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成千上万江夏百姓跪在刘封面前,哭着问刘封:“公子,你真不要江夏了吗?难道你不要我们了吗?” 刘封想到了江夏百姓会不愿意,但真没想到会搞出这么大一个阵仗。 但仔细思索片刻,他明白了。 照理说,刘封使蒋琬费祎治理江夏的过程中,用的也是大兴土木和严苛律法,这过程也死了不少反对的人。 百姓一开始也不理解,但渐渐的,他们发现,大兴土木的劳作下,很多无地可种的人都有了吃饱饭的机会。 但有一点: 不管你是谁,但凡无视法律,都会受到相应惩罚。 为此,蒋琬还杀了江夏蔡家一个仗势欺人的士族子弟。 这蔡家和诸葛亮多少有点有渊源,家主当即借写信向刘封告状,刘封看都没看,直接把他给了费祎。 费祎的做法是,命人给每家士族子弟抄写一封信,苦口婆心劝告,这些都是违法的事,咱可千万不要像蔡家公子一样作死,千万不要惹那个蒋阎王,那家伙连刘封的家丁都敢杀。 然后,费祎又在信中言明,下个月某月某日,山下围一猎场,举行猎兔大赛,有百姓围观,请各家公子备良犬,届时参加,胜者获得“哮天金牌一枚”! 本来那些士族子弟对这些严苛律法颇为抵触,甚至想因此离开江夏,但想到别的地方哪有这么多乐子,索性都跑去训狗了。 费祎传达的信息就是:你只要不触碰法律,不欺负百姓,咱想咋玩就咋玩,咱政府给你提供方便,而且花样贼多。 你露脸了,老百姓辛苦劳作之余,也能看个热闹。 你还可以花点钱,让老百姓当你的啦啦队,后援团,多气派? 结果就是在江夏,偷盗抢劫的绝迹了,垄断霸集的处理了,惹是生非的进去了! 但作为百姓,你引车贩浆,出门卖菜,再不用担心被地痞流氓抢劫掀车了! 作为商贾,江夏为你提供最好的商业环境,再不用担心道途被匪患劫掠。 作为士族,你能体会到各种游乐庆典,钱赚得多,花得多,生活美滋滋。 身处乱世,大多数人都曾在水深火热的环境里挣扎。 唯独江夏,无论穷人富人,都可以活的有滋有味。 身处乱世的百姓经历了太多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思想和现代人大相庭径,都明白安逸的生活来之不易。 更明白,这来之不易的生活是跟着谁才有的! 所以,当他们知道刘封要离开江夏时,他们才会表现得如此激动和抵触。 刘封叹了一口气,跳下马来。 他一下马,百姓的呼喊声立刻停止了,每一双眼睛都认真的看着刘封。 刘封走上高台,双手抱拳:“乡亲们,我实不想舍弃江夏,舍弃乡亲父老!你们中有很多人都是跟着我父玄德公从新野而来,几经奔波,终有安身之处。何敢劳各位乡亲与我奔波?然而……” 刘封话锋一转,表情显得痛苦无奈:“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我父玄德公手执衣带血诏,身负兴汉大业,立志灭曹,匡扶汉室。而想北进中原,营救于陛下,必从南郡北上,攻襄阳,取樊城,再进新野……” 提到“新野”二字,很多百姓都泣不成声。 刘封继续说道: “曾经,我们拿下了南郡,但因为我刘封去探舅父深陷曹营,我父为了救我,将南郡置换给曹操!幸而被盟友东吴所破。再想从江东手中拿回南郡,只得以江夏相置!乡亲父老们,这件事说到底,因在刘封!大家若怪,就怪我吧!” 古代的百姓固然愚昧,但也懂真情,自私自利者有之,毕竟少数。 大家都知道刘封为求孝义身陷曹营,刘备为救忠良舍弃南郡,这对父子所为放到哪里都挑不出半点毛病。 此时此刻,他们又怎能把责任都怪在刘封身上。 一老者说道:“公子为求忠孝,我等岂会怪罪公子!玄德公和大公子去哪里,我们就去哪里!” 他的话引起了所有人的共鸣。 “对,玄德公和大公子去哪里,我们就去哪里?” …… 看着一个个憨厚质朴的面孔纷纷表态,刘封也有些动容。 刘封见时机成熟,便说道:“承蒙大家喜爱,刘封感激不尽。我与吴侯约定,七天之内江夏不得等封城,有想随我去南郡者,可于西城北路而行……” 听到这句话,江夏百姓大喜! 纷纷回家收拾东西! 好容易盖起来的瓦房,说不要就不要了。 好容易获得的耕地,也是说不要就不要了。 在他们看来,战争年代,现有的不动产说没就没,只有跟着仁义宽厚的主子,才能保住这种美好的生活。 看着江夏百姓忙碌搬家的画面,刘封终于明白了当年刘备逃离新野时,跟来的百姓或许不仅仅是担心被做成肉干。 再理解“得民心者得天下”这句话,又有了新的感悟。 当然,还是有人留下,或许怕麻烦,或许是对吴侯充满了期待,又或许并不是很相信刘封的话。 总之,江夏百姓,十之七八都踏上了去往江陵的路,留下的不过十之二三。 等鲁肃安排好周瑜的葬礼,赶来江夏的时候,发现夏口已然十室九空。 他愣愣的看着百姓西去的方向,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 但好在夏口又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空城。 因为未到秋季,地里庄稼无数,到秋天能收获一大笔粮食。而且江边楼宇庙林立,移民至此也能轻而易举的获得安身之所。 仔细想想,也算不得大亏,只是刘备那边可占尽了便宜! …… 七天后,当鲁肃如约封锁江夏时,大多的江夏百姓已然来到了江陵城下。 诸葛亮见到刘封抚掌而笑:“大公子,一路辛苦。” “不辛苦,军师,我妻妾现在何处?” “曹仁的将军府腾出来给公子来用,贱内将她们暂且安置在那里,但具体要怎样安置,还是要公子定夺!” 刘封感激的一抱拳:“多谢军师!” 心里却暗道:“与孔明共事,真的太舒服了!” 而他不知道,此时此刻的诸葛亮也这般思考:“与大公子共事,何其安心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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