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整日奔波只是图个三餐温饱罢了。 光是活着就已让绝大多数人耗尽心力,实属不易。 又有几个人兜里会有闲钱呢? 因此,对于普通人来说,生不起病,不敢生病。 借用电影中的一句:世界上只有一种病,那就是——穷病。 看着诊断单,沈临风沉默了许久。 活了两辈子的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份诊断单…… 终于明白了林菀上辈子为什么拼命工作的原因了。 果然,是以前的自己太混蛋。 难怪在妻子死后,女儿跟着舅舅走了之后,从此再不见自己这个亲爹一面。 丫丫的营养不良已经如此严重,可自己这个当爹的竟然一无所知,甚至不管不问。 为了给女儿挣钱治病,林菀拼了命的挣钱,夜以继日,不停不歇…… 可在他这个赌徒父亲心里,喝酒和打牌,超越了一切情感。 赌徒没有人性! 好在此时,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治疗药品的价格虽然昂贵,可对于沈临风来说,并非不能承受。 只要自己的生意能进一步做大,就能让丫丫实现药物自由,将来也可以把她带去更好的医院进行疗养。 挣钱! 挣钱才能养家糊口! 挣钱才能让老婆孩子过上好日子! 挣钱才能给丫丫治病! 一如往常,大清早的时候,沈临风就又消失不见了。 看着空荡荡的客厅,林菀心里涌现出一种说不清也道不明的滋味。 本打算劝他不要出门,在家里好好养伤,等伤好了再出去, 可自己却慢了沈临风一步。 莫名的失落感涌上心头。 嗯? 他不在家,我为什么要失落呢? 我是在关心他吗? 晃了晃脑袋,把这些杂念从脑海中甩出去,踩着拖鞋来到了厨房,准备给丫丫煎鸡蛋。 当她看到客厅桌面的时候,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煎蛋、豆浆,还有两杯泡好的奶粉。 营养早餐,已经备在了桌面上。 同时,玻璃杯下面还压了厚厚的一叠钱。 林菀走过去,拿起桌上的钱,发现钱被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是还给哥哥的三十五块七毛七,另一部分是他留下的生活费,十五块五。 做早点生意真的这么赚钱吗? 他从出摊开始,才几天呀,前前后后往家里拿了快三十块钱了! 三天挣出工人一个月的工资。 就这种挣钱速度,谁听了也得说声难以置信! “麻麻~” 光着小脚丫的丫丫揉着睡意朦胧的眼睛,从卧室里走出来,滴溜溜的大眼睛在客厅里巡视了一圈,然后问向妈妈。“爸爸呢?” “爸爸出去挣钱了。” “哦,丫丫已经两天没有见到爸爸了呢。” “是啊,爸爸最近一直在忙着给丫丫挣钱,好让丫丫早点治好病,将来健健康康的长大。”林菀摸了摸女儿的小脑袋。 丫丫摇摇头,天真无邪的说道:“丫丫不要花爸爸的钱,钱都给他自己花,丫丫只希望以后爸爸有了钱以后,就不要再打麻麻了。” “好孩子,我的好孩子……” 林菀一瞬间心态破防,蹲下身子将丫丫搂在了怀中。 “有丫丫这么懂事的好宝贝儿,妈妈为了你,死也心甘情愿……” 得女如此,妇复何求。 …… 咣咣咣—— 咣咣咣咣咣—— “谁啊,大清早的,叫魂呢!” 打着哈欠,胖哥边穿衣服边狼狈的赶到前门。 起床气很重的胖哥一拉卷帘门,就看见了脸色阴沉的几乎滴水的沈临风! “嗯?临风兄弟?你咋这么早就过来了?卧槽,兄弟,你脸咋回事?谁揍你了?” “我说胖哥啊,这都几点了?还在睡觉!生意还做不做了!” “才五点半啊?怎么了?不该睡觉么?”胖哥不以为然的说道。 沈临风很无语,简直要气死了! 自己五点钟就到了他家饭店门口,本以为已经开门营业了,毕竟自己把做快餐的手艺悉数传给了他。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此时的胖哥饭馆门口应该是门庭若市才对。 结果到了之后才发现,卧槽,大门紧锁! 跟他们家相邻的几家饭店,早已热火朝天的售卖起了早饭,排队的上班族打工人们已经排成了长龙! 沈临风顿时就不淡定了! 这排队的不是人,是响喳喳的票子啊! 他胖子是怎么搞的?放着钱不挣,竟然还在家里呼呼大睡! 怒火中烧的沈临风上去就砸门,足足砸了半个钟头,手都要砸肿了,总算是把胖哥从睡梦中砸醒了! “你这是做买卖的吗?早餐这么挣钱的营生,愣是被你一觉错过去了,少赚多少钱啊!” 沈临风气不打一处来。 “兄弟啊,不是兄弟不想挣钱,实在是起不来啊,你看胖哥我这体型,醒得太早容易猝死的。”胖哥也是有苦难言。 “少来这套,自家生意啥样,心里没数吗?你是要饿死,还是穷死?” 如此看来,有的人穷,不是没有原因的。 太不争气了啊! “胖哥,不是我不当人,咱们合同里可是有写的,无特殊情况外,早中晚夜,每天四餐保证经营,如有违背,是要赔我钱的!四位数起步!” 跟这种懒人打感情牌是肯定没用的,还好,沈临风在拟定合同的时候,加了一招杀手锏! “错了,我错了,兄弟,明天,明天行吗,明天保证早起,开始卖早饭!” 一听说要赔钱,胖哥瞬间清醒!睡意全无! 不挣钱不打紧,玛德,钱还没挣到就先赔钱,这尼玛就亏惨了! 也怪自己,签合同的时候,加了这么一条丧心病狂的条款! “赶紧开工,一个小时内,务必把所有订单全部搞定,要是耽误了人家的早饭和午饭,麻烦可就大了!” 沈临风直接往后厨闯。 时间快来不及了。 必须要抓紧时间做饭。 “我也来,马上!” 胖哥也行动起来了,鞠了捧凉水洗了把脸,立刻就把围裙套在身上。 “放心,有胖哥我在呢,半小时就搞定,我做披萨、汉堡,剩下的你来!”胖哥很机智的选择了数量多,但做法简单的种类,故意把需要掌握火候的薯片、薯条之类的活儿交给沈临风。 这点心眼儿,全都用在了偷懒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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