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陈乔梁起的特别早,看样子一晚上也没怎么睡。每天陈乔梁起的早就去地里干活了,今日不知怎的,竟然就磨磨蹭蹭的往张大萍家里那边看去。 没多时,张大萍一家也出来了,他们吃过了饭打算到养鸡场里去干活,地里的活都是柱子在忙活。 翠花一出门就看到了一脸焦急的陈乔梁,一张脸一下子就红透了。 “乔梁哥,你怎么没去地里。。” 陈乔梁不知道说什么,急的不行,又不知道怎么开口问。 “没,没呢,听说你,你娘给你安排想看人家。。这,这。。” 陈乔梁说不下去了。 “乔梁哥!,你,你说什么呢这,这哪有的事!” “啊?这,这。。。” 陈乔梁也一下子懵了。 翠花不知道怎么说,一下子跑开了。 陈乔梁这才有点回过味来,以后头,就是家里那几双八卦的眼睛,一下子一张脸也红的不行。 “你们,你们怎么能拿这种事开玩笑!” 陈乔乔几个人捂着嘴乐陈乔梁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大哥,翠花姐今日不相看,来日也是要相看的,早晚是要找人家的!” “就是,别会翠花姐了,你这么大了,也要相看姑娘了。” “我,我不用你们想着,我。。。” 陈乔梁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要不然,我去和张大婶子说,就别麻烦了,我看大哥和翠花姐就挺般配!” 陈乔生小声的道。 “别,别乱说!人家姑娘的名声呢,你们乱说什么?真要是,,那也要找媒人,怎么可这么随意。” 陈乔乔暗暗点头,自家大哥这人品啊,真没的说。 陈乔生也知道这个道理,这话他们也就自家说说,出去肯定是不能说的。 “奥。。找媒人啊,,成!明日我就去找媒人,。。。” 陈乔乔意味深长的看着陈乔梁。 陈乔梁这才发现自己说了什么。 “我,我不是那个意思,这事哪能让你们去。。。” 是啊,他们都比他还小呢,真要定下来也该是大人出面的。 “好啦大哥,你的心思我们都知道了,你要是和翠花姐都有意思,其它的交给我们就好了,保证都按着规矩来。” 陈乔梁的脸色脸了又变,往大门外走,快要出门的时候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 “翠花乐意才成,她要是不乐意,别勉强。” 丢下这一句话,立马加快了脚步去地里了。 就连鸡大爷都呆呆的看着门口,这男人果然靠谱! 这件事确实要长辈出面才好,可老宅那些人,有靠谱的么?陈乔乔还真想到了一个人,王丫蛋! 这王丫蛋看着泼辣,也是个明事理的,他们和老宅的关系肯定扯不断,既然这样肯定要选个靠谱的。而且陈老二确实改了不少,在没有管乔梅要过钱,之前陈小妮偷药草的事也是他最先发现告诉他们。 后来打井的事陈老二也是一声不响的支持他们。而且这些是陈老二从来不跟他们邀功,起码这些事看来陈老二确实学好了不少,陈乔乔也观察了有一段时间。 “东家!炸鸡的事差不多了,村里春生两口子,还有几个本来就在镇子县城做买卖的小夫妻都愿意试试咱们的炸鸡。” 曹掌柜兴奋的道,他倒不是兴奋这三家店,那兴奋的是这炸鸡要是能在大康遍地开花,他也会随着这炸鸡声名鹊起吧!曹掌柜这辈子就乐于经商一道,他想做运筹帷幄的大掌柜。 他想把买卖做到大康各地,想用自己的头脑赚大笔的银子,他不爱使银子,却爱死了这赚银子的感觉。 陈乔乔对这称呼有些别扭,不过曹掌柜就非要这么叫。 “曹叔,你来安排,开业的日子还有流程,都听您的,您老有经验!不过这店面我有一些想法,稍后我写出来让方芍给您送过去。” 曹掌柜心里舒坦,陈乔乔对他的这份信任他岂敢辜负。 “成,等我选好了日子,三家一起开业!到时候东家必须到场!” 朱小福上手极快,他炸的鸡早就超越陈乔乔了,甚至比陈乔乔前世吃过那鸡的口味还要好上不少! 陈乔乔连连答应,等曹掌柜走,她就开始回想着前世那些炸鸡的经营套路,写了一大堆给曹掌柜参考。 她倒不是多信任曹掌柜,更多的是信顾玄知,再有就是懒! 方芍和方药被安排到了西边放鸭蛋的屋子,没办法,现在他们家还是之前的老房子。 新房子再有三日就要动工了,按照村里人的速度,个把月他们应该就能住上新房子了! 现在这屋子实在是太小了,她那一千两银子还借住在蔡祥住处呢,实在是家里没地方放了。 蔡祥还打趣到,头一次听说银子还能借住的。 没办法,陈乔乔家破的四处漏风,他们多银子谁不心动?真要是有人动了歪心思,陈乔乔不怕损失银子,怕的是那歹人伤了这几个小的。 蔡祥再着急要走怎么也得一个多月呢,到时候她这房子也盖的差不多了,银子也就不怕丢了。 说到蔡祥,陈乔乔不得不佩服这大叔了,找水的事没那么顺利,蔡祥坐不住了,带着小厮亲自去山里勘察,然后亲自去找打井的位置,已经好几天没回陈家村了。 蔡祥也是个吃货,自己吃不算,还和陈乔乔讨要炸鸡的方子,说是要给皇帝尝尝!陈乔乔自然没有不答应的了,还说这就算她做为县主答谢皇帝的一点心意了。 蔡祥还为此让朱小福亲自炸给他看,这样到了京城,炸的不好吃了,他还能指点一二。 想到蔡祥,陈乔乔不可避免的想到了纪宝珠那个祸害!最好把纪宝珠那祸害赶紧弄回京城去。一想到这没脑子的玩意竟敢算计陈乔生,陈乔乔就恨不得大巴掌呼她! 她就没见过哪个小说里这么缺心眼的女二,呸!呸呸!女三都算不上,来通川这么久了,连顾玄知的影子都没看到,倒是搞了一堆事情,简直是白痴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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