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啊~哎呦~你可得为我做主啊~哎呦~” “哥啊~那王八蛋是真不讲武德啊~哎呦~” “他偷袭我啊~趁我睡觉的工夫,上来就打啊~哎呦~” “篮球个头那么大的榴莲,浑身是刺啊!他拿着榴莲砸了我至少几十下啊~哎呦~” “哥啊~差一点儿,我就见不着你了啊~哎呦~哥啊~你可得给我报仇啊~” 同样是医院的病房里,这次哎呦个不停的换成了水果店的店主,脑袋上缠满了绷带,朝着一个光头汉子哭诉着心中委屈。 脸上带着蛤蟆镜,身穿牛仔服的光头男,坐在一旁的椅子上,表情严肃,一言不发。 就连旁边波浪卷发女人递过来的雪茄都不想抽,隔着宽大的墨镜都能感受到他那滔天的怒火。 在天海,没人敢把他张佛头不放在眼里! 不说整个天海,起码得有小半个天海人知道,床上这个人是自己的亲弟弟,同父同母的亲兄弟! 任谁都知道,他对这个亲兄弟可谓是宠到了极点,打小儿护着他,当年坐牢,就是因为有人欺负了自己弟弟,当哥的为弟弟出头,拿刀捅了人家! 他曾放下狠话,谁碰他弟弟,就是打他张佛头的脸! 而如今,被他视为绝对心腹的亲弟弟,被人打成了猪头,无疑是把他张佛头的脸丢在地上踩! “老二,别哼唧了,你哥最近心情不好,就别给他添堵了,你也是的,好歹是个大老爷们儿,不就是挨了顿打嘛,叫唤个没完没了,想当年,你哥被人捅了三刀,都没喊一声疼,还把人家追着砍了三条街呢!” 波浪卷的女人看不惯一个大老爷们叫苦不迭的娘们劲儿! “闭嘴,不许说我兄弟!”张佛头呵斥一声,一拍桌子。 女人赶紧低头,闭嘴。 看得出来,她是很怕张佛头生气的。 “哎呦~我都伤成这样了~你还能落井下石的说风凉话~哎呦~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哥啊,你可得为兄弟做主啊~” 啪—— 啊! 张佛头一记嘴巴子抽在了女人的脸上! 女人捂脸喊疼,惊恐地看着这个情绪阴晴不定的男人,瑟瑟发抖。“张哥、我、我错了……” “不是跟我道歉,是跟我兄弟道歉!”张佛头命令道。 “富贵哥,我、我错了……我不该说风凉话……我、对、对不起!” 女人鞠了个九十度躬,向张富贵道歉。 张佛头本名张福同,而他亲弟弟的名字则叫张富贵。 “不够诚恳!”张佛头冷冷一句话,按着女人的头,重重磕在了铁床边! 砰—— 啊!女人的惨叫声盖过了张富贵的哼唧声。 “哥,你咋能下这么重的手呢,小嫂子可是你最爱的女人呀。”见有人比自己还惨,躺在病床上的张富贵瞬间觉得自己没那么难受了,反而幸灾乐祸起来。让你这个小娘们敢嘲讽我!真分不清大小王了! 别以为跟我哥睡过了,就是“王的女人”了! 在张佛头的心里,任何男女之情都敌不过血浓于水的亲情。 所以,他才会把张富贵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虽然他没出息、软弱、怕事,可他毕竟是自己的亲弟弟! 就这一个理由,足够了。 “滚出去!”张佛头不耐烦的一句话,吓得女人跌跌撞撞逃离了出去。 “放心吧兄弟,有哥在,谁欺负你,哥就会让他付出十倍、百倍的代价!让他死也得明白,欺负我张家人,后果很严重!”张佛头的眼睛中闪过狠厉的锋芒,左手摩挲着大拇指上的玉扳指。 “敢跟我叫板,沈临风,这个人很有意思。” 事情的发展,已经逐渐超出了他的预料,城北和城东本身就是他收保护费的势力范围。 在这两块区域经营的中小商户,必须得给自己孝敬,才能安生的做生意,敢坏自己规矩的人,他沈临风是第一个。 还以为沈临风这个名字是什么时候声名鹊起的“江湖新秀”呢。 可当他调查了之后,压根就没有这么一号人物! 至于沈临风在菜市场一战成名的双杀战绩,吓唬一般混混足够用了,可对于他们这种“职业混混”来说,远远不够。 张佛头认定他就是一个欺世盗名之徒!这才派出了更多的小弟,去砸店给个教训。 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两个没想到。 第一个没想到的是,饭店里的胖子竟然敢一个人硬钢十个! 如果乖乖的双手抱头,躲在一边,本不会有皮肉之苦的,他们虽然是混混,可也有职业原则——只砸店,不伤人! 然而,碰上个愣头青! 愣是一个单挑一群! 所以,才会沦为差点儿被砍死的下场。 第二个没想到,就是沈临风竟然敢选择“报复”,而且,出其不意地报复到了自己亲弟弟的头上! 难道,他不知道自己向来很“亲爱”这个唯一的弟弟吗? 看他出手之狠辣,放话之嚣张,应该是知道,肯定是故意的!这是一种宣战行为! 好小子,够种! 自己行走江湖多年,他是头一个敢跟自己叫板的人! “越来越有意思了,我有点想见见他了……”张佛头摸着自己的光头,墨镜下眯成一条缝的眼睛里,闪烁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神色。 …… “王八蛋!死卤蛋!丑卤蛋!” “就知道心疼自己的弟弟,拿自己的女人不当人!就你这样的王八犊子!就不该有女人,搂着自己的弟弟过日子去吧!” “疼死我了!王八蛋!” 从医院里出来的女人,一手捂着头,一边骂骂咧咧。 本以为跟了江湖大哥,自己就能成为大哥的女人,过上人人尊称“大嫂”,人上人的日子! 可结果呢! 女人在他眼里,就只是发泄的工具罢了! 一点儿都不知道心疼! 气鼓鼓的女人来到了停在医院门外的桑塔纳轿车上。 利用车里的后视镜,检查着额头的淤青。 “玛德,下手够狠的啊!都给老娘磕出青来了。”女人心疼地检查着脑门的乌青处。 “来,上点药吧。”这时,从车后座递过来一瓶碘酒。 “谢谢。”女人下意识地接过,顺口说了声谢谢。然后,整个人瞬间僵住,石化!“你、你是谁?” “在下沈临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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