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炮灰刘封逆袭之路_第151章 刘封铜雀台作赋,仲谋二气周公瑾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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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操确实愣住了,他在这一刻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个执拗的关羽!
  同样武力超群,同样忠贞不二,也同样的一根筋。
  他有点不懂,为何刘备手下都是这样的人?
  要强加于人吗?
  当今大汉之礼,忠孝排在首位,什么德行才学仁信礼仪均排在其后,甚至人才选拔都是看你够不够“孝”。
  反过来再人家刘封这话,说的可是半点毛病都没有。
  这时候如果还要坚持,那就显得你曹孟德太不通人情了。
  可问题是大袍已经脱下,再穿回去属实有损颜面。
  而正当这时,一人走了出来。
  乃是荀彧!
  他没对曹操说话,而是对刘封道。
  “大公子,既有丧孝,确不可穿之。然而,虽不可穿,却可受之,在下建议公子受此锦袍,并转赠昭姬夫人,以彰丞相之恩。”
  荀彧这话说的就太高明了,不仅帮曹操摆脱了困境,也帮刘封缓解了压力!
  同时,在万千士子面前,更坚持了自己高度的政治正确性。
  昭姬归汉!
  这是刘封的功劳,却是曹操的手笔,更是大汉的荣耀。
  即便是忠于大汉,反对曹操独揽大权的人,也对曹操此举挑不出半点毛病来。
  曹操堵着的心瞬间通畅了。
  他看了一眼荀彧,满眼都是曾经的样子。
  “荀令君所言有理,忠嗣公子,可愿受之!”
  刘封赶紧坡下驴:
  “丞相,在下此次去南胡,与匈奴众将大战七十九阵,斩其七十八人,迎昭姬夫人归汉!旁人皆道是刘封救夫人归汉,却不知道,此行乃从计划到筹备皆是丞相之功!既如此,允在下受之转赠!”
  “甚好!”
  曹操点点头,刘封接过袍子,转身将袍子披在昭姬夫人身上!
  “夫人归汉之功便犹如此袍,虽是刘封披在夫人身上,却是丞相所赠!”
  刘封这番话也情商极高,让蔡琰感激涕零,躬身相拜曹操,同时天下士人也无不称赞刘封公子高风亮节。
  至此,各人都坚持了自己的底线,曹操也对此事再无纠结。
  相信不久之后这锦袍转赠之事就会被天下文人传为美谈。
  这件事终于有了个完美的结果,曹操当即爽朗大笑,又对众多文人说道:“武将既以骑射为乐,足显威勇矣!公等皆饱学之士,登此高台,何不进佳章以纪一时之盛世乎!”
  众文人皆躬身拜曰:“愿从公命!”
  在场名家士子无数,曹操曹丕曹植就不用说了,还有钟繇、王朗、陈琳、杨修、王粲等一众名仕,更有昭姬夫人也来了。
  每人发笔墨锦帛,于案上写作。
  当然,也给刘封也发了一套。
  刘封却端坐于台上,迟迟不肯动笔。
  曹操问道:“忠嗣公子才思超群,吾尝闻公子于南胡时写的两首诗作,真绝美矣!今登此高台,何不再觅佳作一篇?”
  刘封明白,且不说自己能不能写的出来,一但动手去写,必被曹操命人凿刻在铜雀台石壁之上,以此向世人证明一件事:
  看,刘封是支持我建铜雀台的。
  当即拱手道:“方才射箭,已行武将之事,何以再作文章以争文士风光?”
  曹操爽朗的一挥手:“哎,武士骑射,文士赋章,公子文武双全,自当双管齐下!”
  刘封想了想,说道:“非以铜雀台为题否?”
  “嗯……”
  曹操也想了想,到底还是有点担心以刘封刚直莽撞的性格在这时候写出一篇旗帜鲜明的“反铜雀台赋”,便说道:
  “哎,凡天下之幸事,喜事,均可为题!可以昭姬归汉为题可好?”
  刘封叹了一口气:“昭姬归汉,刘封却北行未归……”
  曹操明白,这是又思念刘备了,当即说道:
  “对了,我尝闻玄德公于长江江畔建一楼,名曰天司楼,忠嗣公子既然思父,何不此为题,作篇名赋?!”
