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钱?什么酒钱?” 沈临风走了过来,指着桌上开了瓶盖的白酒。“当然是这个酒钱了,喝酒就得收钱,天经地义。” “怎么,你小子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几个意思?” 混混不悦,上下打量着这个突然出现的年轻人。 “买卖不成仁义在,这点酒就当是你们店里请我们哥几个喝的了,权当是交个朋友了。” 沈临风冷笑嘲讽道:“酒钱虽然不多,可对我们这种小本经营的生意来说,也是成本,亲兄弟都得明算账了,再者说了,谁跟你是朋友?怎滴?出来混江湖,连个酒钱都给不出来?这也混的太次了吧!” 一听这话里话外的讽刺,混混面子上挂不住了。“兄弟,你不交我这个朋友没关系,可你不能打我脸,栽我面儿!” 出来混的,最在意的就是面子。 面子栽在了一家小餐馆里的话,要是传出去,以后还怎么混? “呸!还说出来混呢,连这点小钱都要省,趁早回家歇着吧,回你妈怀里吃奶去吧!亲妈喂奶不收钱!”老板娘吐了口唾沫,加入嘲讽。 “你!” 混混大为光火,上前一步做出一副动手的架势。 然而,胖哥也上前一步保护老婆,那虎背熊腰,宛如棕熊一样的胖哥从气势上瞬间压倒了身材瘦弱矮小的混混! “今天,这钱不给,你就别想出这个门儿。”沈临风全无惧色的看着他们仨,撂下话。 “怎滴,就凭你们仨,还想留住我们?”混混不屑。 “哦?是吗,要不,你们走一个试试,看我们仨能不能把你们仨留住。”沈临风微笑着说话的时候,另一只手已经摸上了酒瓶子。 一步远的距离,他完全有把握在混混们有反应之前,把白酒瓶子在他脑袋上开花! “大哥,好汉不吃眼前亏,要不,今天算了吧,你看那个胖厨子,一个人的块头都快赶上咱们仨的了,真要是动起手来,咱们不一定占到便宜……” 其中一个混混审时度势,贴在领头的混混耳边小声道。 “好,今天,算我们栽了,给他结账,咱们走!”一块钱被混混重重的拍在了桌面上。 “站住!” “又怎么了!” 混混不耐烦的回过头来。 “钱不够!”沈临风说道。 “什么?一块钱还不够,你们是黑店吗!”混混怒了! 他们吃饭从来都是白吃白喝,这么多年来,都是他们管人家要钱,谁敢跟他们收钱! 能给就不错了,竟然还不够! “咱只讲理,不讹人,给你们仨上的酒,是我们店最好的酒,一块五一瓶,一块钱,也就是半瓶的钱而已。” “什么?一块五一瓶!你们抢劫啊!我只说要酒,可没说要喝这么贵的!你们是不是耍我!” 混混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充满怒火的目光盯着上酒的老板娘,想要一个解释。 老板娘翻了个白眼儿。“对啊,你们说上酒,没说上多贵的酒水,我还怕你们觉得酒便宜了不高兴呢!我当然得给你们上贵的了!我可没讹你们,酒价都是标在价位表上清清楚楚,谁让你们开酒的时候不看一眼的!” 这个解释很到位。 虽然不是黑店,可跟黑店貌似没什么区别。 老板娘做生意的手段处处透着心眼儿。 “兄弟,过份了!你是不是不知道我们是谁?”混混几乎咬着牙说出这几个字。 沈临风置若罔闻,就是坚持一个要钱的原则。“钱不给,别想走,不用扯其他犊子!今天哪怕是说破大天,天王老子来了,你也得给钱,少一分别想走。” 然后又对着胖哥说道:“胖哥,关门。” 胖哥点头,走到门口,咔嚓把门反锁上。 这下子好了,不开锁,谁都别想出门了。 “怎么,想动手是吧?来一个试试!” 混混各自从后腰掏出来匕首,比比划划的威胁着。 然而,连同老板娘在内,谁都不吃这招,不就是干架么?谁怕谁! 老板娘更是返回后厨,抄起了一根通下水道的大铁棍! “来啊,不给钱就干一架试试!”老板娘嚷着。 彪悍的性格中透着不怕事的凶悍! “哥,识时务者为俊杰,要不,咱们凑一凑,先回去再说,以后再来把面子找回来。” 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他们平时打交道的都是一些老实巴交的小商小贩。 稍微一吓唬,就怪怪的把钱给上。 像是今天这种狠角色开黑店,还是头一遭碰上。 尤其是大门一关,摆出来的玩命架势,更是让他们感到胆寒。 “是啊,哥,咱们撤了吧,挨顿打不划算,你看那个胖子,那么壮……” “都把刀收起来,这是干什么呢,大家是来谈合作的,谈成了就成了,谈不成就一拍两散,何必闹成这么一副不死不休的架势呢,毕竟,和气生财嘛!” 好汉不吃眼前亏,终究就是混混语气软了下来。 换了一副笑脸。 剑拔弩张的氛围瞬间烟消云散。 混混从兜里掏出大前门,拿出来一根儿给沈临风递过去。“兄弟,怎么称呼?” 面对递过来的烟,沈临风并没有接,仍是一脸微笑:“怎么,想盘我底细,回来找我报复?” “没有,没有,言重了。”混混否认。“毕竟栽了面儿,回去得有个交代,不然大哥问起来,多没面子啊。” “我叫沈临风,回去告诉你大哥张佛头,想找我寻仇,随时奉陪。”轻描淡写间,沈临风竟然报出了混混大哥的名号。 混混点烟的手突然间停滞了一下,看向沈临风的目光中多了一丝凝重。 他连自己大哥都知道,而且竟然如此不给面子。 来头不小啊! “敢问沈哥,您是混哪条道儿上的呢?”问话的语气也愈发的小心谨慎起来。 “菜市场那边,知道吧?” 混混点头。“知道。” “听过就好,没事儿的时候,自己去打听吧。没别的事儿,就把钱放下,自己走人。” 沈临风下了逐客令。 “兄弟们,给沈老板把钱凑一凑,咱们撤!”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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