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不错,是个满分答案。 在情商这件事情上,沈临风一如既往保持了在线状态,没有让老婆孩子失望。 作为一心想要修复破裂家庭关系的他来说,做梦都想让这个支离破碎的家破镜重圆,他会在各种生活细节中捕捉林菀释放的善意。 显而易见,通过老婆表情中那流露出的满意,沈临风心里暗喜,自己这一次又赢了。 距离夫妻恩爱的目标又成功迈进了一大步! 轮到沈临风排队取药,十副药,摞在一起,足足半米高。 看着这么多的中药,要让一个小孩子在一个月内喝完,沈临风的心里除了愧疚就是难受了。 正如医生说的那样,是药三分毒,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的产品,尤其是直接作用于人体的药剂了。 药物是把双刃剑,护心的可能伤肝,保肝的可能伤胃,养胃的可能损害肠道…… 尤其对于一个身体各项机能都未发育完善的五岁小女孩来说,副作用只会更加严重。 这让当爹妈的如何不心疼呢…… 取了满满两大包中药之后,沈临风一手拎一个,带着老婆孩子准备往家里走。 “哎呦,对不起,对不起,赶时间,实在是对不起。” 而就在这时候,一个急匆匆与自己擦肩而过的女人吸引了沈临风的注意力。 行色匆匆的女人撞了沈临风的肩膀一下,险些让他丢了手里的药。 玛德,出门没看黄历,一连被碰了两次,邪门了! 不过,这一次的沈临风并没有发火,毕竟人家道歉了,道歉就没事。 “嗯?老板娘?胖嫂!” 沈临风一眼认出了撞到自己的这个女人,正是胖哥的媳妇老板娘。 “啊,临风兄弟啊!”老板娘也认出了沈临风,惊喜的大喊大叫。“我就说嘛,谁那么没礼貌喊我胖嫂,原来是大兄弟你啊!” “咦,这是你老婆孩子吗?瞧这美人,长得可真俊俏啊!” 毕竟是做生意的老板娘,天生的会说话,自来熟,说起话来,一点儿都不见外。 反倒是让林菀羞红了脸,感到很不好意思。毕竟,大庭广众之下,被人家“贴脸夸奖”,瞬间就感觉有无数双眼睛看着自己,让她有种想藏起来的念头。 “对,没错,这是我媳妇林菀,旁边的是我闺女丫丫。”沈临风大方的介绍起来。“这位是我的生意合伙人,胖哥快餐的老板娘,叫她胖嫂就行了。” “嫂子您好,我是林菀。”林菀腼腆的微微一笑。 人家也不胖,贸然的叫胖嫂,总感觉不太好。 “阿姨您好。”乖巧的丫丫也喊了一声,同样忽略了“胖嫂”的称呼。 在丫丫幼小懂事的认知里,叫一个根本就不胖的阿姨叫胖嫂,她不理解,也叫不出口。 “哎哎,都好,大家都好,有空常到我们店里去坐坐啊,弟妹,不瞒你说,多亏了你男人,你男人做生意的头脑实在是太灵活了,不仅给我家胖子当师父,教他厨艺,还帮我们餐馆拉来了订单!现在生意火得不得了!” 老板娘当着林菀的面儿,滔滔不绝的夸起了沈临风,各种溢美之词一股脑的脱口而出。“你男人可是我们饭馆的大恩人啊!就恨没有早两年碰上,不然的话,我家兴许早就开起连锁店了,早就成万元户了!弟妹,不是嫂子夸你,你可真是摊上了个有能耐的好男人啊!以后跟着临风兄弟,将来可得享福了!好日子全在后面呢!” “没、没有吧……”被夸的越来越不好意思了,林菀羞赧的拢了拢鬓角的头发丝。 算了吧还是,现在碰上我就挺好的,要是碰上早两年的我,早就把你家的生意给败坏了…… 沈临风心里暗戳戳的想着,然后打断了老板娘的碎嘴子。“行了行了,好话说两声就够了,太夸张了吧,我只不过是做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罢了。” 谦虚的同时,目光也偷偷的打量着一旁的林菀,想看看媳妇的反应如何。 自夸,和外人夸奖,完全不是一回事儿,前者有王婆卖瓜之嫌,而后者则有验证事实之功效。 林菀神情里的吃惊和惊讶,尽数落在沈临风眼里,心里愈发的得意。 这可不是我提前安排的。 “唉,什么都好,就一点不好,生意实在是太好了,压根儿忙不过来,这不,忙的我都累出病来了,趁着现在活少的空隙,赶紧来医院开点药,对了弟妹,要是临风兄弟不忙的话,就让他到我们店里去帮忙吧!” 虽然很想沈临风回家陪陪自己和闺女,但看着老板娘脸上的愁容,又让心善的林菀狠不下心来拒绝,看了一眼沈临风,然后对老板娘说道:“没事,不忙,今天家里没什么事儿,你那里要是实在是忙不过来的话,就让他去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如果再忙不过来的话,我也可以去帮忙的。” “哎呀,弟妹,你可真是个善心肠的好女人!临风兄弟啊,你摊上这么好的女人,真是祖坟都得冒青烟儿了!”老板娘拍手叫好。 “临风,你就不用管我们娘俩了,我和丫丫自己回去就行了,胖哥和嫂子那边,毕竟是你的生意伙伴,作为伙伴,就得相互帮忙,相互扶持才行。” 沈临风点了点头,把药交给林菀。“行,下午我就去一趟,晚上一定回家给你和女儿做饭,在家等我。” “嗯,早点回家。”林菀牵着丫丫的手,抱着中药包,离开了医院。 当看着林菀远走后,老板娘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不见,扑簌簌的泪水夺眶而出。 与此同时,沈临风的面容也逐渐变得严肃起来,语气沉重的询问道:“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 沈临风不是个傻子。 一开始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老板娘脸上的那种焦急神色,眼下正是大中午,正是饭店生意最好的时候,作为店里的老板娘兼服务员,在最忙的关口,却如同无头苍蝇一样在医院里乱窜,沈临风就料定,肯定出事了! 闲聊的时候,老板娘话里话外一直想把自己单独留下,以帮忙为由,支开林菀,更是让沈临风确认了自己的怀疑。 “嗯——”老板娘一边抹眼泪,一边点头。“胖子、胖子他出事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59_159686/685485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