红的耳根,踮起脚尖,轻轻吹了一下:“你耳朵红什么?” 谢建南条件反射般的后退一小步:“没...没有。” ———————————————————— 何燕去周家吃席回来,眉眼都带着笑意。 这周家还是大方人家,确实舍得呢,一桌子的席面都是好东西,那盘猪肉是真香啊。 要是能每天都吃到的话,那就更好了。 何燕看到孙招娣,故意酸溜溜的说道:“看看人家周家是啥排场,咱们二嫂不是号称考的很好的吗?”m.biqubao.com “怎么的不见宴请一下村里人啊?还不是小气吗,就她那个铺张浪费的架势,家里头的钱,恐怕早就被她给造完了。” 她就是看不惯乔安意的得意洋洋,老天爷也是不公平,凭什么乔安意做事就这么顺顺当当的呢。 孙招娣看了她一眼:“跟你有啥干系?嘴巴要是管不住找个针缝上算了,省的惹人嫌。” 何燕就是天底下最没有良心的人。 何燕咬咬牙:“我说招娣啊,你这个嘴现在是够厉害的啊,跟谁学的,大嫂还是二嫂啊?” 何燕就是气不过,以前家里最好欺负,最包子的,就是孙招娣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 这两年可倒好,越来越硬气了,都跟她顶起来了。 合着一样的妯娌之间,她们三个就合起伙来对付她一个啊。 孙招娣不想跟她扯,反正也说不明白:“积点德吧。” 李氏在听到乔安意怀孕的时候,没事特别的反应,翻了个白眼。 她孙子孙女这么多,可不缺乔安意生的一个。 有了就有了,没生出来之前,谁知道怎么回事,说不准又生个闺女呢。 有啥好高兴的。 不过,在外面干活的时候,听几个老伙计说了几句,忽然就被点醒了。 李氏回去之后,嫉妒的一拍老伴的大腿:“老头子,我有法子了。” 谢明盘腿坐在火炕上,抽烟抽的好好的,忽然把这么一拍,哆嗦了一下:“干甚呢你,烟灰再给我烫着。” “一把年纪了还这么风风火火的干啥,你又有啥法子了?” 李氏脱鞋上炕:“咱老三的事儿,我有法子了。” 谢明嫌弃的瞪了一眼,语气有些烦躁:“你可少瞎折腾了,那是啥,那是高考,是国家的事儿,你能有啥法子。” “老三没考上,那就是没考上,你是认识天王老子还是怎么的,你去给他改个分儿?” 谢明对于这个事情压根就不抱任何希望。 那国家的事情,也是平头老百姓想改就改的? 李氏撇了撇嘴:“啥改成绩啊,老三婆娘又有了你晓得不?” 谢明在炕沿处磕了磕烟灰:“听禾禾说了,挺好的事,老二熬出头了。” 谢明有时候也在想,老二是他们关注最少的一个娃,可是出力却是最多的。 那些年当兵在外,月月寄钱回来,才熬过的苦日子。 现在,婆娘考上了大学,再生一个男娃,那就圆满了。 仔细想一下,老二也算是个有福气的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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