  天司楼?
  刘封起初一怔,心想哪来的天司楼,接着一想,这不就是自己以刘备之名在江夏供奉“时雨天司”的“黄鹤楼”嘛!
  好家伙,传到这边给改名了。
  在铜雀台,曹操竟让自己以“天司楼”为题?
  这……什么意思?
  猛然间,刘封明白了。
  “天司”二字可不像“黄鹤”,听起来有几分司天命的意思。
  名为作赋,实则想让世人看看刘备的“嘴脸”和“野心”,然后再对比自己,建铜雀台是不是就显得合理多了?
  这哪里是允我思父,是让我在这里黑刘备呢!
  不妨将计就计!
  想到这,刘封笑了笑,脑海中浮现出后世的一篇名作,再加点自己的东西拼凑一下,开始奋笔疾书:
  “建安十三年春,刘玄德谪守荆六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俱兴……
  ……
  至民生丰足,夜不闭户,却思天子不得相近,每思之心痛,夜不能寐。
  乃建天司楼!
  体恤万民,以求天时之雨。
  遥拜天子,以尽人臣之忠。
  ……
  予观夫荆州盛状,在云梦一湖。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横无际涯……
  ……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
  ……
  铜雀台大宴正在进行,已有一队人马进入许昌,乃东吴使臣。
  原来,在刘封入许昌的这段时间,东吴也没闲着,派出了华歆出使许昌。
  原来一个月前,鲁肃知刘封离开荆州,当即上书吴侯,求出使荆州,一来请吴国太归吴,二来也想把小乔带回荆州,以慰公瑾宽心。
  孙权当然举双手双脚赞同,当即备重礼让鲁肃带去。
  结果鲁肃不负重托,果真将吴国太带了回来。
  当时孙权周瑜正于江边等候,见鲁肃带国太而归,当即大喜。
  而周瑜却注意到,鲁肃愁眉不展,再看周围,竟无小乔影子,不觉心中纳闷。
  妈回来了,孙权高兴啊,当即请老夫人下船相拜,安顿了老夫人后,孙权发现一旁的公瑾神色失望,表情难看,才注意到鲁肃并未将小乔带回。
  便代周瑜问道:“子敬先生,嫂夫人可归来?”
  “未归!”
  孙权当时就生气了,愤怒道:“不是说好了孔明归荆便还夫人,这孔明早就还荆了,难道又托辞嫂夫人病未痊愈??”
  鲁肃无奈的摇摇头:“敢问主公,归还小乔之约可是口头之约?”
  孙权冷笑:“男子一言九鼎,便是口头之约,玄德身为人主,又是我东吴盟友,岂可出尔反尔,转头不认。哼,吾这辈子最看不起的就是不守诚信之人!”
  “哎,主公勿怒。”
  鲁肃长长叹了一口气:“其实,人家说还了,是我却未曾带回。”
  周瑜心中一揪:“为何,难道她……她不想回?”
  鲁肃看了一眼孙权,又同情的看了一眼周瑜,说道:“孔明说,虽口头之约,但当讲诚信。”
  孙权冷哼:“那是自然,不诚之人,与猪狗何异!”
  “可他还说,当初吴侯也和刘封提出一口头之约。”
  一听此事,孙权心中骤然一紧。
  周瑜问道:“是何口头之约?”
  “便是以江夏为注,让刘封公子攻南郡,我家吴侯攻合淝,若我家吴侯先攻下合淝,他刘封便要将江夏西南部割让给吴侯!若他刘封先攻下南郡,我们便要将江夏东南割让给刘备。
  孔明直言,小乔固然可以依约让我带回,但今大公子刘封早已攻下南郡,而吴侯却未攻下合淝。问我……问我何时交割江夏!”
  周瑜睁大眼睛:“啊??”
  “我寻思此事关系重大,不敢贸然决定,便想回来先和主公商议一下,看如何计较!”m.biqubao.com
  周瑜听完这番话,脸都绿了!
  他缓缓转过头,不可思议的看向面色通红的孙权,嘴唇颤抖的说了一句话:
  “主公,可确有此约否?”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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