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那说啥啊,你是在做梦吗!”林菀白了他一眼,继续喝起了甲鱼汤,原来是在吹牛呀! 浪费感情! “别急嘛,虽然没签合同,但化工厂食堂承包给我,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了。”沈临风解释道。 合同不是那么容易敲定的,杨铭山虽说话语权极高,可终究不是一言堂。 他只是个副厂长,跟他一样,挂着副厂长职务的同级别股东还有四个,况且,头上还有一个厂长呢,厂长上面还有个书记呢! 凡是涉及到钱的事儿,是一定要召开厂务会,由领导层集体开会研究的。 所以,杨铭山只有建议权,没有拍板权。 “少来了,别蒙我,承包食堂可是块肥肉、美差!多少领导的亲戚都在盯着,多少外面的餐饮大老板对此馋的流口水,你,一个穷老百姓,要钱没有,要啥没啥,人家凭什么承包给你?你又不是领导亲戚,行了,别做这种美梦了。” 林菀并不知道沈临风现在的生意到底做的有多大,她一直以为沈临风仍然每天蹬着三轮车到处摆摊卖早点,所以,坚信沈临风是“魔怔”了,尤其是没签合同,她就更不信了。 咱们国家是一个“人情世故”,凡事都讲究个亲疏远近,近水楼台先得月。 同等竞争条件下,谁是一把手的亲戚,谁就能得到机会。 谁给的钱多,也能得到机会。 所以说,在这条“人情世故”的关系网中,他们这种草根家庭,几乎没有翻身的机会和余地。 踏踏实实的过好本分日子就挺好,奢望啥暴富呢。 林菀可不敢有这种指望,因此,对于老公能承包食堂这件事,她是一百个不信的。 但看着沈临风对此兴致勃勃,林菀又不忍心打破他的心理滤镜。 “对了,我也有个事儿跟你说,我重新找了份工作。”林菀竟然很自然的同沈临风聊起了天。 关于这一点的变化,就连林菀本人都没有意识到。 平常的他们俩,简直就是睡在一个屋檐下的陌路人,甚至睡觉都得从里面反锁,当成贼一样防着自己老公。 两口子俩能过成这样,也是没谁了。 而如今呢,竟然能坐在同一张饭桌上,彼此分享着一天里发生的故事, 敌意正在两人间褪去。 “嗯?工作?”一听这话,沈临风的眉头就皱起来了,显而易见,他不希望老婆再去那个脏乱差的菜市场卖鱼了。“就不能不上班吗?我又不是养不起你和女儿,” “不上班怎么行,在家里闲着干嘛?”可不敢指着你,万一你又成老样子了呢…… 这句心里话,林菀没说出口,怕伤了沈临风好不容易回来的积极性。 “在家里带孩子呀,丫丫现在还小,她的童年里不能缺乏父母的陪伴,尤其是母爱,最不能缺失了,外面有我一个人抛头露面挣钱就够了。你就在家里好好地陪孩子就行了。” 在沈临风看来,林菀出去打工,也挣不到几个钱,与其如此,真不如在家里陪孩子。 “我知道,所以,我在家门口找了份工作,一来是能挣点生活费,二来能方便照顾孩子,就在供销社帮工,每个月能给我开15块钱,钱虽然不多,可活没那么累,而且,丫丫平时也可以放在供销社里照顾着。”林菀耐心的解释着。 “那倒还好,挺好挺好。”这么一说,沈临风放心了。 只要不是回到菜市场摆摊卖鱼,一切都好说。 “千万别累着自己,千万别为了多挣个三块五块累垮了身体,千万要记住,养家糊口,是男人的责任,你既然嫁给了我,我沈临风就得让我的老婆孩子吃饱喝好,从此丰衣足食,绝不能让你们娘俩饿着!”沈临风信誓旦旦的说道。 “哼,可拉倒吧,之前刚结婚的时候,你也是这么说的,后来呢?看到我脸上的伤了吗?还有这里、这里……” 林菀指着被刘海遮住的眼眶,虽然淤青消散了许多,可仍能看到紫黑色的印记。 挽起袖子,能看到那白皙的胳膊上一道道血痂脱离后的血痕,这都是沈临风耍酒疯要钱时家暴后的“杰作”。 有些伤因为太重,极有可能会跟林菀一辈子…… 誓言是这个世界上最靠不住的东西。 尤其是从男人嘴里发出去的誓,甚至不如放个屁来的响亮。 沈临风默不作声,沉默着拉过林菀的手,当两只手触碰到一起的时候,林菀的胳膊明显下意识的回缩了一下。 这是被沈临风多次伤害后的条件反射。 一双粗糙的手,满是岁月侵蚀过的痕迹,她明明才二十几岁,可却活成了四五十岁的沉重感。 这不应该是她的人生。 沈临风一只手伸进裤兜里,摸索了一把,一盒沪上女人的雪花膏从兜里掏了出来。 看着包装盒上那给人一种风情万种的小资范儿的精致旗袍女人图案,沪上女人牌的雪花膏是这个时代里最畅销的女性化妆用品。 多少年了,林菀一直想买,一直舍不得买。 俩人结婚五年来,只有在刚结婚的时候,有朋友送贺礼送过一盒,林菀将其视若珍宝,一直都不怎么舍不得用。 整整五年了,再也没有买过第二盒。 普通人习以为常的产品,对于他们这个贫穷的家来说,却是一种奢望。 把日子过成这种熊样,只能说男人无能。 拧开雪花膏的盖子,沈临风用手指从里面挖了一指头,均匀的涂抹在林菀那粗糙满是老茧的手心和手背上。 小心翼翼的涂抹着,柔声的说着话。 “人家都常说,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既然是脸,那就得好好地爱惜,保护。这么多年来,苦了自己的女人,是我这个当男人的失职。” 灯影下,茶几旁。 林菀柔柔的目光注视着眼前这个男人为自己擦拭着手霜。 仿佛觉得,心中正有一块坚冰缓缓溶解…… 一阵微凉的清风从未关的窗外闯进来,林菀那飘飘长发随风而动,轻抚在沈临风专注的脸上。 如果时间能停留在这一刻,该多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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