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峰县龙腾公司。 摆弄着手里的古董瓷瓶,朱志华笑了笑:“好东西……不过,这么贵重的东西,给我了?” 林老板点了点头:“朱总,宝剑赠英雄。” “哎,我可不是什么英雄……说吧,林老板你来找我的目的是什么?” 朱志华把手里的明代瓷瓶慢慢放下,他多少有些爱不释手,可普顿投资的林老板,上来就给他这么贵重的物件,这朱志华不是傻子。 拿人手短的道理他是懂的。林老板笑了笑,跟着道:“其实也没什么……我知道你们拿下了玲珑山的一期,准备投资温泉酒店是吗?” “哎呦……你这消息够灵通的,我们龙腾只是个合伙人,股份占得也不多,估计啊,这个新江集团也是看中了我手下的龙腾建筑了而已。” 林老板却淡淡道:“朱总客气了不是……我们谁不知道,在江峰县,龙腾和天池还有九龙堂,你们都是他老人家的……我今天来其实也就是想让朱总能帮我引荐……只要让他老人家能帮着,赏我普顿投资一口饭吃就行了。” “就这事儿?” 朱志华瞧了眼林老板,跟着又看了眼面前的瓷瓶:“这个东西少说三四百万,你林老板就让我帮着引荐,花这么大的本钱是不是……?” “不多不多!” 林老板却连连摆手,然后将自己的名片递了上来:“朱总,辛苦你了。” 看了眼这个明代的瓷瓶,然后又看了眼名片,朱志华还是笑着将名片接过去:“行了,这件事我答应你……等消息吧。” 等送走了林老板,这郑经理从外面走进来,看了眼瓷瓶,他也是带着一点震惊地问:“朱总……这是他送的?” “是不是很不错啊。” 朱志华满意地拿起瓷瓶,可郑经理却像是想到什么,点着头:“东西是好东西……就是,要看他想让朱总你帮什么忙了。” “哦,就是让我引荐一下,帮他和老头子牵线搭桥,这个也没什么难度。” 朱志华说完,还不忘来了句:“我其实也挺好奇的,就是认识老头子,至于让他下这么大的血本?”biqubao.com 可他还不等说完,这郑经理却脸色一沉,跟着双手拄在桌子边缘:“我的朱总啊,这事你不是答应了吧?” “啊,答应了。” 郑经理眉头紧皱:“朱总啊,你怎么不说跟我商量一下,这……” “怎么了?你看你,不就是引荐个人,我在老头子哪,怎么这么点的面子都没有吗?” 朱志华说着“哼”了一声:“这个物件少说三四百万,就算是我求求老头子……他也不会说什么的。” “我的朱总啊,要是之前一定没事……可现在不一样,在老头子哪,他对你已经是怀疑了啊!” 这是事实,朱志华其实也明白,只是他不想接受而已。而且,朱志华心里多少也有些不甘心。 “我知道……但老头子不会这么不念旧吧,而且……他要是不想那就算了,我反正说了,他姓林的也找不着我什么。” 朱志华说着,得意地再次拿起瓷瓶端详起来。可郑经理却摇头:“我的朱总啊,你就不想想,老头子怎么想你吗?” “他?” 朱志华愣了下,跟着放下瓷瓶:“你说他怎么想我?” “老头子什么人啊,你介绍人给老头子……不就是说明你想离开江峰县,想找人代替你,要是他这么想,我怕……我怕朱总你的日子可就更不好过了啊!” 郑经理的话让朱志华一愣,他跟着面容一沉:“妈的,老子怎么这么窝囊啊,现在给他介绍个人都这么难吗?真是的……这叫什么事儿啊!” “朱总,咱们现在就是韬光养晦,等着,等着老头子那边什么心情顺了,再说。” 郑经理的话却让朱志华很不以为然。 “他心情顺了?什么时候?我媳妇孩子现在可是着急要出国,我儿子要上学的啊。” 朱志华拍着桌子,郑经理却摇着头:“朱总,在江峰县那是老头子的天下,咱们还是别跟他老人家反着来,顺其自然,等吧。” “行了行了……” 不耐烦地摆了摆手:“你出去吧。” 撵走了郑经理,靠在椅背上的朱志华,闭着眼,好一会他猛地睁开双眼:“老头子啊,我不信你这么绝情,这次我倒要看看……你是不是像郑经理说的这么绝情……如果,如果你这个面子都不给我,那咱们爷俩真的只能往掰了处了啊!” 江峰县江边。 两辆黑色商务停在路边,四五个身形高大,身穿西服的男人,正站在车子的前后。他们表情凝重,明眼人看得出,他们盯着的方向,竟然没有任何的死角。 拎着渔具的朱志华来到江边,他看了眼面前的江面,声音恭敬地道:“好久没来看您老了……” “嗯。” 朱志华斜了眼遮阳伞下的那个背影,他压低声音:“干爹……普顿投资的林老板想见见你,你看……” “没空。” 没有等朱志华说完,伞下的背影就冷声拒绝,跟着他一抬鱼竿,可这一杆竟然是空了。 “现在的鱼啊,越来越不好钓了……看来我是该换个地方钓才行,要不然都被人钓去了,你说呢?” 朱志华愣了下,他只能笑了笑:“干爹,我不懂这个……那个……我还有事先回去了。” “好。” 没有任何一句多余的,朱志华只能拎着渔具离开。直到他回到自己的车上,他才目光阴狠地看向江边:“这是你逼我的……别怪我,你不给我活路,那我也只能自己争取了。” 而另一边,普顿投资的林老板,放下电话,他看了眼面前的钱洪刚:“这朱志华什么意思?拿我的东西,他竟然跟我说没办法……玩我?” “行了……你以为这那位老爷子是谁都能见的?我跟你说……在江峰县这么多年,我想见都未必能见到……” 林老板想了想,跟着冷笑:“我看不是难见,是我找的人不行,这朱志华我看是指望不上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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