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师父是徒弟,徒弟是师父 玛德,胖哥很想抽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这不是自取其辱吗? 从前的胖哥是一名国企厂的食堂大师傅,专职给领导做饭,学了一手鲁菜好手艺。 每次领导组局吃饭,一定会点名让他做菜。 作为一名国企厂在编的专职大厨,按理说,他应该能过上旱涝保收,无忧无虑的生活。 但响应国家改革开放的号召,瞄准了当老板梦想的胖哥果断选择辞去国企铁饭碗,带着妻子一块干起了餐饮。 他发誓要通过自己的手艺来改变自己的职业生涯,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结果,事与愿违,因为不懂营销+不善经营,一家好端端的饭馆被他们两口子俩经营成了“鬼馆”。 一家不进人的餐馆…… 上辈子的师父,这辈子的徒弟。 造化真是挺会捉弄人的。 沈临风看着在一旁朝着自己虚心请教的胖哥,不由得产生一种想笑的冲动。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胖哥的这家饭馆后厨,沈临风想要的设备简直一应俱全,甚至,还有一个烤面包用的烤箱! 这可是个稀罕物。 沈临风做汉堡最需要的就是这个设备了。 果然,找他合作,找对人了。 “咱们先从什么开始?”胖哥充满求知欲的目光一直跟随着沈临风的动作。 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虽然两人签过了合同,也按了手印,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包教包会。 但胖哥还是害怕沈临风教自己的时候“留一手儿”。 与其他行业不一样,厨子的本领全在手上活儿。 俗话说,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在民国以前的时候,每家饭店都会有一个“坐镇”的大厨,他们精通各自菜系,并且各有拿手绝活,同时也是饭店的招牌。 连大掌柜都得敬重他们三分,各种优厚的条件和待遇伺候着。 手艺和绝活儿,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本,除了亲儿子之外,任何人都不会轻易传授。 尤其是徒弟,更是像“贼”一样防着。 在这个行业里,从来不乏徒弟学会了师父一身本领之后,大掌柜把师父踹出门捧徒弟的案例。 血淋淋的教训摆在眼前,更是让大厨们加深了“藏手艺”的固执思想。 更有甚者,甚至连调试口味的佐料,都得亲自调配,绝不容许徒弟插手,在调配的时候,还得自己一个人藏在“小黑屋”里。 因此,战乱加藏手艺的行为,百年下来,失传的手艺数不胜数。 胖哥以前跟着师父学厨的时候,可是费尽了心思,绞尽脑汁地偷学手艺。 最后,娶了师父的闺女当媳妇之后,才得到了师父手艺的悉数真传。 前车之鉴,加上这个行业的不良行为,让胖哥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生怕被沈临风“留一手儿”。 “我说,胖哥,没必要吧,油很烫的,眼睛贴太近,万一烫着了怎么办?” 他这点儿小九九,沈临风岂能看不出来,对此哭笑不得。 “嘿嘿,我怕看不清,漏了细节,万一没学好,味道呲了怎么办。”胖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披萨的做法并不困难,关键在于芝士的调配,如果有奶酪就更好了。” “奶酪?啥是奶酪?” “算了,当我没说,披萨其实就是外国人吃的鸡蛋灌饼和手抓饼,做法并不困难,只要有个煎锅就行了。”生怕没什么文化的胖哥听不懂,沈临风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话术来让他理解。 “哦,原来咱们这边叫手抓饼,老外叫披萨啊!那这么说的话,汉堡是不是就是咱们这边的肉夹馍?” “对,没错,可以这么理解。” “原来如此……”胖哥感觉自己恍然大悟,全都懂了。 沈临风把鸡蛋打进碗里,用筷子搅拌均匀,一旁的胖哥跟着有样学样。m.biqubao.com 大家是“互为师徒”,基础操作都是一模一样。 “西式餐点的做法并不难,上手极其容易,咱们的生意能不能尽快做起来,关键在于能不能抢到时代风口和时间差,我估计,用不了多久,国外的快餐就会进驻国内市场,咱们一定要抢在他们前面,及时把这顿洋快餐的红利吃到嘴里才行,不然,等国外的大资本家进驻之后,咱们连喝汤的份儿都没有了。” “噢噢噢。” 虽然听不懂沈临风说的啥意思,但他嘟嘟嘟的说出这么一大串,给胖哥一种感觉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他懂得真多。 胖哥有点信了。 打好的鸡蛋倒进面粉里,便开始揉面,把面粉揉成面饼。 锅里倒进橄榄油。 “为什么要用橄榄油?店里没有呀!” “那花生油、豆油有吗?” “这个有!” “披萨的酱料很有讲究,酱肉馅是酱肉馅、水果是水果,不能瞎掺和可,一定要分开做,而且还得控制好火候,最好是用烤箱,千万不能糊了,也不能焦了,不然别说披萨了,连手抓饼都做不成了。” 调好的酱料倒进肉酱里搅拌好之后,均匀地抹在提前做好的面饼里,然后放进了烤箱。 “这就行了?” 两人看着正在运行中的烤箱,里面的温度已经飙升到了两百度以上。 沈临风点点头。“对,等个七八分钟左右,就能出炉了,还是烤箱好,做起来就是方便,事半功倍!” 叮—— 时间一到,胖哥就迫不及待的把做好的披萨饼从烤箱里端了出来。 “老婆,快来尝尝我亲手做的披萨饼!尝尝味道怎么样?” “呦?这么快就学会了?”老板娘有点惊讶丈夫学徒的速度了,更吃惊的是,沈临风这个人教徒弟的过程中,竟然一点儿都没藏手艺! 着实有点出乎她所料了。 “嗯~味道可以啊,行啊,胖子,你这出徒的速度够快的啊!” 撕下来一块尝了一口,肉酱披萨的味道确实不错,让老板娘顿时眼前一亮。 “哪里哪里,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全是我这个小师父教得好!”胖哥难得的谦虚了一把。 同时也对自己有过以小人之心的想法而感到些许愧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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