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美女而言,无论是在哪儿,不管脾气有多臭,身边永远不缺追求者,总是有不知死活的恋爱脑男同志主动凑过去搭话。 这个世界上,最不缺少的就是“好色之徒”! 叶良辰,一个进厂不足一年的初中毕业生,青涩的年纪,情窦初开的他,一眼就相中了王秀禾这位风姿绰约、明眸皓齿的“厂花”。 一个韵味女人散发的气场和气质,惊艳了少年的时光,让叶良辰这种小年轻哪里能承受得住这种诱惑,于是就情不自禁的爱上了她,开始了疯狂追求! 王秀禾何许人也?自视清高,一心只想“嫁豪门”!青春、美貌,是自己登上“豪门”的门票,即便当不了“豪门”儿媳妇,那也得嫁一个正八儿经的有钱人!比如说沈临风这种,反正绝不能浪费天赐的美貌!而面对叶良辰这等“三无”追求者时,王秀禾对此不屑一顾,对他的示好也是从来不予回应。 必须得承认,王秀禾的三观还是“蛮正”的:没达到老娘要求的追求者,老娘看都不看一样,一点机会都不会给!即便是沈临风这种调理的人,也说不出一个“渣”字。凭什么说人家“渣”?又不是吊着他!是人家贪图姑娘的美色,非要当“舔狗”,谁能拦得住? “是啊,废话,当然吃饭了,不吃饭饿死啊!”王秀禾回应的语气冰冷生硬,丝毫都感受不到温度感。 换做一般人,当追求已久的女人对待自己是这般态度的时候,稍微有点骨气的男人,一定会转身就走! 爱情,应该是双向奔赴的才对,而非单方面的“自我感动”!很可惜,如此浅薄的道理,对于“舔狗”来说,却是一辈子都思考不明白的“相对论”! 叶良辰仿佛丝毫没有介意王秀禾对自己的冷漠,亦或者是习惯了,清秀的面容上努力挤出一道阳光的笑容,将手里的饭盒双手送了上去。 “这是我妈妈做的红烧牛腩,还有红焖排骨,我知道,你最喜欢吃牛肉,特地让我妈妈给你做的,带过来让你尝尝。” 牛肉?还是红烧牛腩!可以啊,小伙子,为了追妹子,成本可不低啊!一旁的沈临风不由得惊讶了。 1986年,对于刚刚才实现三餐温饱的国人来说,每周吃一顿猪肉都还是奢侈消费品时,牛肉更是绝大多数家庭不敢想象的“高奢品”了。 金牛县没有专门的养殖基地,村里养殖的耕牛不允许私自宰杀,耕牛可是主要的生产主力,尤其是在一些比较落后的乡下,缺少拖拉机,就得指着老黄牛出力干活了,干活都不够用,谁会舍得杀了吃肉呢?所以,市面上的牛肉少得可怜,因此,为数不多的牛肉必须得凭票购买。 眼下,一两牛肉票换一斤猪肉票毫不夸张!就连沈临风这么有钱的人,想给闺女换点牛肉吃,还得专门去买个十几二十斤的猪肉去跟有牛肉票的人换呢! 由此可知,叶良辰能凑出一顿牛肉是多么的不易,就冲这一点,沈临风就得给他竖起大拇指:舔狗以后就有新称呼了——叶良辰! 一听饭盒里装的是牛肉,王秀禾漫不经心的脸上闪过一丝光彩,从叶良辰的手中接过,然后在他期待的目光中打开了盖子。 顿时,一股浓郁的牛肉飘香味吸入她的鼻孔中,嗯,真香,一闻这味道,就知道,他老娘肯定很用心在做这顿牛肉。“谢谢了,味道很好,可我不饿。” 送上门的肉,岂有不吃之理?没错,王秀禾是从来都没有给他过机会,但也并不会因为这一盒肉而放弃自己的原则。 王秀禾满足地吸了一口牛肉的香味,咽了口唾沫之后,又把饭盒盖子扣上,还给了他,歪过头去,不再理会失魂落魄的叶良辰。biqubao.com 看着年轻小伙这副丢了魂般的模样儿,沈临风深深叹了口气,小伙子,通向幸福的道路有很多,可你为什么偏偏要走舔狗之路呢? 靠死缠烂打自我感动的爱情,能坚持多久呢……还是太年轻…… 队伍缓缓往前走着,王秀禾打了饭之后,看都没看叶良辰,端着饭盒摇曳着风情万种的身姿朝着办公室走去。 食堂角落里的一张饭桌前,叶良辰一个人,孤独地坐在凳子上,目光呆滞地看着眼前的饭盒。 只有他自己知道这顿牛肉的来之不易,一个月前,王秀禾曾经跟朋友抱怨过,已经有将近一年的时间没有吃到过牛肉了,跟她聊天的朋友一笑而过,没有当一回事儿,可让一直默默跟在她后面走路的叶良辰记在了心中,为了淘换到牛肉票,叶良辰花光了刚到手的66块钱工资。 他把所有的钱都用来了回购牛肉票,为了得到一张面值一两的牛肉,他不惜用价值五斤的猪肉钱去换! 东拼西凑,足足努力了一个月,才凑出来半斤的牛肉票!半斤牛肉,说大不大,说小其实也挺小……也就是巴掌大小的一块牛肉而已。 叶良辰的家境其实并不好,中等偏下的样子,家里只有他一个孩子,属于独生子女家庭,他的父亲曾经是厂里的八级钳工,后来因为身体不行,加上厂里的效益不好,需要裁撤一批老职工,于是,就接着这股风头,选择了内退,每个月能吃50块钱的退休金。 他的妈妈也曾是厂里的一线工人,也在这场裁员浪潮中被迫下岗,现在的她,在环卫部门找了个扫大街的工作,每个月有个10-15块钱。 爸爸和妈妈因为年纪大,外加常年工作,身上落下了不少的毛病,每个月都得吃几十块钱的中西药来调养身体。 因此,他们家的生活,日子过得并不好,全指着叶良辰的工资养家糊口,填补窟窿。 可想而知,为了追个妹子,叶良辰把一整个月的工资全都花了出去,就买了一块牛肉,仅此而已…… 一斤等于500克,而半斤就只有250克了,为了250克牛肉,把自己活成了一个众人笑话的250……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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