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太美了,好看,真好看!用老话来说,林菀这样的大屁股女人,好生养。 老话虽糙,可必须得承认,符合一定的科学道理,屁股大意味着骨盆比较宽,顺产的概率更高。 当然,身材更好也更容易吸引沈临风这种“颜值狗”…… 俗话说,单身单三年,母猪赛貂蝉,已经“被迫单身”几十年的沈临风面对背对着自己趴着,且身材如此之好的林菀,险些没有控制住自己的内心冲动! 一种强烈的念头充斥在他的脑海中,心跳加快,血流加快! 怎么办?怎么办?我是直接来呢?还是先沟通一下感情再来呢? 她同意的话怎么办?不同意又怎么办? 他的脑子里就像是有两个小人在不停地打架,一个告诉自己,直接来就行了,反正是自己家媳妇。 而另一个则在说,千万别这样,未经允许就直接来的话,这种行为与禽兽何异?你已经给她造成了家暴的心理阴影,如果强行来的话,好不容易洗刷掉的恶名,就又会被扣戴在头上,这辈子都别想摘掉了! 终究还是理智占据了思想的上风,没有让沈临风沦为一个被欲想支配的工具! 要做思想上的巨人,不做行动上的矮子!不能让心上人看不起自己! 艰难的将目光从林菀臀部收回,沈临风深呼吸了两口气,咽了咽口水,好险,差一点酿成大错…… 红花油涂在自己颤抖的手上,然后将手掌按在她的腰上。 当手掌触碰到腰间肌肤的时候,趴着的林菀娇躯微微颤抖了两下,嘴里也情不自禁的发出了嗯哼的呢喃声。 显而易见,单从反应上来说,这种“大尺度”的行为,对她心理冲击也是蛮大的,不亚于沈临风自己的思想挣扎。 将自己最薄弱的弱点毫无设防的呈现给沈临风,会不会引起可怕的连锁反应呢?m.biqubao.com 在作出这个决定之前,林菀考虑过这个问题。 明知道他“馋自己的身子”,早就对自己“觊觎不已”,然后又故意摆出来这么一个诱人的姿势。 实话实讲,这是林菀的赌博,也是对沈临风的“考核”。 林菀的赌注就是自己的身体,考验沈临风的定力和思想。如果他是一个靠的住,值得信任的男人,那他应该有足够的理智思维去思考问题,如果没有禁得住诱惑,而是强行……那样的话,林菀也会默认,承认自己输了而已,又一次信错了这个男人,以后,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 不过,令人值得庆幸的是,沈临风经受住了自己的考验,他没有对自己动邪念。 女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当他承受住了考验之后,林菀脑子里又萌生出了一个奇怪的念头:自己的身体是不是对他已经失去吸引力呢? 毕竟,天底下的男人都是“好色”的,媳妇永远是别人家的香。 对自己老婆生成不了邪念,极有可能是把老婆当兄弟看待了。 如果此时的沈临风知道自己媳妇这种奇怪想法的话,一定会大喊冤枉!果然,世界上最难捉摸的生物就是自己媳妇…… 哪怕是爱因斯坦来了,他那颗能飞向宇宙的大脑都未必能解开这个困扰全人类男性的世界之谜…… “有没有舒服一点?”擦完药之后,沈临风给林菀做起了按摩,他现在的脑子里已经基本上排除了大部分邪念。 当然,仍有一丝邪念还在脑子里的,那双不老实的手,时不时的还会往别的地方摸去…… “嗯,嗯,还行,蛮舒服的,就是稍微有一点疼……”林菀必须得承认沈临风按摩的手艺,按摩的力度不紧不慢,不疼不痒,恰到好处。 就像是一个精研按摩几十年的老师傅一样专业,实在是没有想到,沈临风竟然还藏了这么一手。 “疼一点是必然的,你这腰肌劳损有点严重,腰部的皮肉都严重粘连到了一起,以后得经常按摩才能缓解症状。”沈临风心疼的说道。 只要是常年干体力活,或者是长时间坐办公室姿势不正确的人,一般而言,都有着不同程度的腰肌劳损症状。 最严重的那种,发作起来,会疼到连站都站不起来。 在沈临风的印象里,林菀就属于这种情况,因为体力活劳动过度,林菀时常会疼的直不起腰,甚至下不了床。 而最让他记忆深刻的则是其中有一次,林菀犯了病,起不来床,而沈临风酒瘾犯了,逼着林菀去做下酒菜,林菀做不了,酒劲上头的自己就拎着她的头发生生给薅进厨房里做饭…… 一想到这些不堪回首的记忆,沈临风就会有种不寒而栗,想把自己给弄死的冲动! “你的按摩手艺不错啊,什么时候学的呢?”享受着老公的按摩,林菀不禁问了起来。 “跟教我做饭的厨师师父学的手艺。”然而,沈临风却给出了一个出乎意料的答案。 “为什么?”林菀无论如何都无法将做饭和按摩联系到一起。 “你看啊,这按摩其实和揉面是有共通之处的,都需要掌握力道,揉面,面揉的力度小了,面就会不劲道,揉面的力度太大,又会失去口感,讲究一个刚柔并济,以柔克刚,而按摩同样也是如此,每个人的体质都不一样,所以,要根据按摩者的身体承受情况来调整下手的力度,按摩不是越疼越好,疼了会伤骨肉,轻了会没有效果。” “哼,歪理。”无法反驳的林菀竟然无言以对。虽然感觉他在胡扯,信口开河,可又感觉仿佛有几分道理…… 嗯?就在这时,林菀感觉到,沈临风的手,貌似有点不太老实,时不时的开始往腰肢下摆,大腿上方的地方滑动,以一种近乎龟速试探的方式渐渐地往自己屁股上探索而去……果然,男人没有好东西,脑子里想的都不怎么健康! 林菀心里头鄙夷的想着,然而,并没有制止沈临风小动作的打算。 默认他的小动作,让他偷偷摸两下过过瘾,就当是给他改邪归正的一点小奖励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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