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86,从挽回妻女开始_第161章 人算不如天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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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沈临风从派出所出来以后,兜里就多了一张悬赏金领取通知单,悬赏金不会立刻发放,而是要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地方,持本人身份证领取。
  悬赏金的数额大小,沈临风一点儿都不在意,骑着三轮车直接去了诊所,见到了又在缝合伤口的胖哥夫妇。
  自打认识这两口子以来,胖哥身上就一直在不停挨刀,要么被人砍,要么被人捅……
  “媳妇儿,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临风兄弟的八字跟我不合,专门克我啊?不然,我咋一天天的这么倒霉呢?”
  不仅是沈临风有这种怀疑心思,就连受害者胖哥也开始怀疑起了玄学的灵验性。
  没碰到沈临风之前,他前半生没病没灾,健健康康,一年到头,别说受伤了,就连感冒头疼都没有过,自打结识了以后,可就倒大霉了!
  不是混混上门挑衅,就是自己被人围殴挨刀!倘若不是自己皮糙肉厚的话,兴许,现在狗命都没了……
  “净瞎说,你咋不说,没碰上大兄弟之前,咱们家生意天天赔钱呢!赔的裤衩子都快没了!人家给咱们带来的是财运!”
  胖嫂不信这种鬼话,反正她的眼睛里,每天见到的全都是钱!花不完的钱!承包食堂一天三顿饭,每天的收入都快赶上经营小破餐馆一个月的了!
  在胖嫂眼里,沈临风哪里是个人?那简直是移动的“印钞机”啊!所以,他听不得诋毁临风兄弟的鬼话!
  至于胖哥身上的伤,胖嫂心疼在眼里,骂在嘴上:“别特么扯犊子,你这都是自找的!要不是你自己脾气太硬太臭,不听劝的话,能遭这种罪嘛!”
  在胖嫂心中,胖哥今天的遭遇,只能用活该两个字来形容!还想把锅推给人家?老娘非把你喷个狗血淋头不可!
  “我就是随口一说嘛,干嘛这么斤斤计较……”被骂得不吭声的胖哥,嘴里小声嘟囔着,然后又是一阵哎呦声。
  家里不是没有钱打麻药,但胖嫂为了给胖哥长个教训,坚决不肯让护士打麻药,所以,胖哥学起了关云长,人家是刮骨疗毒,他是忍痛缝针!
  一直在外面等到小护士缝完针之后,沈临风才掸了几下衣服身上尘土,装作没有听见他们对话的样子走了进去。
  “呦,胖哥,又缝针了啊,这次又是几针?严重不?疼不疼?”沈临风一副关心不已的态度,嘘寒问暖,让人看了就感觉舒心。“一定要用最好的药!”
  这才叫好兄弟啊!胖哥夫妻俩都感觉非常感动!“不用破费了,兄弟,没啥大事儿,就是一刀扎在了肉上而已,随便缝一缝就行了。”
  “胖哥是我好兄弟,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兄弟!唉,实在是对不住了,胖哥,一切都是我的错,倘若我能早一点到的话,你就不至于遭这份罪了!唉!”
  沈临风自责得几乎要掉眼泪了,眼眶通红,把所有的过错全都揽到了自己身上。这让夫妻俩都感到很愧疚。
  刚才还在说,他是给自己带来“霉运”,八字不合的克星呢!人家诚心诚意把自己当铁哥们,好兄弟,自己却还在背后说人家坏话!
  呸!自己简直不是人啊!胖哥真想狠狠抽自己两嘴巴子!“真没事儿,十八刀都不能奈我何!区区一小刀又算得了什么!”
  好了伤疤忘了疼,在吹牛和不谦虚这方面,胖哥敢自称第二,就很难有人敢说第一了!
  “唉,这又得养个把月了,咱们的快餐店要是再不开张的话,恐怕就被人给取代了!”胖哥心心念念挂着胖子餐馆重新开张的事宜。
  世上从来没有不透风的墙,披萨汉堡炸鸡好吃的事儿,早已经在整个金牛县传开了!已经有不少家饭店开展了快餐业务,把西式快餐做成了标牌。
  西式快餐本身就没有什么太高的技术含量,就拿炸鸡来说,不就是裹上面之后,丢进热油里炸一炸,再拿出来沾点佐料嘛!
  只要别炸糊了,掌握好火候,就能熟练成批量的生产炸鸡块。这有个屁的技术含量!
  披萨和奶酪或许技术含量稍微高一点,可也就是高一点而已,主要是现在的厨子们还没有看一眼快餐店的后厨,等他们在厨房里待一天,哪怕不上手,一天以后也能摸索出个八九不离十!别看胖哥成天到晚躺在床上养伤,但耳聪目明,富有心机的胖哥,把一起养伤的小舅子给派了出去。
  每天给他一块钱的零花钱,不干别的,每天就干一个事儿:蹬着自行车,挨个地去各家饭店里吃“快餐”!
  谁家里生产快餐,就去谁家里吃,尝尝是不是咱们自己家生产出来的一个味道!
  嘴上一口一个大兄弟地喊着,心里比谁都怕兄弟撇下自己单干!派遣小舅子到处吃的究极原因,其实就是想查一查,沈临风的快餐“秘方”有没有授权给其他家。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市面上铺天盖地,到处都有“西餐店”!就在他养伤的这段时间里,几乎每家餐馆都掌握了“快餐技术”!
  虽然口感和外观上大相径庭,不好看,也不如他们家做的好吃,但毕竟是一门没有技术含量的营生,只要是个厨子,摸索个把月就能研究出来!
  落后了人家一大截,胖哥都要急死了!要是再这么耗下去的话,恐怕消费者就都忘了胖子快餐这家门店了!
  “区区快餐而已,何必放在心上呢,挣钱哪有身体重要!”沈临风出言宽慰着舍命不舍财的胖哥。市面上出来如此之多的翻版快餐,在沈临风看来,一切正常,没啥大不了的。快餐本身就是个捞快钱的营生,比的就是看谁下场快,把盘子先占住,吃一波红利,然后收割完之后,再去干其他的事儿。
  本身在沈临风的计划里,就是打一个时间差,趁着肯德基和麦当劳入场之前,把“韭菜”抢先割完,完成转型。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谁能想到,营业的过程中陆陆续续出了太多的岔子!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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