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冬月二十四,有雪。 来咸阳快一旬了,眼看没几天就要过年了。 街道两侧的酒楼饭庄、茶肆青楼,一个个的早早在自个门前挂起喜庆的红灯笼、红绸布。 年轻的伙计、热情的妓女站在街上,使出十八般本事在街上招揽客人,一时间西市热闹非凡。 街角空地上,围了一大帮看杂耍的寻常百姓,方脸大汉袒露着上半身,仰着头喷出一口酒,火焰“蓬”地一声,窜上去老高;踩高跷的少女年不过十三,踩在高跷上,足足有一层楼的高度,脑袋上还顶着一摞碗;还有胸口碎大石;蒙眼扔飞镖…… 顿时,围观百姓中爆发一阵高过一阵的喝彩。 赏钱叮叮当当地丢进铜锣里,杂耍班子成员俯身齐声道谢,好一派热闹景象。 富贵酒楼,二楼包厢里。 陈朝背着双手站在窗户边,目光淡淡,看向这街上的热闹景象。 不多时,富贵酒楼的周掌柜,怀里抱着一坛酒出现在了包厢里。 “客官,看您是外地来的,这坛酒免费送给您,以后常来照顾小人的生意,小店给您打个八折。” “好说好说,放下吧……对了,给我上一壶浓茶,昨夜你们摄政王和兵马大元帅又请我在宫里吃酒,这已经是这个月的第三次了,怎么推都推不掉,我脑子现在还晕乎着呢,给我上一壶茶醒醒酒,饭菜也要清淡一些的。” “好嘞——客官稍等。” 陈朝打发走掌柜,随手关上了窗户。 …… …… 等菜上齐,昨夜夜宿在宫里,今早刚刚出宫的陈朝喝了一口浓茶,清清嘴里的酒味。 不多时,侯吉推门走了进来。 “相爷,怎么样?昨晚一切可还……”侯吉刚开口便想起隔壁包厢里可能有暗子监听,立马闭了嘴。 陈朝向他点点头,侯吉更加确定隔壁包厢有暗子。 隔壁包厢,两个作富家公子打扮的暗子正撅着腚,耳朵贴在墙上监听。 咦? 怎么没动静了?两个暗子对视一眼,眉头皱起,可是下一刻两人声音传来: “相爷,你说这摄政王兄弟二人真是的,怎么总是请你进宫吃酒?宫里的酒好吃些?” “嘿,你还真说对了。”陈朝嘿了一声,道:“宫里的酒确实好吃一些,侯吉,我跟你说,最主要的是宫里的美人那一个个的,国色天香,摄政王兄弟二人真不赖,让我随便挑,你知道那些美人是谁吗?” “谁?” 侯吉追问。 闻言,两个暗子屏住呼吸,也都好奇着。 “秦王的嫔妃!” 此言一出,两个暗子倒吸一口凉气,对视一眼,一脸震惊模样,紧接着又听到: “我跟你说,嫔妃还在其次,最主要的是秦王的女儿,那滋味……” “什么滋味?” 两个暗子的心陡然提了起来,呼吸急促,男人嘛,都是一个德行,就这点爱好。 “我犯得着跟你说吗,吃饭吃饭。” 艹……暗子们一脸失望。 吃饱喝足,给足饭钱,二人便起身离开富贵酒楼。 刚出来,四周便有七八道人影远远跟上,监视陈朝的一举一动。 “相爷,秦王开出的条件是不是也太苛刻了,要相爷想办法杀了蒙虎蒙豹,他才愿意给出解蛊的下半页残纸。” “这根本,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还没等回到驿站,走在街上,侯吉就忍不住小声嘀咕,离得远不怕那些暗子听见谈话的内容。 昨夜,陈朝再一次进宫,再一次见到李怜儿,从她那里拿到了关键信息。 李怜儿将那晚陈朝对她说的话,一五一十,如实转告给了她的父皇秦王。 秦王托李怜儿给陈朝带了话。 秦王要陈朝杀了蒙虎,蒙豹,他才愿意交出解蛊的下半页残纸。 闻言,陈朝背着手,随意逛着街,语气不像侯吉那般着急,而是略显轻松: “不可能也要去做,总会有办法的……” “幸好只是去杀两个人,而不是帮秦王重理朝政,帮他坐稳江山,这样一看,杀人是不是容易很多?” 侯吉一听,眉头皱的格外深。 话虽如此。 可……要杀的人,一个是秦国的摄政王,一个是秦国的兵马大元帅,想要在人家的地盘杀掉他们,谈何容易。 这根本,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侯吉再次确定道。 “喂,前头的,莫挡道!” “耽误我等的好事,要你们好看!” 正此时,从后方疾驰过来一列马队,马背上,数名咸阳城的将军手中握着马鞭,指着前方的百姓骂骂咧咧。 街上的寻常老百姓纷纷避让,不想惹事的陈朝,也带着侯吉退到街边,看着马队扬长而去。 正当大家以为这些将军有什么天大的急事,大概是因为北边和戎狄打仗的事。 谁知,下一刻,他们使劲勒住缰绳,停在街道拐角处的一间青楼门前。 将军们利索地翻身下马,一步做两步用,一头扎进青楼,声音在后面追: “老鸨呢,快出来,叫你们的头牌姑娘,快快出来陪我等饮酒快活。” 街上百姓看的是一脸懵。 敢情这些将军不是为了打仗,是为了…… 随之,唉声叹气的声音在街上蔓延开来。 “相爷,你说秦国北境都要被戎狄打烂了,打穿了,这些咸阳城的将军,怎么一点儿都不着急?” 陈朝看了身边的侯吉一眼,伸手拍拍他的肩膀:“有些人天生不喜欢打仗,富贵人更不喜欢打仗。” 侯吉听的似懂非懂,能在咸阳城的街上纵马疾驰,而不受惩罚,还当上将军,可不是富贵人嘛。 “回去吧。” “哦。” 二人很快回到驿站,还没喘口气的功夫,一封信便由宁白芷手中递到陈朝手里。 “相爷,红豆派人送过来的。” “我瞧了几眼,好像是二皇子的事。” 宁白芷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手里拿着油炸的小鱼干啃的麻麻香。 陈朝接过信,看过之后皱皱眉。 信的内容,是关于大纪北疆的事,在北疆戍边的二皇子被封了征北将军,破狄先锋,短短半个月时间便将戎狄打退,而且还带兵反攻了回去,且连战连胜,为大纪从戎狄手中抢了好几块能养马的草场,战功卓著。 在最后,许红豆提到,朝中有声音,说等这次战争结束后便将二皇子从北疆迎回,封王,以示嘉奖! 陈朝捏着信纸,面无表情,眼睛越眯越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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