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宰相_第750章 留个念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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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暮。
  常胜军驻地,火把的亮堂久久不息。陈朝站在高台上看着面前军容严肃的数万将士,那一张张坚毅铁血的面孔全都看着自己。
  “徐彪!”
  “相,相爷,我……我不留下看家,我要去关外打高句丽。”徐彪憨厚的面孔紧张地盯着陈朝。
  生怕陈朝不让他去高句丽,让他留下看家。
  此次北征高句丽,陈朝几乎是力排众议,坚持要在明年开春之前,打下高句丽。
  以报高句丽趁火打劫,猛攻锦州之仇。
  可兵部中军方大员们几乎是一面倒地认为,大纪和北狄刚刚打过一场硬仗,应该休养生息两年,再选择日子北征高句丽不迟。
  双方都无法说服对方。
  陈朝也懒得和他们打嘴仗。
  决定动用常胜军,即刻北上!
  瞧着徐彪脸上紧张的神情,陈朝不免感到有些好笑,走到他面前,伸出手五指成拳,重重地砸在他的胸膛之上。
  徐彪未退半分!
  “徐彪……”
  “相爷,说什么我也不留下看家,上一次我就听你的话留下看家了,这一次怎么着也轮到我去!”
  不等陈朝把话说完,徐彪抢话道。
  上一次,慕容冲带领两万精骑,突袭北狄后方,踏平狼山,徐彪没有去,这一次他怎么着也得去。
  “相爷,我……”
  徐彪还想说话,却瞧见陈朝抬了抬手,他不情愿地闭上了嘴巴,耳边忽闻,“垂头丧气作甚,这次原本就让你去。”
  “当真?”徐彪蓦地抬起头。
  “千真万确。”
  闻言,徐彪立刻狂喜起来,伸出手想狠狠地抱一下陈朝表达内心的喜悦,陈朝赶紧抬起手阻止,徐彪换了一个目标,抱住身边的一位将领,两条手臂像钳子一样,差点没把他勒死。
  不同于上一次精骑突袭北狄后方,以扰乱为主。
  这一次大军北征高句丽,要一路攻城掠地,灭了高句丽这个小国,徐彪的刀盾营正适合这个任务。
  “厉三刀,高大钧!”
  二人出列,看向陈朝。
  厉三刀原本是常胜军弓弩营的校尉,可是自从火枪营建成以后,他便当仁不让地成为火枪营的校尉。
  至于高大均,原是许家军“威”字营的一员猛将,最擅长打攻坚,穿插。
  可是自从断了一条胳膊,实力就大不如从前,再也没办法像以前那样带头冲锋,可他又实在不想就此退伍,当他看见这世上还有火枪、火炮等武器,他又燃起了希望,自告奋勇地加入了常胜军,成为火炮营的校尉。
  这一路要攻城掠地,有火枪火炮会容易很多。
  再点了几名将领,凑够人数,陈朝就挥了挥手,让没被挑中的将领留下看家。
  “高大钧,先行出发的火炮车队到了何处?距离锦州还有几日路程。”陈朝问道。
  “相爷放心,火炮车队先我们半个月出发,此时距离锦州城已经不足两日路程,等我们赶到锦州,火炮的炮口早就对准了城外的高句丽!”
  “如此最好。大家回去休息吧,天亮准时出发!”
  陈朝吩咐几句,完事后,带着身边的蒙长歌离开了常胜军的驻地。
  让陈朝奇怪的是,这几日,蒙长歌的情绪有点不对劲,变得少言寡语,总是一副忧愁的面孔。
  “怎么了?不要担心,北征高句丽是一场必赢的仗,不要听旁人瞎说。你也是一个军人,应该比我更清楚这场仗能不能赢,我会平安无事回来的。”
  “嗯。我知道。”蒙长歌点点头,忽然吸了吸鼻子,抬起头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望着陈朝,“大姐,玥儿带着孩子们走了,你明早要北上打仗,你们都走了……我,我也要走了。”
  陈朝脚步一顿,看向身边的女子。
  蒙长歌偷偷擦擦湿漉漉的眼睛,故意不去看身边的陈朝,风吹乱了她的头发,“我出来很久了,姐姐还在秦国等着我回去呢。”
  陈朝伸手抱着她,摸了摸她的头发。这一次若不是蒙长歌带兵千里驰援,京城就危险了,蒙长歌和她的秦军救了大纪一命。
  可是现在,她要带兵回去了,不知何日才能与陈朝见面。
  “不要哭,高句丽的事情一结束,就开始着手对付孟国公,等打败他,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再也不分开了。”
  话虽然这么说,但孟国公趁西戎空虚,出兵攻占了西戎,实力大涨,想要打败孟国公,谈何容易?
  走到营地门口,陈朝打了一声口哨。
  远处溜达的大黑马,迈开四蹄,小跑了过来。
  陈朝把蒙长歌扶上马,自个也上了马,和她同乘一骑,双臂从后面环住她,没让任何人跟着。
  二人骑着马,漫无目的地走着。
  月光如水,官道寂静。
  蒙长歌忽然抬起了手,摸了摸后面陈朝的脸庞,无比认真地说道:“下次相见不知何时,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两年,三四年也说不定……陈朝,你给我们姐妹二人留个念想。”
  陈朝眉头一皱。
  便瞧怀里的蒙长歌慢慢脱去了衣服,在马背上腾挪一番和陈朝面对面,双臂搂住陈朝的脖子,亲吻他的唇角,脸色认真:
  “给我们姐妹留个……孩子。”
  陈朝微微皱眉,怔了一下,将怀里的蒙长歌抱的愈发紧了,调转马头往旁边的小树林走去……
  大家都走了,蒙长歌也要走了,她要回秦国。
  不知何时再能和陈朝相见,她想留下一个念想。
  每当看见这个念想,都像陈朝陪在她身边一样。
  没有指望一击必中,离别的思绪都化作夜色中的一滩玉水,树林的草地中,生命的种子已经种下。
  很多年以后,陈朝已经站在世界之巅,身边有许多女人,可他还记得清清楚楚,在那片小树林,记得蒙长歌在他耳边的低声吟叫。
  ……
  ……
  清晨。
  当东边天空露出第一缕晨曦。
  二人乘马来到军营门口,陈朝将蒙长歌小心翼翼地抱了下来,晨风中,蒙长歌脸颊红润未消。
  她站在陈朝面前,小心为他理好身上的衣服。
  “去吧,等你进去,我也要回秦国了。”
  陈朝抿着嘴唇,点了点头,将马留给她。一步三回头地走进营地,瞧着陈朝的背影,蒙长歌忍住了掉泪的冲动,捂着嘴,小声呜咽起来。
  大黑马用脸轻轻蹭着主人,安慰着。
  “我没事,我们回吧,回秦国……”
  “等我们打败姓孟的,天下一家,我们就可以和夫君永远团聚了……”
  蒙长歌翻身上马,握住缰绳,再无任何停顿,调转马头,向着秦国的方向,策马奔腾……
  微风之中,陈朝顿住了脚步。
  听着身后越来越远的马蹄声,一时陷入了沉思。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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