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这个问题抛出来的那一刻,叶良辰又一次陷入到了沉默之中。是啊,天底下的好男人万万千,法律也没规定必须得选自己呀…… 突然间觉得,这个领导好讨厌啊,会不会聊天,问出来的都是扎心问题,这让我怎么回答?叶良辰很想中断聊天,赶紧走人,但又慑于沈临风是个领导,又不敢冒犯,只能耐着性子、硬着头皮坐在这里听他“上课”。 “因为我足够喜欢她,如果她能跟我在一起的话,我愿意把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一起送给她!”小男生的神情中透着对爱情的热忱。 “算了吧,小伙子,清醒一下吧,你对她的感情,实话实讲,其实,一文不值,换句话说,除了爱情之外,也就是说,你其实什么都给不了,对吧?” 沈临风不想再跟这个有点魔怔的年轻人絮叨了,想要拯救一个恋爱脑的男人,就得下猛药,狠狠砸碎他的心理滤镜! “爱情很重要,可是爱情不能当饭吃,王秀禾的家境,你应该了解不少吧?” 叶良辰点头。“我知道,她是咱们厂长王德发的亲侄女。” “看来,你并非一无所知,知道人家是厂长家的亲戚,出门高干家庭,可你知道她从小不愁吃不愁穿之外,还知道什么呢?据我所知,人家听的是收音机,看的是电视机,18岁的生日礼物就是一辆凤凰牌自行车,每天上班时穿的新衣服从不重样,牌子都是进口布拉吉。再看,你呢?” 自卑、惭愧,种种情绪涌上心头,叶良辰的内心中充斥着五味杂陈的滋味,他家里什么都没有,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下岗工人家庭,老爸退休之前,作为厂里为数不多的八级钳工,从业几十年,带出来的徒弟没有一百也有五十!逢年过节还得上门送礼。车间主任见了也得恭恭敬敬地喊一声“叶师傅”。 可这都是下岗之前,下岗之后呢?叶师傅成了“老叶”,几十年里带出来的徒弟,再无一人上门问候过。 求人办事的时候,还得拉下来一张老脸,低三下四地挨个送礼,时不时吃一个闭门羹,说穿了,无非就是人家看不起罢了! “那又怎样?她为什么就不能跟我一起打拼未来呢!爱情,为什么一定要有门户之见!我相信,我们的爱情,一定可以冲破世俗眼光的枷锁,我们的努力,一定可以为我们打拼出一个美好的未来!”叶良辰不服气地反驳着。 然而,沈临风随后的话更扎心:“你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凭什么攀人家高干家庭的高枝儿?人家姑娘凭什么要选你,跟你一起白手起家过穷日子呢?别动不动的就拿爱情说事儿,有一个问题必须搞清楚,那就是,人家自始至终就从来没有选择过你!” 好端端的大小伙子,怎么就听不懂人话呢!沈临风很生气,本打算循循善诱地开导他,以一种不伤自尊的方式让他及时开悟,可结果呢? 兔崽子不听人话啊,一个劲儿地钻牛角尖儿!最可气的是,竟然用这种反驳的语气跟自己说话,那就别怪自己不客气了! “我、我没想攀高枝、我、我只是单纯地爱她而已!”叶良辰努力的解释着!用否定来表示自己绝无吃软饭的决心。 此时不比后世,吃软饭一词是贬义词,倒插门、吃软饭的头衔一旦被扣上以后,这辈子都翻不了身。 “没有物质基础保障的爱情是廉价的、一文不值的!”沈临风给他扣上饭盒的盖子,摸了摸已经凉透了的红烧牛腩,叹息道:“王秀禾是一个活得很清醒的女人,不会因为一份精心准备过的牛腩饭而轻易动心,反而会收到反效果,她只会因为你费尽心思散尽家财而只倒腾到一份牛腩饭而瞧不上你!” “你可以花光一个月的工资来给她吃一顿牛腩饭,可你能每天顿顿让她吃上牛腩饭吗?如果有一天,她想吃牛排、喝红酒了怎么办?”m.biqubao.com “每个月都要添置一身新衣服怎么办?每个月都要出去旅游,住酒店怎么办?那些在你看起来感到不可意思的事情,恰恰是人家习以为常的生活。” 这就叫代差!在婚恋市场上,之所以讲究个门当户对,其实为的就是在茫茫人海之中找寻到没有代差的同阶层对象。志同道合者,方有共同语言。 沈临风的一番扎心之言,对于叶良辰来说,宛如醍醐灌顶!直到现在,他才明白长期以来的求而不得的原因是为什么…… 门不当户不对,从先天条件上就被人家姑娘给pass掉了……家庭的缺陷,导致连备胎的资格都算不上,说起来,也够搞笑的…… “那我是不是永远都没有机会了……”叶良辰红着眼眶,抹起了眼泪,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 沈临风的一番话,彻底毁了一个男孩对爱情的向往,能不哭么。换谁谁也得哭。 “先天的家境缺陷是硬伤,但我们一样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去弥补,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是天生的贵族,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你看你,有着完整的初中文化,咱们厂虽然人多,可完整的上完初中的职工,满打满算,也就那么几个人。” 正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确立初中文凭,是在1985年,也就是去年的事儿。 在这之前,学历划分复杂,绝大多数人基本都以初小、高小、完小程度学历居多。满打满算,也就是五六年小学的水平。 沈临风已经把全厂职工的学历进行了一个大摸底盘查,按照去年确定的初中水平寻找技工培训人选的时候,意外地发现,有几个人意外符合自己的需求。 叶良辰就是其中之一,他也是众多“候选人”当中最年轻的一个! 去年刚走出校门,脑子里知识还没有全部扔下,同时,没有经历过太多社会的毒打,身上的人情世故成分不多,正是沈临风需要的“人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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