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热情,那亲密,就像是多年的好友一般。 刘封一拱手:“承蒙吴侯挂怀!” “还什么吴侯啊,以后你得叫孤舅哥了!”说罢,哈哈大笑! 同行人员都安排了点心瓜果,想喝酒的有热酒,不爱喝酒的还有热茶,可谓关怀备至,服务周到。 一会要去吴侯府上,上次是让刘封孙乾跟着,这回是八抬大轿。 轿子也不一般,用的是红色花绒大顶,抬的是绛公轿骨,蒙的是朱红幔帐,系的是大红喜花! 夫妻两人坐在其中都很宽敞。 真可谓又漂亮,又气派! 刘封见东吴文臣武将大多都在,唯独不见周瑜鲁肃,便问道:“公瑾子敬何在?” 孙权惭愧的笑了笑:“近日庐州生变,公瑾替我在庐州督军,以防曹军来犯。子敬在准备宴席,恭候妹夫也!” 这时,庞统说话了:“哦?督军……那他有没有说几时回来?” 孙权一怔:“这位是……” 刘封说道:“哦,这位是我……” 却见庞统抢着说道:“吾乃公子之随从,姓龙名广!” “哦……那也是贵客,看茶!”说着让人给庞统倒茶,又拉着刘封的手热情的聊起来。 人有时能刻意的去装,但不是什么时候都不会露出马脚。 比如孙权。 他根本没看得起刘封旁边这个相貌丑陋的随从。 所以,也根本没回答他的问话,只是将他打发给其他人。 看似不失礼数,实际上也是怠慢了。 只是孙权看来,一个随从而已,怠慢也就怠慢了。 难道我江东之主,对刘封热情恭敬也就罢了,难道还要对一个随从客客气气? 庞统呵呵一笑,也不介意,自己倒酒喝了起来。 刘封和孙尚香被邀请上了花轿,庞统和刘封带来的侍卫混在一起,也坐上了孙权备好的车驾。 到了吴侯府堂,当初的铁甲武士不在了,换成了清一色的黑衣红带的喜仆,堂上摆了两排桌案,上面放着热气腾腾的酒菜。 即便是娘家,夫人也是不出来待客,而是去后厅和家母女眷一起。 主角是姑爷! 孙权将刘封拉上来,和他并坐于首位,然后孙权当着东吴官员的面,开始一番夸赞,主要夸赞的就是刘封的英雄事迹和完美人品。 什么长坂坡舍命救弟啊! 什么单骑下四郡啊! 什么夺南郡勇擒曹仁啊…… 都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遍。 当然,借小乔不还和挟质吴侯两件事是不能说的。 这很正常。 在当时,娘家人夸姑爷就是归宁之礼一道程序。 有老丈人的老丈人夸,没老丈人的大舅哥夸,没大舅哥的小舅子夸。 夸得越好,越夸张,就越证明娘家没看错人,也预示着夫妻两人会越和睦,未来的日子也就越好。 像现代某些小舅子,姐姐结婚时,就打出一些看似“霸气”的话来警告姐夫,实际上都是蠢到家的行为。 而此时的刘封面带微笑,友善,厚道,温文尔雅,彬彬有礼,把一个温淳谦卑的金龟婿形象演绎到了极致。 他让人抬上礼物! 大量的锦缎,布帛,金银,还有荆州的一些土特产,都是成袋成袋的装。 这是给娘家人的礼物,礼物越多,表示对新娘越重视。 孙权自然愉快收下。 然后,依次敬酒,又依次回敬,敬姑爷的酒,姑爷不必都喝,可让随从代喝,娘家人不得相逼。 刘封也喝了不少,实在喝不下去了,便让随从代喝。 一番敬毕,酒宴也基本差不多了,下一个环节就是孙小姐出来向大家行礼,然后带着夫君去见母亲。 这才是这场婚礼的重中之重! 正常的话,拜见了娘家的父母,再在家里住几天,就可以离开了。 行完了礼,刘封被孙尚香拉着去见吴国太,吴国太见到刘封就笑逐颜开。 为啥? 从刘封在大堂上,她便在暗处观察这女婿好一段时间了。 年轻,英俊,潇洒,又彬彬有礼,举止得当,简直是女婿的最佳人选! 听闻有些好色,但整个酒席间,未看出对美丽的斟酒侍女有何轻薄之举。 连看都不看一眼。 她暗暗点头:香儿真有福之人啊! “刘封拜见外姑!” 吴国太笑着点点头:“刘封啊,皇叔身体可好?” 刘封一拱手:“承蒙外姑关怀,家父健康无恙,常骑马练剑。” “听说你的剑法就是跟他学的?” “正是!” 吴国太点点头,感慨道:“遥想当年,文台参加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与皇叔结识!彼时文台为先锋大将,何等风光?皇叔也三英战吕布,名扬天下。可如今,皇叔英雄尚在,文台却已抱恨黄泉,何其悲也!” 说着,用袖口擦了擦眼角的眼泪。 刘封抬头看了一眼吴国太,大概四十岁上下的样子,算一算,她二十多岁时就失去了丈夫。 孙尚香算是丈夫留给她的最后一件礼物。 看她虽然上了年纪,出现了眼袋和皱纹,但风韵不俗,虽然是妾室出身,但却有一股主母的气质。 刘封耐心的劝说了一番,让吴国太更加欣赏这个女婿了。 “想起皇叔,我便想起公台!看到封儿之勇,我便想起策儿……” 说着,又要哭。 这个年纪的女人,没有男人陪伴,想的都是曾经的过往,动不动就落泪。 刘封又是耐心的劝! 然后是敬礼,这时的礼和之前有不一样。 脂粉金银是拿不出手了。 刘封叫人拿出一瓶花露水,一套化妆水,一个玻璃杯,一套精致雪地棉送给你吴国太,算是晚辈的礼物。 “此物可延缓衰老,乃我万金求之!此物涂抹身上,可在夏日防蚊虫,亦是无价之宝!还有这个,乃水晶杯,乃能工巧匠,雕琢十年而成!还有此物,可在冬日暖足,特孝敬给外姑……” 吴国太看着礼物,心里高兴啊,越发觉得刘封是个好孩子,这样的人,会逼人用强? 她有点不相信。 就算挟持过权儿,想必也是逼不得已吧! 她和善的笑着: “封儿,香儿啊,这几天就不要走了,我让权儿安排你们住处,好好在江东玩一段时间,也让香儿多陪陪我这个孤苦伶仃的老人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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