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炮灰刘封逆袭之路_第288章 马超的妹妹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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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衢?
  马超怎能不识此人?
  当年重回凉州之时,便夺汉阳,自杀凉州刺史韦康,导致杨阜叛魏后,他朝四处寻城驻守,便把家小放在翼城。
  当年就是这个翼城令赵衢,哄骗马超出城,待马超出城之后,便将其家小百余口斩杀殆尽。
  如今再提起此人,马超恨不能挖其心肝食其血肉。
  但令人不解,他怎么在这里成了盒中白骨?
  真的还是假的?
  以大公子刘封之信,犯得着说假话?
  他抬起头,满脸疑惑的看着刘封。
  刘封笑了笑:“我前番走错了路,便过羌地到此,恰此人已升为汉阳太守,我攻下此城顺便杀此贼!杀其后方知乃将军仇人,便斩其头颅,想找机会交与你处置。当时我是真不知道,否则便留其性命再交与你了。”
  马超知道,以刘封如今的身份,真犯不着弄个假头颅糊弄他。
  况且,他知道那赵衢联合杨阜赶走自己后便升任汉阳太守,此头颅断不能有假!
  此时此刻,他看着头颅怒不可遏,当即将头颅置于地上,一边流着泪,一边大骂,一边用脚踏个粉碎!
  然后,他走到刘封面前,跪地抱拳:“此恩马超没齿难忘!马超此生多行不义,但请相信,今生唯忠玄德公与大公子!”
  刘封将其扶起来:“有将军相助,凉州必无事也!”
  马超想了想,点点头:“大公子,你既送我一礼,在下也有一礼相送!”
  “哦?是何物?”
  马超笑了笑:“请容在下卖个关子,明日我亲登府邸,自见分晓。”
  刘封看出了马超的真诚,也就没必要再在他面前端着架子。
  “好,那我等你!”
  翌日,刘封亲自视察了十几处养马场,又命人于多地圈地养草,为以后增添马场做准备。
  身为三军主帅,独领一州,身旁又无蒋琬魏延陈到那些的人,不是想放手不管就行的。
  有些事还真就得“事必躬亲”才能做到心中有数。
  经过观察,他发现凉州本地养出的马大多身材并不是很魁梧,但肌肉结实,耐力极佳,吃的草料也不是好多,无论远征运粮,还是带兵冲杀都不错。
  当然,也有身材大宛良驹,食量大,速度快,力量大,性子烈,可为将冲锋陷阵。
  很多凉州精骑兵,一人便有两匹马,一匹于平时使用,一匹用于冲锋陷阵。
  刘封明白,守着这块地,咱们季汉骑兵军团的实力可要提高几个等级了。
  回到府邸,便见马超马岱早已在其府门后等候。
  而他俩的身旁却还站着一个英姿飒爽的美女。
  两人见到刘封,一起拱手:“见过大公子。”
  刘封立刻回礼,请二人于府中落座,那少女跟在身后,左看看右看看,颇为好奇。
  “哎,二位哥哥,此人还蛮英俊的,真的很能打吗?”
  两人顿显慌,马岱赶紧小声提醒:“还不住口!”
  刘封知道马超有个妹妹,不知道他带着妹妹来做什么?
  不是又是给我送女人吧!
  够了,真够了!
  但他还是礼貌的问道:“这位小姐乃何人?”
  马超呵呵笑道:“此乃吾妹,马云禄也!”
  刘封心道:果然是她!
  再用余光看去,相比貂蝉甄宓小乔关凤,此女并不算很白,可能是常年随兄在外征战所致。
  然而说她不白,但也绝对不黑,健康的肤色,红扑扑的脸蛋,眼睛滴溜溜的转,绝对是一等一的美女。
  出于礼貌,刘封亲自给她倒了一杯茶。
  马超笑了笑:“怎么样,大公子,吾妹如何?”
  刘封说道:“皆闻锦马超英俊无敌,今见令妹,亦绝美佳人也!”
  马云禄抿嘴一笑:“还挺会夸人呢!”
  马超一抱拳:“大公子杀赵衢,退曹操,皆于马超有恩,马超怎敢不以死相报!然现今不能征伐,只有将家美妹给公子,希望公子不要嫌弃。”
  “呃……”刘封满脑瓜子黑线,看来这马超也是听了那些根本没有边际的传言,把我当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好色之徒!
  “这个,我觉得……”
  “请公子万要纳下,千万不要推辞。”
  “这……”
  话说到这个份上,不收好像挺不给人家面子似的,只好勉为其难的收下。
  可马云禄立刻私下里看:“不是说挺多妻妾的吗?怎么没见到人?”
  “云禄,不可无礼。当拜见你夫君。”
  马云禄也不行万福礼,而且如男子般一抱拳:“夫君大人,请受小女一拜!”
  说着,竟跪下来“邦邦邦”给刘封磕了三个响头。
  好家伙,跟拜师似的。
  马岱一旁转头抚额,不忍再看。
  马超一把将其拉起来,拉倒一边:“女孩子家怎可如此粗鄙?”
  马云禄也纳闷:“不是你让我尊重夫君的吗?”
  “尊重人就是给人家磕头?”
  马云禄一脸理所应当:“不然呢?”
  马超叹气,自己本出身世代公侯,身份尊贵,怎么就生出一个不靠谱的妹妹?
  不过也是,自马云禄出生以后,被马腾惯如公主,而马腾却早早被困许昌,自无人教他这些待人接物的礼仪,现如今只得求公子不要在意那些细节。
  刘封也不在意,对于女生。长得越漂亮,他的包容心也越大,马云禄这点小事,他完全不放在心上。
  多个寿命的分母,绝对稳赚不赔的一件事。
  收了马云禄,刘封又命人将府邸好好收拾一番,以迎接即将到来的妻妾们。
  ……
  而此时此刻,刘备进位汉中王的消息已然传到曹操耳朵里。
  曹操怒不可遏,当时欲率兵再度讨伐。
  现今曹魏虽不比原世界中,赤壁之战虽败但并未伤筋动骨,凉州之战虽败,但多亡,但主力还在,若挥大军南下,未必不能重夺汉中。
  曹操运了运气:“孤要在此亲征,杀刘备,杀刘封为我曹洪兄弟祭灵!”
  而此时此刻,一个颇有气度的文臣拱手出列。
  他深施一礼,缓缓道来:
  “大王,现今刘备势头正盛,当不宜强攻,当烧毁栈道,切断要道,死守长安。另我们有此顾虑,江东必也顾虑,便派一舌辩之士出使东吴,便以江夏许之,使其反攻荆州,只要他一攻,孙刘联盟必然瓦解,此时便可攻汉中或者凉州也,则大事可期也!”
  曹操品味了一会,立刻大喜,便满宠出使东吴,说明利害。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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